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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摸了摸她的脸:“自己去那边别贪玩,好好学习。常跟我们联系知道吗,那边有电话亭。”
苏绾点点头。
“今晚跟妈睡,让你爸睡客厅去。”
苏绾莫名有点想哭,但忍住了,点点头,看了眼老爸。
老爸闻言笑笑,说:“好好好,我睡客厅。”
老妈抽了口气,略微哽咽道:“从小到大没让你一个人离我们那么远生活过,你乖点,别让我们担心。”
苏绾终于哭了出来,点头:“妈,你放心,我会很乖的。”
王子威走到包厢的时候,看到了正在揉着自己太阳穴的姜晨,他脸色也很差,似乎有几分懊悔。
他走过去,沙发旁边是皮箱做的茶几,他过去倒了杯水,问道:“这书是你的?还是刚刚苏绾落下的?”
姜晨转头,这才看到皮箱上有一本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他抬手,拿起了这本书。
这应该是小学的时候他爸给他买的,他翻了翻第一页,上面写了自己的名字和小学的班级。这才想起来,这本书是高一的时候他借给苏绾看的,那会儿语文老师在课上随口提了一句,苏绾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想起来他刚好有,当时就借给她看了;他家里的课外读物很多,缺一本也不记得,虽说是借,但他后面便一直忘记了要回来。
“你这家伙,”王子威倒了杯水给他,道:“不就是失个恋么,还跟人打架,我刚刚遇到老板娘了,你给人造成了不少损失呢,她还说不计较。”
“让她记一下吧,我回头还是付给她。”姜晨说着,想起这本书最后一页往往是一张白纸,可以撕下来用,他又道:“你带笔了吗?”
“不用了,她说你别给你那当官的老爸说这事儿就行了哈哈哈。”
“她想多了,我爸要是知道这事,第一个揍得就是我。”说着,他翻到了《海底两万里》最后一页。
“那你得好好感谢苏绾,老板娘说她差点就给认识的人一个个打电话问有没有认识姜晨的了,幸好她第一个打电话的对象苏绾是她认识的妹妹,人家苏绾还千叮咛万嘱咐不要把这事儿让更多人知道。”王子威坐在另一边的沙发上,看了他一眼,道:“说到苏绾,她怎么回事,怎么那样跑出去,你干嘛了?”
不等他回答,王子威又叹了口气:“你也真是的,你看看你把周围的人都折腾成什么样了,朋友,同学,老师,你爸你妈,哪一个不担心你?”
姜晨没有说话,而是静静的看着那本书。
《海底两万里》最后一页,不是白纸,而是苏绾隽秀工整的笔迹。
姜晨:
第一次见你,是在第三小学门口,当时你是检查员,我没带胸卡,但你放过了我,我真的很感激。
第二次见你,是在高一的教室,老师喊你到讲台去自我介绍,你介绍完下讲台的那一刻,眼底有一丝不耐烦,唉,我当时想着,成绩好就是不一样,居然被羡慕的都烦了。
看到这里,如果你以为这是封情书,那就错了。
因为这其实,是一段感谢信。
准备好了吗?咳咳。
姜晨同学,
谢谢你,帮我补习英语,我现在英文能稳定在130了,小老师,你开心吗?
谢谢你,那天晚上送我回家,我当时,真的很害怕,但是有你在,我就不怕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后来还自己打车回去。
谢谢你,那次打扫卫生,林超缠着我的时候,你帮我解了围。
谢谢你,让我上了一堂名为喜欢和暗恋的课程,我想,我的成长中,这是我一定会遇到的经历,但我很庆幸,那个人是你。
谢谢你,能出现在我高中生涯里,我觉得这是我的幸运。
还有,谢谢你,借了我这本书。
抱歉,把这些话写在你的书上会不会很困扰?
你可以把这一页撕了,就当我欠你一张信纸吧。
别无他想,我只希望你永远幸福快乐,学业有成,平安顺遂。
苏绾
林超那次,其实是高一下学期的时候,那会儿林超还没有跟苏绾告白,总是爱做一些招惹苏绾的事情,王子威吐槽了他很多次,连他都觉得有些无语。
后来有次大扫除,他刚把拖把清洗干净进教室,就看见林超踩着苏绾用来扫地的扫把,苏绾在那拔又拔不出来,便有些恼怒地看向林超,林超恍若未觉她的生气,得寸进尺的攥住她的手腕,在那痞笑。
一贯的痞相,他摇了摇头,快速走上前去,把林超拽开,示意他别胡闹,专心卫生。
那时候,林超只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走开了。
后来他才知道,他在林超眼中,大概一直挺碍眼的。
收回回忆,姜晨望着这一页纸,懊悔和自责像潮水般汹涌着往胸口流去,他闭上了眼,还依稀记得自己刚刚做了些什么。
太糟糕了。
他要怎么去面对苏绾?
