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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对,”乌黑的修卢剑阳光下映着乌金颜色,血水顺着剑尖滴下,半点不留:“人会错,但是剑不会错。”

    灰衣人倒下,萧屏儿用剑撑住身体,不停的发抖。

    低下头,蓝紫色已经将整只手覆盖。眼前开始有白色的花瓣飘过,她知道,那是幻觉。嘴角浮起一丝苦笑,刚刚的打斗,已经让毒……深入骨髓了吧。

    “我们的运气似乎不错,她受了伤。”

    “而且好像伤得还不轻。”

    头顶的树上有声音响起,是小饭馆里的那几个人。萧屏儿听得浑身冰冷,刚刚她已用尽全力,已经没有力气打发这几个人了。

    “那我们是不是捡了便宜?”

    “哼哼,天大的便宜。”

    三个人从树上跳下来,远远的看着她,好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萧屏儿举剑对准他们,脚下却踉跄不稳险些跌倒,惹得三人一阵嘲笑。

    “我劝你还是不要动了,我们兄弟几个刀都很快,乖乖就范,我们还能给你一个痛快。”

    萧屏儿低头。从衣衫下摆扯下布条,将手和剑,缠到一起。

    她缠得很认真,一圈一圈,头也不抬。

    她知道这么做会无法自如的用剑,可是她已没有别的办法。至少这样,她能将剑握在手里。

    开始起风了。

    “有个人曾对我说过,剑术的意义不是杀戮,而是征服。”将布条打了个结,萧屏儿抬起脸来,眼中波澜不兴:“可是我受了伤,我的剑不足以征服。但是杀人……足够了。”

    对面三人依然笑着,却已拔出了腰间的刀。

    刀很快。

    剑更快。

    狂风将树叶纷纷震下,落到一半却生生停在半空,如同凝固的雨滴。

    有血滴纷纷溅落,叶子在空中瑟瑟发抖,仍不肯落地。

    不躲闪,不回护,修卢剑直刺横砍,断人血肉。

    当狂风渐停,落叶归根,萧屏儿已浑身浴血。

    别人的血。

    第三十七章   药

    一连几天,萧屏儿都迷迷糊糊神志不清。快雪不敢停留在一个地方,于是带着昏迷的她,驾着马车不停的走。

    可就连昏迷的时候,都会把右臂抱在胸前,偶尔醒来,泪眼朦胧,哭着说,不要砍我的手。然后又沉沉睡去。

    每到这种时候,快雪就会拍拍她的脸,说不哭不哭,我不砍你的手,然后叹气,为她熬药。

    那药很苦很苦,每次叫萧屏儿喝药,她都把牙关咬得死紧,怎么也橇不开,快雪又劝又吓,说要是不喝就砍掉你的手,她才勉强喝下去。

    萧屏儿真正清醒过来的时候她正躺在一家客栈的床上。被子是新的,还有浆洗过的味道。身上的衣服也被换成了女装,头发湿漉漉的好像刚刚洗过。

    快雪正坐在一面镜子前,用一把锋利的小刀刮胡子。

    抬起自己的右手看了看,虽然仍然有些萎缩,但原来的蓝紫色居然奇迹般的不见了,只有伤口处微微有些暗沉。

    快雪在镜子里看到她醒了,赶紧跑了过来,瞪着眼睛对她看了又看,终于松了一口气:“我的姑奶奶,你可总算睡醒了。”

    萧屏儿看着他,呐呐的问:“你长胡子?”

    快雪气得笑起来:“哪有男的不长胡子的?”

    萧屏儿眨眨眼:“真难看。”

    快雪摸着下巴撇撇嘴:“你要是好几天没时间剃胡子,也不会好看到哪去。”

    “谢谢你。”萧屏儿垂下眼,心里是满满的感激。先前还曾怀疑他同那些人一样不怀好意,看来她真是以小人心度君子腹了。

    “怎么谢?以身相许?”快雪挤挤眼睛,转身端来一个大大的粗瓷海碗:“温度差不多了,来吧。”

    萧屏儿吓得张大了嘴,熟悉的苦味她这辈子都忘不了:“这么多?能不能不喝呀?”

