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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蝶示意服务生走过来,替奥兰多点了一杯酒吧招牌的火焰。

    “好吧,你理解的古风是不是古筝和焦尾琴,二胡笛子,还有二泉映月和霓裳羽衣舞那种传统化的东西?”

    奥兰多从服务生手中接过酒杯,笑道:“我研究过古代宫廷的编曲,丝竹管弦,但是很抱歉,可能是文化差异,有些东西我很难理解。”

    胡蝶不赞同地摇摇头:“我不信,你给我们上课的时候,口若悬河,见解深刻。你,怎么可能无法理解呢?”

    跟胡蝶聊了片刻,奥兰多突然笑道:“不说了。在酒吧这种氛围中,我觉得应该聊聊男人和女孩子之间的话题,而不是古代教坊司的编曲和皇帝为爱妃谱曲的羽衣舞。”

    胡蝶随手撩起一缕墨色长发,嫣然一笑道:“导师,你也知道我是女孩子。我现在不太适合那种太过成熟的话题。”

    “你这是准备逃避现实?”

    “现实就是……嗯,我可能还没有遇到对的人,还不能跟对方确认过眼神。”

    奥兰多听出言外之意,他不自在地耸耸肩:“我懂了。你其实有点晚熟。”

    晚熟?胡蝶顿时乐不可支地笑起来。

    就在这时,菲儿和锦树的演唱会结束,菲儿邀请胡蝶上台给他们做嘉宾演出。

    胡蝶没有推辞,她跟奥兰多导师点点头示意一下,便独自走上舞台。

    “你们要听什么?”胡蝶冲着台下的客人问道。

    “哇,是胡蝶女神!你今晚也来了?”

    “听说你要退圈,那真是可惜呢!我已经听你的歌听了一年多!”

    看到客人们脸上留恋的表情和不舍的眼神,胡蝶突然间觉得,原主对摇滚音乐的热忱也许不是什么孤独无意义的事。

    至少她的演唱,她改编的那些曲子,真真正正地给别人带来快乐和释放。

    胡蝶优雅地举起麦克风,在菲儿尚未冷却的眼神鼓励之下,她大大方方地笑道:“我今晚状态不错,可以给你们唱三首歌。”

    “因为锦树的歌,菲儿已经唱过了。那我就选一首民谣吧。”

    客人们纷纷露出期待的神色。

    胡蝶站在舞台上,就站在菲儿身边,跟锦树隔着一个女人的距离。

    也许上一世,锦树曾经是原主最亲密的男人之一。

    但是这一世,两人的交集只能算是点头之交,算不得如何密切。

    胡蝶选了一首最近大火的校园民谣,浅唱低吟,娓娓倾诉。像这种曲调安静的民谣,最是适合青春期的少年少女在明亮的灯光照耀下演绎。

    此时,胡蝶祭出自己嗓音中最柔情的那一部分。

    世上最温柔的事,莫过于在你的成长中,有人默默地守护着。

    菲儿拣了旁边的椅子坐下,她不甘寂寞,拿出另外一个麦克风替胡蝶做和声。

    一曲终结,余音绕梁。

    一众客人沉浸在少女纯净淸靡的音色中似是难以自拔。偏偏有个客人提出不太和谐的问题:“胡蝶同学,你们三个站在舞台上,很像是一段暧昧的三角恋哦!”

    第一百六十五章摇滚女王(23)

    听到这话,菲儿脸色陡变,眼中顿时露出一丝晦暗的寒光。

    现在锦树是她的男朋友,下个月就要结婚……这位客人突然爆出这种问题,是不是对她和锦树的感情相当不尊重,不看好?甚至有点诅咒的意味?

    锦树则是老神在在地看向胡蝶,像是正在等待胡蝶对这段三角恋感情的真实回应。

    坐在舞台底下第一排位置的瑛子,则是露出满脸的幸灾乐祸,美眸流转,似乎是揣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恶意与嘲讽。

    胡蝶安静地站在舞台上,手中抓着麦克风,脊背挺直,气质优雅而又从容。

    像是一株百折不挠的空谷幽兰,给人那种风雨难以摧折的坚韧感。

    “我跟锦树大哥,我跟菲儿姐姐……不如不说。”

