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7(1/1)

    你决拿不走的:

    ——是我的思想,尊严以及尊重!

    这本画册一共有三十四幅,虽然没有一一表明时间和地点,但我知道,最后八幅画的时间都是同一天——即雷神出事的当晚。

    我一张张的,视若珍宝的翻阅着这些画册,仿佛那些画里的美好就在昨天。

    我一口口的,狼吞虎咽的替雷神吃着,我早晨为她买来的肯德基早餐,可是,却再也吃不出和雷神在一起时的味道。

    我一遍遍的,如痴如醉的的看着我们以前的照片和录像,哭笑的几近癫狂。

    “那你会不会把我们都写进去?”

    “当然,保证你们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与回忆,笔名我都想好了,就叫“爱冥思的鱼”怎么样?够文艺青年吧!”

    “还不如叫会爬树的猪呢,请问鱼会冥思吗?你这有病句。”

    “子非鱼,焉知鱼不会冥思?”

    “子非吾,焉知吾不知?”

    “子也非吾,焉知吾不知汝不知?”

    ……

    想起那天我还开玩笑说要在书里把她写死,没想到,雷神的结局,竟是被我一语成谶。

    突然想起电影《后会无期》里,我最爱的结尾时的那句台词:

    影片里说:“每一次分别,最好用力一些,因为多说一句,可能是最后一句,多看一眼,弄不好就是最后一眼。”

    原来,这也是专属于我和雷神的结局。

    而雷神最后留给我的信和画,使我还额外明白了许多事。

    我明白了,为什么我们彼此那么默契的极少谈及家庭和过去。

    明白了,为什么她甘愿陪我成为校园钉子户中的一员。

    明白了,为什么她最后要以那么决绝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

    或许,雷神的死,还有着我不知道的其他原因,但是我所知道的是:来时不带一分名利,走时不惹一粒尘埃:一直是她理想的离开方式。

    雷神,我收回刚才的话,我们互相原谅好不好?

    因为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到的事,或许我还可以再为你做另外一件事……

    故事讲到这里,已经接近尾声了,现在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交代一下结局吧:

    天亮后,那个深夜哭泣的女孩不见了,她选择了去外地实习,并决定永远离开这片伤心之地,但离开之前她给雷神的爸爸打了电话,把雷神出事前发生的一切详述了一遍,不为别的,只是希望能为雷神的妈妈、妹妹们争取到最大的赔偿金。

    ——现在故事真正的讲完了,书本写到这里正式也已完结。

    “我叫朱黎欢,很高兴认识你!”

    “有友如此,不如去死!”

    “你这么美、美、你这么美……”

    “心里有你陪着我,就不害怕寂寞……”

    “臭俞时赢,去死吧!”

    “我是朱黎欢,我为梦想代言,你呢?”

    “为那些年没人追的女孩干杯!”

    “我和草原有个约定!”

    ……

    此刻的窗外,天高云淡、微风徐徐,春意盎然,景色宜人……

    望着这一切,我仿佛看到了,白天,我和雷神在草原上策马奔腾、放声高歌的情景。

    看到了,夜晚,我们穿上当地的服装,与当地居民围在篝火边,手拉着手、载歌载舞的情景。

    那画面实在太美,太美,美的让人想要痛哭,我默默的把画册紧紧的抱在胸前,用只有自己能够听见的音量说道:

    ——“呼伦贝尔,我来了,我们来了……”

    番外篇,苏墨暖(一)

    “幸福里的一场战争,

    我只赢得了太多的悲伤。

    把它写在云里,

    天却哭了。

    把它写在风里,

    空气都静止了。

    有人说把悲伤写在纸上,

    笔尖都哭了。

    我也效仿这么做了,

    可纸张它——拒绝承载。”

    ……

    其实,天亮之后那个女孩去了雷神的家乡,而故事的完整版本是这样的——

    那夜我离开学校后,朝着雷神的家乡出发了,中途我还买了一个铁锄,一把斧头——别害怕,我不是要去砍人,我是去帮助人:帮助雷神。

    电话里我知道雷神当晚就被入土为安了,而且墓地就在他们村头的一颗柳树下。

    早就听雷神提起过,她家乡的温泉在国内也算小有名气,可惜一直没有机会去,现在我大概明白了,她也许是不想让我们知道她的秘密吧。

    只是没想到如今我终于来到了雷神的家乡——却是以这种方式,以这种目的。

    我在雷神坟前用力的刨啊刨,许久、许久之后终于看见了棺材,雷神,再等一会儿,再等一会我就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

    就在我埋头苦干时,突然传来警笛的声音,然后警车停在路口,几个警察朝我跑来……

    “警官,就是她,抓住她,别让她跑了……”一个老汉指着我喊道。

    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两个警察已经利索的一左一右给我带上了手铐,并武力压着我走向了警车。

    我想,我此刻才终于后知后觉的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在我挖坟时,一个夜归的村民无意中发现了我,并且偷偷报了案。

    “放开我,就差一点了。”我大声的哭诉反抗,甚至跪下来求他们听我解释,求他们再给我一点时间,可是他们一个字都不愿意听,一秒钟的时间都不愿意给。

    慌乱中,我突然的拼命反抗,竟无意中真的伤到了其中一名负责压制我的警察。

    一边是黔驴技穷、筋疲力尽的我,一边是一拥而上、矫健强大的警察们——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或许用立竿见影更加合适些。

    最后他们正气凌然的只施舍给我一句:“有什么话到警察局再说吧!”多么熟悉的台词,没想到今时今日会用在我的身上,讽刺却又可悲。

    到了警局后,他们简单处理了一下我手指上的伤,我才发现自己的一双手早已伤痕累累,才明白,原来电视剧里演的也不尽是骗人的。

    我面无表情的、规规矩矩的交待了一切,告诉他们雷神不喜欢泥土和黑暗,因为她会害怕,相反,她喜欢阳光、大海和沙滩,而且我并不是有意犯法,我只是去帮她——帮我的死党。

    我还说了好多,我甚至咆哮着控诉他们,伏地魔和雷神的父亲都是害死雷神的凶手,要抓也应该抓他们两个而不是我。

    可是任凭我怎么滔滔不绝,警察都无动于衷,非要拘留我,还说让我的父母来一趟。这时候,我突然笑了,我告诉他们,我无父无母,也没有任何亲人。

    刚开始他们自然不信,一个劲的要求我配合,直到第二天进来审讯时,态度竟然好了许多。我便知道他们一定是看过我学校的档案了,肯定也进行了相关调查,知道我只有一个早就断绝来往的关系疏远的叔叔。

    我再次笑了,对他们说:“若是真的同情我,就放我出去吧!”

    前一句他们还面露犹豫,不过我下一句立刻让他们毫不犹豫的丢下一句:“你还是在里面好好反省吧,什么时候想通了,再说出去的事!”然后一脸恨铁不成钢的离开了。

    因为我的后一句是,放我出去完成我朋友的遗愿!”当然之后我的态度也基本如此。

    然后我想通了,为了不让他们连续我叔叔,我主动要求打电话给伏地魔,再然后是,出狱,实习,工作……故事到此,全部结束。

    出狱那天我以为我会流泪,但我竟然没有。大概最近哭的太频繁,眼睛已经无泪可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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