这么好的女孩子,他现在要怎么面对她?
他苦思冥想许久,终于决定,还是等开学,等时间把这件事淡化,他和她都没那么尴尬的时候,再以最好的状态,出现在她面前,好好跟她道歉。
现在的她一定不想见到他。
就这么一瞬间,姜晨想通了很多事。
王子威说得对,世界上在乎他的人还有很多,没必要为了不在乎的自己的人而让他们担心。
好好翻过这一篇,努力回到自己的最佳状态,才对得起她的喜欢。
习惯
C市的夏季真的好热。
这是苏绾来到C市一年半一来,发出的第二次感叹。
尽管C市才是她真真正正的老家,但这里的天气远远没有S市那样明朗,天空总是看不真切,初来时的她完全不能习惯,总会不自觉的拿这里跟S市比较,
S市的星星比这里常见,且比这里的明亮,
S市的天空,比这里蓝,晴的时候比这里多太多,
S市的地很平,而这里到处都是山。
还有,C市一年四季都能见到绿色,而S市一到了冬天,就会一片荒芜。
这里没有霜降,冬季的草地不会变成一片雪白,屋檐下,也没有一根一根的冰柱子。
但尽管如此,C市的冬季,却总比S市冷得多,这里没有暖气片,有的只是空调,吹着也没多暖和,还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总之,初来乍到的苏绾,觉得C市哪里都不如S市好,尤其是刚开始在外婆那里住的时候,她的身上还起了很多疹子。
开始适应没有父母经常陪伴,一个人的生活;在这里的高中学习,她开始习惯住在宿舍。
而一眨眼,一年半的时间匆匆过去,现在的苏绾已经在这里生活得如鱼得水。
她语言能力很强,现在甚至还能用这里的方言同周围的人进行沟通,虽然还有很多当地词汇她还不是很了解,不过她可以慢慢学,经历了这一年半,她已经开始有点喜欢这里了,喜欢这里的空气,这里的青山,这里的淳朴又热情的民风。
但是她对这里的夏天,真的没办法喜欢起来 ,因为实在是太热了!
现在已经九月下旬了,在S市这是微凉的天气,萧条的风会将树上的枯叶全部吹散,纷纷扬扬落在街道上,留给扫地阿姨一地惆怅;这是苏绾最爱的季节,夏季的燥热会一扫而过,留下‘只是秋风悲画扇’般的诗情画意。
而C市的九月,仍然只有一个字,热。
用当地话来说,这叫秋老虎。
因为这炎热的天气,苏绾军训的时候可没少吃苦头,九月初那会儿顶着炎热的大太阳在操场站军姿,防晒什么的根本就不存在的。
不过C市有一个优点,不管被晒得多严重,好好修养,过一两个星期就能白回来,苏绾来到C市后,真的是皮肤白了不少,可惜个头没长了,一直在162,她每每量身高的时候就会叹口气,她觉得自己不会有长高的机会了。
“想什么呢,你的社团报什么啊,还没想好啊?”肖梅梅一边整理着被褥,一边问她。
肖梅梅,舍友1号,比苏绾大一岁,身材丰满,说话轻柔,时而带着三分娇媚,但绝对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妖娆无边的女生,她带着一副眼镜,头发很长,永远一副素衣素颜的打扮。
苏绾摇摇头:“还没呢。”
“哎哟我滴乖乖,开学典礼都过去两个星期了,选个社团有那么难吗?”肖梅梅把被子叠好后,就下来坐在了桌子前,拿出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
苏绾看了她一眼:“你选了什么?”
“合唱团,事情比较少。”肖梅梅说完,看了她一眼:“晓梅选了三个社团,还准备去学生会呢,你得向她学习,年轻人要有点干劲。”
苏绾听着肖梅梅说着自相矛盾的话,不由一笑,道:“你快够了啊,就比我们大一岁,怎么就年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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