    这是当年著名的香港女演员夏梦,在面对外界猜测不断众说纷纭的时候,她送给记者的唯一解释。

    传说武侠大神金庸年轻的时候爱慕夏梦,他笔下聪慧烂漫的女主角身上,大多都带着夏梦的影子。

    佳人倾国倾城,惹得才子无限遐想,难以忘怀。

    然而,就在外界对金庸和夏梦之间朦胧如纱的感情津津乐道,猜来猜去的时候,身为当事人的夏梦,早就嫁给自己心仪的商人远赴美国,安安稳稳地渡过下半生。

    她给记者唯一的答案,对这段感情的注脚,就是不如不说。

    胡蝶借鉴了夏梦的回答,也算是中规中矩,并没有露出什么破绽。

    听到胡蝶的回应,那些客人也只能在私底下窃窃私语,并不能继续打破砂锅问到底。

    胡蝶继续演绎第二首歌,依旧是校园民谣,调子清静,歌词温婉动人。

    看着胡蝶泰然自若的模样,面对那位客人有意无意的刁难,却是岿然不动,并没有被外人抓住任何把柄,也没有闹出任何事端……这一幕被菲儿看在眼里。

    饶是菲儿清高自诩,也不得不承认,胡蝶的临场反应还是不错的。

    菲儿之前觉得,胡蝶太过现实功利,宁可追随父母的脚步选择更加有前途的专业,也不肯像她一样为自己的摇滚歌唱事业搏一搏……

    说实在的,菲儿甚至认为胡蝶背叛了她一直以来追求的梦想,这是一种背叛。

    此时,胡蝶依旧在舞台上浅唱低吟,她用淸靡如花熟一般的嗓音不疾不徐地唱着大家习以为常的生活和向往,还有那种淡淡的失落与迷惘。

    这一次,没有任何客人站出来刁难胡蝶。

    大概是胡蝶的态度摆在这里,她看起来始终不急不躁,不悲不喜,虽然她的情绪不够激情勇敢,却自有她空谷幽兰一般的芬芳韵味。

    “这首歌叫寄居蟹,是一个民谣女歌手的原创,虽然市场不是特别流行,但是我觉得好听,其实只要歌好听,大家打心底里喜欢,就一切OK了,对不对?”胡蝶笑道。

    一众客人很给面子地露出轻松愉悦的笑容。

    在酒吧里唱歌的初衷本来就是娱乐大众,让大家放松心情,甚至能够有所感悟。如果可以像锦树一样,用自己的歌声营造出那种激励人心的氛围,那就是所谓的成功了。

    “呐,第三首歌……我暂时还没有想好……”

    “听说胡蝶要出国留学?也许今晚是最后一次听你唱歌了?”有客人笑问。

    “嗯,以后会回来的。”胡蝶落落大方地回道:“哦,对了。我最近在狂补口语,那就给你们带来一首我个人很喜欢的外文歌曲,the stist,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喜欢并且支持我哦!”

    胡蝶拿起麦克风,正要清唱试几个音。奥兰多导师突然从椅子上站起身来。

    “我也很喜欢这首酷玩乐队的歌,不如,我陪你一起唱?”

    灯光扑朔,酒气迷离。

    相距并不遥远,胡蝶跟奥兰多导师对视一眼,颇有默契地勾起唇角。

    “好啊!那就找个人陪我一起唱歌吧?”

    奥兰多导师立即应景地走上舞台,菲儿眼疾手快地将一支麦克风递给他。

    然后菲儿示意春树乐队给两人伴奏。

    看到这一幕,锦树的眼神蓦地闪了闪,不知为何,他心间骤然升起一丝淡淡的愁绪,也许还夹杂着那么一点不甘,终究是意难平。

    想起第一次跟胡蝶合作的场景,锦树突然放下手中的电吉他,冲着菲儿回道:“你会弹吉他的吧?这次还是由你来伴奏吧?”

    菲儿以前自学过吉他,但是演奏水平肯定是比不上专业水准的锦树。

    “怎么了?”菲儿刻意压低嗓音:“你这是避避嫌?”

    锦树无奈地耸耸肩,回道:“如果换成你,看到他们在一起合作,你会乐意?”

    菲儿仔细盯着锦树脸上变幻莫测的表情,沉默了三秒钟,她才笑道:“你是不是一直放不下?也对啊,你当初可是真心实意地喜欢她。”

    舞台的空间并不逼仄,菲儿和锦树站在靠后的位置,灯光显得十分黯淡,所以两人的对话不会被舞台下的观众听到。

    锦树脸色微微地沉下来:“有什么放不下的?单纯的就是不想替他们伴奏。”

    “哦,吃醋了?”菲儿故意打趣道。

    “菲儿!你别胡乱猜测!安心做好你自己的事。”锦树这次毫不客气地将手中昂贵的电吉他丢给菲儿,自己一个人跑到舞台后面抽烟去了。

    菲儿无可奈何地拿起电吉他,试探地拨了几个音。

    “我的演奏水平一般,胡蝶,你可不要责怪我。”

    胡蝶转过身来,没有看到锦树的身影,只看到菲儿背着吉他一副摇滚女歌手的架势。不知为何,胡蝶突然觉得有点好笑。

    “放心啦,又不是什么演唱会,大家自娱自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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