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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惊讶:“我靠,严重正确!”
北色端着一杯酒傻笑着朝我走来:“天力,来晚了,受罚吧?”他此话一出,大伙都嚷嚷着让我接受惩罚。
我问:“女的?”
穿行在黑暗里就好像穿行在时间中,可我永远也回不到过去的时光。我逝去的时光不能重复,但我重复的时光却是我的未来。
到了常来坐门口,下车,周围环境倍感亲切,以近两年的大学生活已经让我对这里产生了些许感情。我叹了口气,不想再想太多,不想再感叹什么,再这么继续下去就矫情了。
由于我来得晚,所以比他们还清醒一些,我坐在一边听他们胡侃,他们又在聊戈多多,我常听他们聊起戈多多但从来没有亲眼目睹过这个具有传奇色彩的女子。我每次听到他们说“戈多多”这个名字,脑海中总是条件反射地想起法国荒诞派戏曲家贝克特的《等待戈多》,戈多是谁,连贝克特他自己都不知道。
五
不知过了多久,北色突然醒来,朝洗手间的方向走去。回来后他说,我们是不是该撤了。看来他酒已醒了大半。
一分钟后,北色抓过一瓶啤酒,酣畅淋漓地灌进自己的肚子。我们谁也没有阻拦他,任凭他对着酒撒野。等他喝完,“啪”的一声脆响将酒瓶拍在桌子上,然后开始大声朗诵戈多多的诗:“让我们那该死的恐惧,统统在黎明的晨曦中自杀……”北色的朗诵慷慨激昂,声音极具穿透力,这也引来了常来坐里其他客人的侧目,但他们的目光中大多写着三个字:“神经病”或“精神病”。其实我也很赞同他们的想法,醉酒后的人的确很不像一个正常人类。酒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推开常来坐那扇熟悉的木质门,一股弥漫着酒香的气体扑面而来,于是我看到了一群任喝得正酣,除了老陈,还有北色、唐果、光年。我朝他们那撮走,他们似乎也看到了我,纷纷招手向我示意。等我走进,老陈拉过来一把椅子叫我坐他旁边,他说:“你小子速度还挺快,我一瓶啤酒的工夫就来了。”我说这路线我熟,闭着眼我都能走来。
我用迷离的眼光看着车厢外,我感觉自己仿佛一条大海中渺小的鱼,游弋在无边的墨色里。城市的霓虹灯在我的视野里变得模糊不清,我纵情在其实,欲要融为一体,无法自拔。
我二话不说,拿起酒杯,一仰脖子灌了下去,于是大家乐呵呵地又开始聊天,回归到我刚进门时看到的状态。酒局就是这么个场景,好似一群神经病聚到了一起,酒就是良药,不喝个神魂颠倒是不会平静安逸的。
北色一番朗诵之后歪倒在酒桌上,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暂时安静了下来,不知他是陶醉在戈多多的诗句中了,还是沉浸在绵延的酒精作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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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扫兴,怨言不断。我听到北色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德行!”八成是在评价刚才老陈的举动。
北色是玩音乐的,他写的歌的歌词全部是由戈多多完成的,但是有一点我想不明白,像她这种年龄的女孩子是哪里来得那些体会和灵感呢?按我的思维方式,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应该都在逛商店:为穿衣打扮而逛商店,为昂贵化妆品而逛商店,为各色零食而逛商店,为谈恋爱而逛商店,为好心情或坏心情而逛商店。但是戈多多给我的感觉却不是,完全且彻底的不是,我想如果我是女人我也要做她那样的,自由自在,一点不被束缚,一点也不觉的活得很累。大概是应为这个原因,所以我总有一种马上跟她成为知己的冲动,高水流水那样的,我想深入她的内心,窥视一下她的心灵是如何的。但每次我向北色提出想认识一下戈多多,北色总说她很忙没时间,不知是搪塞我还是真的是这样。
我肚子里的酒精开始起作用,头渐渐晕沉。我拦下一辆出租车,回家。
六
夜风清凉,街上人往稀疏,路灯下,我和我的影子在一起,大家好像都忘了彼此告别,四散在夜色中。
我就知道,男人有急事,一般都是因为女人。我又随口一说:“宁宁?”
11
老陈掏出一张红票子搁酒桌上:“酒钱我先垫了。”说完一溜小跑出了常来坐。
酒局结束了,觥筹交错,杯盘狼藉。我手里捏着老陈留下的百元大钞去结帐,算完之后还差二十,我刚想掏钱包垫上,老板脸上堆满诚恳笑容地对我说:“算了算了,就一百吧,你们都是老顾客了。”我说了感谢的话,然后离开。
北色显然是喝高了。他现在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举止,一会手舞足蹈,一会拿酒自己灌自己,或者美国总统演讲一般叽里咕噜说上一大串我们听不明白的胡言乱语。他已经彻底被酒精俘虏了。
酒局一般都是这样,先是一大帮人喝五吆六,热闹非凡,最后一个个都歇菜,趋于平静,就好似台风过境后的海面,安静得有些让人窒息。我无所事事,索性跟光年找话题聊,我们聊到了北色,光年说北色最近刚刚组建了一支乐队,每天要排练很久,大家也很卖力。他还说乐队的歌都是北色的原创,歌词是戈多多帮的忙。我问光年,你见过戈多多没有。光年摇头,没了下文。我也不知再说些,同样莫言。这段谈话到此结束,又是一段安静。
老陈握着一个啤酒易拉罐,用手背碰碰我说:“你跟那个朱朱怎么样了?”我知道他说这话的目的是为引出他和宁宁的风花雪月而做的铺垫,我正思索着怎么才能难为住他的时候,他手机响了,刚好为我解了围。老陈掏出手机,看一眼屏幕上的来电显示,眼睛明显睁大了一下,于是我知道打电话者一定不一般。老陈接起电话,唯唯诺诺,话音酸甜相伴,不同于他平常打电话的口气,反正我听着特别扭,感觉有点变态。老陈挂了电话站起来对众人说:“哥儿几个,不好意思,急事儿,先走一步。”
老陈:“完全正确。”
据说,戈多多是北色的朋友,他们以前是高中同学,后来戈多多退学走人了,流离失所到城市地下室中成为了一名用身体写作的美女作家,以诗歌见长。按照北色的描述,戈多多是个又冷又暖的女孩,外表清纯,内心妖艳复杂,身材出众,且有一头乌黑亮力的秀发,写作时喜欢抽烟,有时会很神经质,等等。我曾经在网上读过她的作品,其中有大量对绝望和人性的描写,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她的文字带有一种天然的神秘感,就像她的人一样神秘莫测。这是我所向往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