    “能。”快雪回答的很痛快:“因为这根本不是喝的,是泡的。”

    药汁黑而浓稠,还冒着热气。萧屏儿的手浸在里面有些发红。

    可是却很舒服。一直冰凉的手终于解冻,温暖顺着手臂流遍全身。弥漫的水气让萧屏儿苍白的脸看上去红润许多。

    “你不是说,我的手必须要砍掉才行么?”

    “哦,我吓唬你的。”快雪继续刮胡子,眉眼一挑透过镜子看萧屏儿错愕的脸,偷偷笑了起来。

    “那我身上的衣服……”

    “穿了好几天都馊了,当然要换掉。” 镜子里的萧屏儿羞愧得用被子蒙住大半张脸,恨不得把自己埋进被子里。

    “是……你帮我换的?”

    “当然,”快雪神色不变:“……不是。老板的女儿帮忙的,又帮你擦了身子洗了头发。啧啧,那小姑娘还真好看。”

    早该知道快雪不会正经回答,萧屏儿松了口气,垂了眼看着那盆一般大的粗瓷海碗。

    “这里有什么?怎么这么腥?”

    “蝮蛇,海螵蛸,地龙,哦……地龙就是蚯蚓。”

    萧屏儿厌恶的皱了眉,想着她的手和那么多奇怪的东西泡在一起,一阵恶心。想把手收回来,却偏偏舍不得。

    因为,好温暖。

    倦意袭来,萧屏儿在温暖中复又睡去。

    再醒来时快雪正拿了她的手往一个木盆里泡,漆黑的药汁又浓又腥。房间的摆设和上次的不同,显然他们又换了客栈。

    快雪看起来有几分憔悴,看到她醒了,眼睛亮了亮:“睡醒了?现在感觉如何?”

    萧屏儿坐起来,发觉身子舒爽了许多。快雪治这毒伤的法子还真管用,也许用不了几天她就能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了。

    “不错吧?”快雪嘿嘿的笑着,将一碗药端了过来:“把这个喝了,今天晚上终于可以让你来赶马车了。”

    萧屏儿皱着眉,将这碗和盆里药汁差不多恶心的东西喝了下去。听快雪这么说,看来今天她就已算痊愈了。想必这几天他也辛苦得很,脸都瘦了一圈。

    “今天晚上,我们去哪?”

    快雪将已见底的药碗转身放在桌子上,背对着她一字一字道:“桃花镇。”

    桃花镇其实只是一个普通的小镇,一条还算宽敞而古老的青石板路贯穿了整个镇子,因为是通往北方的交通要道,这里人流如织马车如潮,客栈酒楼林立,镇西的那一片桃林,更是让许多文人骚客流连,留下许多风流轶事和美妙诗篇。

    一辆马车由南而来,马是好马,车是好车,驾车的年轻人一身黑衣衬得他皮肤白皙眼睛明亮。

    马车停在了桃花镇东来客栈门口,那是桃花镇最好的客栈。年轻人跳下马车,敲了敲车棚,然后站在门口,看向饭厅里最中间的那块砖。

    那块砖似乎是新近换上的,颜色比周围的砖浅上许多。

    马车里钻出了另一个年轻人,这一身白衣的年轻人个子要比他的同伴高一些,眼角眉梢都带着漫不经心的笑。

    “在看什么?” 高个的年轻人似乎刚刚睡醒,站在那里不停的打哈欠。

    “没什么,进去吧。”

    早有店里的伙计将马车牵走,二人要了两间上房,那个黑衣的年轻人还指明要二楼那间最好的天字房。

    白衣的年轻人看起来很是困顿,急急的要回房里休息,而黑衣的那个,却向掌柜的要了一碗酸梅汤。

    “这……现在已经入了秋,天气不是很热了,客官还要酸梅汤么?”

    “是,要一大碗,最好是用冰块镇过的,送到我房里来。”

    “啊,好的。厨房里没有准备,客官可能要多等一会。”

    “多谢掌柜了。”黑衣人点头,满意的向二楼的天字房走去。

    掌柜一面吩咐伙计准备酸梅汤,一面摇着头感叹现在的年轻人还真是奇怪。

    日头偏西,阳光斜斜的照进位于二楼的房间,将窗格的影子拉得好长。

    萧屏儿坐在桌前,慢慢的喝着酸梅汤。每喝一口,从咽喉到胃,都是一阵彻骨的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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