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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按照胡蝶的估计,她自己的厨艺应该能上得了台面。

    片刻后,胡蝶将面团发好,一个个揉搓成团子的形状,团子的卖相算不得顶级,但是经过胡蝶精心的设计和一次次修改,最后也算是顺利成型了。

    然后胡蝶将猪板油煎出来,作为团子的馅料,拌入香醇浓厚的芝麻油。这些猪板油都是仙鹤楼今天早晨去早市上采购来的,新鲜程度非常有保证,没有任何异味。

    胡蝶在馅料中掺入不少炒熟的白芝麻,如此,闻起来更加浓香扑鼻。

    最后胡蝶将花生米用油煎,火候到位,不多不少,保证让花生米一颗颗香脆可口。

    “呐!这个就叫猪油团子。”胡蝶将热气腾腾的笼屉打开,将蒸熟的猪油团子一只只放在精美的白瓷盘子里。

    赵掌柜嗅到浓郁诱人的香气,早就有点迫不及待了。

    胡蝶端了一盘猪油团子放在仙鹤楼后院的红木桌子上。赵掌柜急忙凑过来,就见印着采莲戏鱼花纹的白瓷盘子上,一只只白白胖胖的小团子憨态可掬,头顶镶嵌一颗鲜艳漂亮的花生米,芝麻油的香气和白面的香气交缠在一起,当真是叫人垂涎欲滴。

    “我以前在南方游历的时候,在明州的乡下村子里看到有村民擅长做这种猪油团子,用料倒是并不如何昂贵,但是口感上佳,吃起来特别香甜可口。”

    “哦?”赵掌柜身为仙鹤楼的管事,对美食自然也是颇有一番见地的。

    “这个要趁热吃,凉了,口感会大打折扣。”胡蝶礼貌而又不失恭敬地笑道。

    赵掌柜立即拿起竹筷,夹了一只猪油团子,放在嘴里细嚼慢咽。

    胡蝶看似笑语盈盈,气定神闲,实则心中也是充满了期待与一丝莫名的忐忑。

    幸好,赵掌柜的反应没有让她失望。

    “好!好吃。”赵掌柜的情绪显得十分克制,但是他眼中逸出的赞赏之意不容忽视。

    “我从未在其他地方尝过这种……猪油团子?这个名字不雅,太俗,太俗。”

    胡蝶扫了一眼雪白的小胖子和小胖子头顶的花生米,俏皮地笑道:“以掌柜的阅历,给它取个雅致的称呼,还不是手到擒来小事一桩?”

    胡蝶不失时机地恭维一番,赵掌柜听在耳里,也是心情愉悦。

    “白面猪油,花生米和芝麻……就叫它雪中折梅吧!”

    胡蝶一听,这厮到底是个雅人,居然用如此清丽别致的名字?

    随后,赵掌柜将剩余的几只猪油团子送给在仙鹤楼里吃早茶的商客。尤其是其中两个出手阔绰的豪商,赵掌柜更是亲自将这个雪中折梅送到他们的桌子上。

    “这是……”客人们嗅到浓艳的香气,纷纷赶来一探究竟。

    “这是仙鹤楼研究出来的新品,从明天开始,咱家的早点就主打这一款雪中折梅。”赵掌柜果然是个生意精,也是非常讲究效率的。

    这不,等他亲自尝过猪油团子的滋味,他立即将这款点心作为新品推荐给客人。

    那两个豪商立即拿起竹筷品尝,大概是以前的酱油烧麦吃腻了,一旦吃到如此小清新又别致又爽口的点心,两人纷纷毫不吝啬地夸赞道:“妙妙!妙极!”

    没有抢到猪油团子的客人不免有些失望,听到他们发出的赞叹声,赵掌柜趁热打铁地笑道:“这样吧,如果诸位有意,明早来试吃。”

    众人一听,纷纷表示赞成。

    毕竟民以食为天,兜里有银子的人,总是在吃食上比较猎奇的。

    赵掌柜和胡蝶回到后厨,两人相视一笑,像是暗中达成了某种默契。

    第四十四章拐个王爷来种田(11)

    接下来,胡蝶将制作猪油团子的厨艺传授给仙鹤楼的两位大厨,然后作为回报,胡蝶从赵掌柜手中拿到十两银子的报酬。

    “除了猪油团子,明天我可以将这些年来精心研究的食谱一一记录下来。若是赵掌柜还有什么疑问,我可以亲自来后厨替你们示范。食单好不好吃,能不能卖出好价钱,全靠赵掌柜这张嘴替我拿个主意,做个决断。”胡蝶始终显得彬彬有礼,一看就是颇有教养的大户人家出身,完全不像是什么粗鄙的乡野女子。

    赵掌柜对胡蝶的态度非常满意,但是他必须将这件事禀告给东家,比如他之前支付给胡蝶的十两银子,就当是一种酬谢,也是需要告知东家的,绝对不能欺瞒。

    “好!我今晚找东家商量一下。你明早可以来我家吃早点。”赵掌柜客气地回道。

    胡蝶揣着兜里刚到手的银子,独自离开仙鹤楼,此时已经日上三竿,她在街市上溜达一圈,突然看到两个差役气势汹汹地走过来。

    “让开!让开!都给老子让开!”两个差役看起来特别蛮横。

    但凡有挡路的商贩或者来不及撤走的摊子,都被差役毫不留情地一脚踢开。

    胡蝶心中蓦地一动,急忙追上去。

    其中一个差役从怀里掏出一张画像,贴在青莲镇集市入口处的圆木大柱子上。

    “这是谁啊!官爷,是不是朝廷的通缉犯?”

