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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就可以了。

    其实鹿汀一直很想问他,两人在一块儿这么久,他为什么迟迟没有对她“下手”。

    得到的答案是——

    “不是可能流血吗?”

    “嗯?”这又是什么脑回路。

    “我之前一直担心,看到血会做出奇怪的事。”

    所以呢,会变成禽/兽吗?

    几秒后,鹿汀的肩膀开始颤抖,笑得不能自已。

    想到男朋友憋了许久,竟然是因为害怕见血后变身,她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竟然还觉得有点……可爱?

    不过两个小时后,鹿汀便否定了这个想法。

    她躺在床上,额头冒着汗,气喘吁吁地想,也许男人本质都是披着人皮的禽/兽吧。

    后来,某天在书房清理杂物,鹿汀不小心翻到了程澈被采访的那期校刊。

    读到皮肤智能识别APP的研发是为了女朋友这段时,她嘴角弯起。目光一转,看到了杂志左边占了整版篇幅的照片。

    程澈穿着深灰色的西装,双手交握在膝前,年轻英俊的面容里透着冷感,是有些禁欲、又一切尽在掌握的模样。

    她侧头,见坐在书桌前的程澈,此时正穿着白色的居家服,头发有些乱。阳光从身前的窗户照进来,整个人少了凌厉,多了些温和性感。

    无论什么模样,都让人很心动。

    鹿汀就那样眼巴巴看着他,直到男生有所察觉,回过头来,问,“怎么了?”

    “……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

    鹿汀想了想,“你上高中的时候,为什么会喜欢我?”

    程澈听说过有名的灵魂三连,你到底爱不爱我,有多爱,为什么爱。但鹿汀还从来没有发难过,内心深处,他竟然有点期待这场提问。

    沉默了一小会儿,他朝鹿汀示意,“把手给我。”

    “嗯?”鹿汀犹豫着将手递在他面前。

    然后,她看见男生用食指,认真地在她掌心里写下了一个“日”字。

    “日?”鹿汀疑惑。

    程澈看着她,没接话。

    “Fu……fuck?”

    程澈一噎,“……”

    “可爱、想日的意思?”

    程澈决定适时遏制女生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开口说到,“是太阳。”

    “为什么?”

    为什么是太阳?

    “因为太阳,只有一个。”

    我曾在夜里踽踽独行,以为生活本该是黑色。

    直到有一天,我在潮湿而模糊的世界里,看见一道斑斓的彩虹,才知道这世界除了黑,还有燃烧的红,热情的橙,鲜活的绿,治愈的蓝。

    而你,就是那透过层云,照进雾霾的光源。

    是唯一的太阳。

    重要且无可取代。

    第94章 一

    一

    第一次见到鹿汀的时候, 苏煜不到三岁。

    妈妈常卿在家里种了蔷薇花,苏煜不知道从哪儿听来谣言, 说白色蔷薇花用沾了醋会变成红色, 将厨房里一整瓶醋浇进了土里,直接导致阳台上三盆开得正盛的蔷薇花半路夭折。

    温欣带着一岁多的鹿汀来到苏煜家里时, 男孩正在客厅里,面对着墙壁罚站。

    温欣见男生气鼓鼓地瞪着白墙,小手捏着拳头, 一脸不服气的韧劲儿。她笑着将刚学会走路的鹿汀放在地毯上, 一边问,“我们苏煜这是怎么了?”

    “别提。”说到自家调皮的儿子,常卿一脸无奈, “这个小恶魔, 背着我偷偷把一整瓶醋浇在我的蔷薇花上, 那三盆新买的又给折腾死了。”

    话音刚落, 客厅另一头就传来愤愤不平的声音, “我那是在做实验!”

    “做实验?”说起这个, 常卿就来气,“这么喜欢做实验, 你怎么自己不把整瓶醋给喝下去!”

    苏煜鼓着腮帮子,提了口气,脸上的火烧得更旺了。

    温欣打圆场, “小孩子嘛, 正是好奇心旺盛的时候。”

    “旺盛?你知道他两星期前才干过什么事吗?说绿色的树叶太单调了, 用水彩笔把我的那盆绿萝的叶子涂得五颜六色。我种的花草在这家伙底下就没一个能逃过毒手。”

    水彩笔画上去之后,花花绿绿的,擦都擦不掉。没有意外的,不到半个月,绿萝便干枯而死。

    苏煜倒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恶劣,黑溜溜的眼睛里满是倔强。温欣觉得他这副模样可爱,摸了摸脑袋顶的头发。

    平时苏煜的头就像老虎的尾巴,碰都碰不得,可今天的他任由人上下其手,一声不吭。

    常卿皱起眉头,“怎么一点礼貌也没,阿姨来了也不知道跟人打招呼。”

    苏煜也没回头,目视着前方,恶狠狠的,“温!阿!姨!好!”

    常卿叹了口气。自家孩子从小便宠着,父母宠,爷爷奶奶更宠,不知不觉便养成了这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性格,她拿这小霸王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算了,别搭理他,让他自个儿站这好好反省会儿。”

    两个大人扔下孩子,便到客厅的另一头看温欣前几天新买的衣服和手包。苏煜一个人站在原地,听着大人们远远的说话声,又想起更早之前妈妈对自己的数落,越想越生气。

    这一刻,他觉得其他人都是反派,自己则是让世人士孤立的英雄,是不被理解的探险家。

    总之全世界他最委屈。

    正当他沉浸在这躁郁的情绪里,突然间,脚被软绵绵的东西压住。一直在沙发边独自玩耍的小女孩,不知何时爬到自己腿边,正仰着头,好奇地望向他。

    女孩刚满一岁,生得白嫩,脸颊鼓鼓囊囊,像藏着食物的小仓鼠。眼睛里面有星星在闪。

    她试图支起上半身。大概是没来得及适应大人们直立行走的世界,起身失败后,向周围探了探,伸手抓住了苏煜的裤子。

    下一秒,苏煜帅气的牛仔裤承受了它不该承受的重力。

    “你给我松手!”

    女孩动作停顿了一秒,继续拽。

    裤头逐渐远离原来的位置,苏煜急了。让一个一岁大的小屁孩扯掉裤子成何体统。他弯下腰,试图分开女孩抓着他裤脚的手。

    女孩的手被拿开后,又在他脚边趴了会儿,大概觉得这角度仰视不便,换了种姿势,坐在地上一边玩手一边看他。

    苏煜顿时感觉自己成了动物园里的猩猩。

    他朝女孩龇了龇牙,恶狠狠的,“走开。”

    女孩茫然望着他。

    苏煜为了让厌恶表达得更明确,眼睛也瞪起来。

    “我让你走开,听见没有?”

    女孩“咯咯”地笑出声。

    “我不是在逗你笑!”

    “咯咯,咯咯咯。”女孩笑得更开心了。

    苏煜皱起眉头,心想这人到底有没有点儿眼力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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