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0(2/3)

    “怎么啦?”阿贯没看出我的顾虑,摸不着头脑的问我。

    “行,但今晚的庆祝必须喝酒,酒钱你出。”吕军趁火打劫的说。自从我们三个在教学楼顶偷喝过酒之后,他就越来越喜欢杯中那玩意,一有机会就惦记。

    “切,你不懂就别瞎说。”他喝了一大口豆浆,润着喉咙,“我承认是挺无聊,可现在无聊的人这么多,干无聊的事自然也能有好处。只要能写出我之前说的那种要求,就找个网站上传,然后签约上架,接着多做些宣传之类的,弄出些名气,再做到日更新万字以上,最后嘛,订阅量越大,收入就越高。这下你明白了吧,有利可图,怎么会是浪费精力。”

    “听上去还真是好事。”我眨巴着眼睛说。嗯,他说到有利可图,我当即就明白了网络小说为何烧的跟油田起火一样旺,这世道,大多人的追求就两样——钱途和星途,所谓的名作家和名作品的标准貌似又都变成了销售量,自然利字当头,引人追逐,这点无可否认。只不过,我对日更万字还有些不解,我粗略算了算,像我这种老不交作文的人,九年学崖写的作文加一块怕都未必有万字,他能一天就搞定?于是我说:“你以为是抄新华字典呀,一天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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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包子和豆浆放在电脑旁,颇为无语,自顾自地吃着。他拿起个包子,狠狠咬了一口,问我:“你要不要玩?”

    “好,我们今晚就疯狂的庆祝。”阿贯估计让我的马屁拍晕了,满面红光,转头对吕军说:“喂,军,明天旷课肯定不行,你回去帮我再请一天假,我留在家里等朋友的答复。”

    我站在床上,左手高举过头顶,一副董存瑞英勇就义时的摸样,“对,我要振作,美好的希望还是在等我,要庆祝,好好的庆祝。”接着,我坐到阿贯身边,用含着几分拍马屁的语气,拍着他肩膀说:“贯哥,了不起,你真是有本事!”嗯,我不想说自己是个势利的家伙,但能交个有钱的朋友的确是好事。当然,得分清是不是损友,再有钱的损友也只不过是混蛋一个。

    “这个……我现在不想玩,我头痛,想休息下。”我谎说。我不是要面子,只是没心情现学现玩,我更关心的是工作的事。是的,玩电脑并不要紧,有的是时间学,也有的是机会玩,工作的事不一样,如果他朋友不能给我弄到工作,那我真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总不能一直赖在他家里当废物。我也许不是啥好材,可绝不能容忍成为废材。

    “真的!”他十指离开键盘,转过身对我说:“这叫快餐文化,你觉着吃快餐有很困难吗?”

    “嗯,你俩真把我当冤大头啦!”阿贯装做有些生气,又有些委屈的说。嗯,他的演技也一向很好,自然挺喜欢演,就像身材很好的人,自然喜欢显摆一样。

    “真的假的?!”

    草样逝去(二)

    “那是。”我和吕军同时说。

    “又我出?”阿贯无奈的摸了下脑袋,“好像……每次都是我在出,这次不是按老规矩各出三分之一,或者猜拳吗?”

    我也跟着说:“对,就算猜拳,也还是你出。”

    天亮了,我躺在沙发上,吕军睡在地板上,阿贯则瘫软在厕所里。我们几乎每次都这样,喝之前紧紧挨在一起,醉醒后却都在各不相干的地方,有时还是非常奇怪的地方,比如教学楼顶偷喝那次,阿贯醒来就在女厕所。嗯,他喝醉后特别喜欢呆在厕所,据他自己说,厕所是醉酒之人的天堂,吐多少次都不用怕。可我知道,这是他找的借口,他没有一次记得是怎样去的厕所,且几乎每次他都以为自己是去的卧室。

    “听说过,不过,我好像没听说过你会写小说。”

    “你觉着会有人和你猜拳吗?!”吕军一副很认真的样子,盯着他说。

    “不玩。”我说着,顺便问他道:“对了,那次去拜祭你舅公的时候,你不是说要搞个网站吗?弄的怎么样。”

    “不太明白。”我说。我着实搞不太清楚,写那些玩意除了打发时间,我想不出还有啥用处,说把它拿来当作精神食粮吧,好像又不对我的胃口。我将手里剩下的半个包子全塞进嘴里,很没劲的说:“无聊,你干这事就是在浪费精力。”

    嗯,我的确非常高兴,兴奋的从床上跳了起来,恐怕船到桥头自然直时的心情也不过如此。是的,我是个阴晴不定的奇怪家伙,二十四小时前还是阴云密布,断断十来分钟的对话之后,又变得阳光灿烂,完全忘记了哀愁。这种记性不好或许能算是个优点,起码比念念不忘的好。

    我们三个轮流用冷水冲了冲脸,又坐在沙发上抽了支烟,吕军才晕晕乎乎的跟我告别,赶回八中。阿贯说他头痛的厉害,支我去买早餐。我买了十几个包子和两杯豆浆,赶回来时,他却在兴致勃勃的玩电脑,一点头痛的迹象都没有。

    那晚,我们一边斗地主,一边喝酒,还一边吃着零食。我们和以往一样,喝醉了就爱讲些废话,我们讲了以前的许多事:一起整蛊包鄙、一起打犯规篮球、一起跟高年级生打群架、一起在小屋子里烤火……许许多多的记忆都冒了出来。是的,过去的很多事都很美好,可也只能在醉时说说而已,酒醒之后,还是得继续迎接未发生的一切。

    “呵,这个……”我支支吾吾的,有点不好意思说。嗯,我想玩,可是不知道怎么玩。虽然我从小就想着要部笔记本电脑,可说实话,我压根没玩过电脑。是的,在我们那个乡疙瘩,网吧都没有一个,玩电脑纯粹是件向往而不可及的事。

    “倒!算了,我告诉你吧,先像选择套饭、汉堡、或者薯条一样,选中一种小说类型,然后将童年时异想天开的幼稚想法发挥到极致,编造些读者在现实生活中向往而得不到的东西,力求满足读者在梦幻中强大的心理,比如主角要聪明绝顶、美女成群、天下无敌等等,总之主角必须不是人。嗯……我是说,不是常态下的人,是变态下的。你明白了吗?”

    “哦,呵——呵呵——哈——哈哈哈。”我们三个不约而同的大笑起来,和从前最无忧无虑时一样,完全忘记了所以烦恼。

    “写小说?!那太容易了,你上网看看,现在写网络小说的家伙多如牛毛,感觉会识字的都在写,没啥难度。”

    “那玩意太麻烦,我没搞成。”他若无其事的说,“我在搞另一个东西,网络文学,挺流行的,你听说过吧。”

    我挠了下头,特老实的说:“我好像没吃过快餐。”

    “你真的不玩?”阿贯像是完全没听明白我话的意思,又追问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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