    “通缉犯逃到我们这儿来了?那真是该死!我们岂不是很危险?”

    “就是!万一碰到杀人不眨眼的逃犯,几条命都不够搭进去的!”

    那差役不耐烦地吼道:“吵什么吵!这是县衙今天早上接到的命令,这个通缉犯是从京城逃出来的,据说他一路南下,就躲在青莲镇附近!”

    “哎哟!我的怪怪!还真的有通缉犯啊?”

    “咱们青莲镇已经太平了二十多年,从未遇到这种杀人越货的歹徒!”

    “就是!要是咱们替县衙抓到这个逃犯,县太爷会奖励我们多少银子啊?”

    那差役不耐烦地踢了问话的人一脚,毫不客气地训斥道:“整天就是想着银子!要是你们能够提供有用的线索,也不少吧,五两银子或者五十斤粳米总归有的。”

    围观的众人顿时沸腾了:“五两银子,可以在大壮的肉铺里买上二十斤猪后腿啦!”

    “到时候咱们齐心协力,肯定可以将这个逃犯抓获……”

    胡蝶躲在旁边,直到围观的众人渐渐散去,她赶紧一个箭步窜上前来。

    就见柱子上贴着一幅灰黑色画像,这幅画像很显然是官府专人描摹,画功并不差劲,眉眼之间甚至透着几分栩栩如生的神韵。

    幸好,画像上的男子跟谢珣没有半分相像,甚至可以说是大相径庭。

    胡蝶顿时暗暗地松了口气,但是县衙派人来通缉逃犯,这个逃犯据说还是从京城那边逃过来的……这个情报无疑对谢珣是非常有用的。

    于是胡蝶将画像上的男子模样用心地记下来,然后转身离开。

    祥云客栈。

    谢珣练武结束,便独自坐在三楼窗口位置,一边慢悠悠地品茗一边打坐。

    不知何时,胡蝶踩着轻快的步子跑回来,等进了屋,胡蝶立即将房门反锁,然后故意神秘兮兮地笑道:“恩公,我今天在集市上逛了一圈,替你打听到不少消息呢。”

    谢珣神色不动:“不要叫我恩公。”

    “那叫你什么?谢公子?谢大侠?还是谢……谢大仙?”胡蝶故作不解。

    所以谢大仙究竟是什么鬼?

    谢珣挑了挑俊眉,好整以暇地回道:“就叫我公子吧,普通的公子。把谢字去掉。”

    胡蝶立即附和道:“好的!公子!你是我家公子!”

    谢珣一直比较沉默,他的神情看起来也是颇为冷酷。

    胡蝶丝毫不敢怠慢,立即将方才差役在青莲镇集市上贴画像通缉逃犯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谢珣,最后胡蝶又将那些围观路人甲的反应告诉谢珣,不失时机地提醒道:“大家都想抓住那个通缉犯,或者拿着线索去县衙换银子花呢。”

    谢珣不禁冷嗤一笑:“愚民而已。”

    胡蝶仔细打量谢珣的外貌,疑惑地问道:“我看那个朝廷通缉犯跟你毫无相似之处。就算他们抓到逃犯,也不会碍着你什么事吧?”

    谢珣冷冷地盯了胡蝶一眼,犀利的眼神中带着一丝警告。

    胡蝶吓得赶紧噤口不语了。

    到了中午,客栈小二将午膳送上来。又是青莲镇流行的南方菜式。

    胡蝶吃了几口,毫无食欲。再看谢珣,也是一声不吭,表情更是谈不上享受。

    “公子,要不这样,我替你做几个菜吧?你能不能稍等片刻?”胡蝶向来勇气可嘉。并未畏惧谢珣满身的冷酷气势。

    谢珣似乎微微一愣。

    他其实已经暗中调查过胡蝶的身世背景。原主就是青莲山柳家村一个普通农女,父母早逝,由舅舅一家抚养长大,从小吃尽苦头,生活比较艰辛凄惨。

    遇到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胡蝶的小小幸运。

    至少她现在可以吃饱饭,穿上新衣服,用不着忍饥挨饿,饱受舅妈表姐一家的毒打。

    “随你。”谢珣嘴上说得漫不经心,但是他还是乖乖地放下了竹筷。

    胡蝶心领神会,立即来到客栈的后厨。

    客栈小二一脸惊异地问道:“你要亲自下厨?难道我们客栈提供的午膳不好吃?”

    “不合胃口,我家主子有点体弱,吃不惯。”胡蝶简单直接地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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