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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诗抬起手,红唇贴在高脚杯的边缘,轻轻地抿了抿里面香槟色的酒液。

    “嗯,不错。”王宇礼也跟着喝了一口,不过他的喝法比较凶。

    鹿诗看着王宇礼毫不掩饰自己眼里的爱意,如果说以前她只是被他的外貌迷到,现在她就是彻彻底底被他这个人从里到外的征服了。

    王宇礼聪明,学东西特别的快,而且他有很好的想法和创意,很多老前辈没法到达的高度他轻松就能够到了。

    这点鹿诗是从和王宇礼一起做项目的过程中观察到的。

    所以她才不管他以前玩过多少女人,去过多少夜场,在她看来那是他的本事,至少这也算是人格魅力的一种。

    于是鹿诗没忍住直接把心里对王宇礼的这种喜欢换了一种方式说了出来,“你知道么,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是银发,那时候我就在想,额,这个人这么年轻为什么就有精英才该有了的白发了。后来我观察了一下发现你是染的,我觉得太帅了耶,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男的可以这么完美驾驭这个眼色,其他男人染起来都像洗剪吹好不好!土死了!”

    王宇礼被鹿诗逗笑了,“可是我第一次见你印象很差,你长得比沈听筠差远了。”

    鹿诗脸上的表情瞬间僵住。

    “...”

    第110章 :婊里婊气

    鹿诗半天不说话,王宇礼帅气地偏了偏头看着她,笑了,“怎么,生气了?”

    鹿诗噘着嘴,白了一眼王宇礼:“是啊,那你哄不哄我啦。”

    “我才不哄,让你喜欢的人哄你去,我要哄就只哄沈听筠。”

    王宇礼真的以为鹿诗有喜欢的人。

    那一刻,鹿诗真的很想说她喜欢的人其实就坐在她旁边,只是最后还是没有说出来。

    “额,言归正传,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好好的要把银发染黑,你自己不喜欢吗?”

    鹿诗真的超级喜欢王宇礼银发,然后戴着一个耳钉的样子,她觉得那样很有魅力,给人一种人间高贵夜店小公子的感觉。

    王宇礼想了一下回答道:“没有,我自己挺喜欢的,是沈听筠不喜欢,她喜欢黑色的头发,因为她觉得那样比较成熟和稳重。”

    又是沈听筠,鹿诗觉得王宇礼多少被那个女人害了。

    “哪有,我就觉你银发很好啊,成熟稳重又不是从外表体现的。这都什么年代了,做自己才是最好的好不好。”

    鹿诗在心理这方面很擅长,她以前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就是辅修心理学,所以她知道男人其实是很喜欢被捧的。

    可哪知王宇礼好像并不吃这套,“我无所谓,只要沈听筠喜欢我都可以接受。只可惜,她对好像从来对我都是无所谓。”

    “好了,很晚了,我先回去了,明天我妈还要做手术。”

    王宇礼放下手里的高脚杯,鹿诗赶紧上前想要搀扶。

    “不用,我自己可以走。”

    王宇礼推开鹿诗慢慢地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看着那抹俊逸的背影,鹿诗心头升起一抹失望,她好想他,上次的云虞之欢她到现在还记得。

    鹿诗是有性瘾的,所以她隔断时间就特别渴望,看来今晚她又只能把王宇礼当成幻想的对象自己来解决需求了。

    -

    第二天早上九点,姚丽君躺上了医院的推床,她即将被推进手术室。

    王家人的人都来了,鹿诗也来了。

    手术的过程中,所有人都在门口等着,毕竟姚丽君这不是小手术,鹿诗全程更是不离不弃地陪在王宇礼的身边安慰她。

    沈听筠到手术门口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幕,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个画面会刺激到她,愤怒谈不上,就是感觉有点沉闷。

    是王若星先发现沈听筠的。

    “小嫂嫂!”

    这时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了沈听筠的身上,她脸颊马上红了,王宇礼更是直接瞥下鹿诗来到她面前。

    “听听,你怎么来了?”

    “我...我过来看看。”

    沈听筠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多此一举,但是她就是来了。

    王若星闻言也跟着来到她面前,“小嫂嫂谢谢你关心我妈呀,这段时间都是你在照顾她,我妈一直在我面前夸你,说我小哥很有福气找到像你这样的老婆!”

    王若星就是激光枪的嘴巴,特别能说,她就是故意说给鹿诗听的,因为她真的很讨厌这个女人,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婊气!

    沈听筠打断了王若星:“你别乱说,没事我就先走了。”

    不远处鹿诗一直打量着沈听筠的背影,她的眼里有种莫名的敌意。

    姚丽娟这场手术需要摘除卵巢,所以没有几个小时是下不来的。

    中午,鹿诗借着给大家订午饭的借口找到了沈听筠。

    “沈小姐,你好呀。”

    鹿诗笑盈盈地看着沈听筠,仿佛两个人很熟。

    “嗯。”

    沈听筠淡淡地点了点头,“有事吗?”

    鹿诗:“哦,没什么事,就是想问下你医院怎么订午饭,他们都还没吃饭呢。”

    沈听筠想了想说道:“你可以和食堂联系一下。”

    鹿诗:“嗯嗯,好的。沈小姐,你真的好文静哦,难怪王宇礼经常在我面前说你是个特别安静的女孩。对,昨晚他还和我说呢。”

    鹿诗就是故意的,她把话说的含糊不清特别容易让人误会。

    沈听筠笑了笑,没有说话,如果她没猜错,这个鹿诗应该是喜欢王宇礼的,不过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鹿诗见沈听筠不说话,又赶忙补了一句,“不好意思,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可能误会了,我和王宇礼就是好哥们。还有啊,我一直想问你上次你人流是不是因为我...”

    “对不起,我还有事需要先走了!”

    显然,沈听筠不高兴了,她压根就不喜欢别人提起那个孩子。

    鹿诗也很识相,没有继续纠缠,“好啊,那你忙。”

    第111章 :乌合之众

    姚丽君的手术从早上九点一直到做到下午近五点才完成,当医生宣布她顺利过关的那一刹那,除了王舒远,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王舒远其实是希望姚丽君永远都不要再醒来了,因为他找到别的真爱了。

    夫妻这么多年,爱情早已过了保质期,尤其姚丽君这次生病,王舒远更是看开了,他觉得人啊很脆弱,也许随便一场意外就能带走生命,所以活着就得享受。

    他是去享受了,但是上瘾了,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个小明星,娇滴滴的,小嘴甜又甜,那小腰扭的,啧啧,撩人。

    只可惜,现在姚丽君活下来了,王舒远要娶小妖精的事泡汤了。

    -

    一个月后,医生宣布姚丽君可以回家休养了。

    回到阔别已久的家,那叫一个开心啊。

    姚丽君坐在沙发上,保姆把燕窝端到她面前,她美滋滋地吃着。

    今天,姚丽君的弟弟姚烨也来看她了。

    “阿姐,精神头不错啊。”

    姚烨四十出头,至今未婚,外表打扮的非常潮流,性格非常外向,脑子灵光,喜欢结交狐朋狗友。

    姚丽君拍掉姚烨架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不满地说了句,“都这么大的人了,整天穿的这么花里胡哨,能不能稳重点!”

    姚烨不以为意,“我怎么啦,我这叫时尚,是不是啊,大外甥!”

    姚烨冲着坐在一旁的王灿阳眨了眨眼,姚丽君有三个孩子,其他两个他没啥感觉,唯独老大,他和他感情好的就像兄弟一样。

    原因就是那时候姚丽君刚生下王灿阳在娘家生活了一段时间才回的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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