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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宛给她递一片口香糖,她摇摇头,说不吃。

    “你说,男神不会真走了吧?”她问。

    林宛闷闷道:“不知道。”

    “不行,心情不好,晚点我们去吃披萨吧?”

    “后天比赛,要跟队排练。”

    “那排练以后再去,求求你了宛宛,你都好久没跟我去逛街了。”

    见夏莎满眼恳切,一幅可怜巴巴的样子,林宛点头:“......好吧。”

    晚上,排练结束,林宛和众人告别,与夏莎一同离校。

    她们来到西巷街一家有名的披萨店,除了披萨,里面还有各种甜食,最最最主要的是,夏莎有人家开业三周年的半价优惠券。

    披萨店装修还不错,四周都是落地窗,能看到窗外并不繁华的夜景。

    找一个靠窗的餐桌坐下,夏莎去点餐,林宛拿手机翻看通讯录,她在想周时雨的事。

    他们不能说关系很亲,多少算得上是朋友,如果他真的离开江河城,却不跟她知会一声,她多少会失落和难过。

    没过多久,夏莎走过来,笑道:“我点两份双皮奶,两份百香果茶和一份水果披萨。”

    收起手机,林宛点头:“夏大小姐说了算,点什么吃什么。”

    比起林宛的家庭,夏莎的家庭相对富裕,她妈妈开服装店,有自己的门店,爸爸是做海产生意的,跟江河城的几家餐馆有生意来往,整体来说,家里算是有点小钱的。

    “那就好。”夏莎笑了笑,随后又撑脑袋伤春悲秋:“好无聊,感觉江河城好无聊。”

    林宛将头靠窗,淡淡回应:“嗯。”

    可能看出林宛没心情说话,夏莎难得不聒噪,她从书包里拿出相机,开始一页一页翻阅今天照片,时不时点评一两句。

    窗外,下雨了。

    雨势不大,偶尔坠落三两滴。

    晚上八点,城市华灯初上,出来散步的人们开始在街道中穿行,却因为下雨,人们脚步略显匆忙。

    下一秒,一辆黑色轿车闯入林宛的视野,那辆轿车线条流畅,款型优美,车身如同黑宝石一样发亮,通身透着一丝丝奢华气息。

    林宛认识这辆车,那是周家的,它在一家KTV歌巢商业楼前停下。

    林宛坐不住了,心跳有点快。

    “小莎莎,我看到他家的车了。”

    “谁啊。”

    “你等一下,我下去看看。”

    说完,林宛起身下楼,心情忽而畅快了些。

    她有些急切,又有点忐忑,她希望他仍在江河城,又怕这一趟扑了空。

    跑下商业大楼,那辆车就停在街区的对岸,林宛顾不得渐渐密集的雨滴,留意路中央的车辆,横穿这条不算宽敞的马路。

    靠近车子,林宛绕到挡风玻璃往里看,里面只坐一个陌生的中年司机。

    有些失落。

    敲窗。

    可能看她不像坏人,司机放下车窗。

    “叔叔,这是周家的车么?”

    迟疑了一下,司机点头。

    “周时雨呢?他去了哪里?”

    雨势渐大,密密麻麻。

    “你说......周少爷?”

    林宛顿了一下,点头。

    心想,原来这世界上,真有人这样恭敬地称呼一个人为少爷,而不是在电视剧里。

    司机没有直接回答,可能考虑到雇主的安全问题,转而询问林宛的身份。

    林宛说是周时雨的同学,司机说:“那你等一下,周少爷马上下来了,和他的朋友一起。”

    林宛笑了:“哈哈哈,原来他没走......”

    可能林宛明艳的笑容感染了司机,司机对她暖暖一笑:“丫头,去找地方躲雨吧,衣服都湿透了。”

    “嗯嗯,我走了。”

    林宛笑着离开,但她没有奔跑,只是迈开大步穿过雨里,走向街区旁的商业楼。

    很多人在楼檐下躲雨,她加入了躲雨大军,向对面商业楼披萨店里的夏莎挥手,示意她,她没走远。

    十分钟后。

    短短的等待过后,林宛终于见到周时雨,和......他在京市的一群朋友。

    第13章 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江河城地势低矮,四周群山环抱。

    每至下雨,城市上空都笼罩一层雾,使得老旧江河城富有了诗的意境。

    周时雨和京市几位阔少从电梯里下来,他们经过破旧商业楼廊道,一路迎来太多好奇和仰慕的目光。

    京市的少爷们来到江河城,一个个打扮得人模狗样,头发打理得根根精细,他们从贴满传单或广告的电梯里出来,又穿过脏乱差的商业楼廊道,一切都是那么格格不入。

    除了几位少爷,同行还有两个美女,不说她们家世显赫,穿衣打扮却也精致甜美,有着江河城的普通女孩们,根本无法比敌的气质和美貌。

    “啧啧,哥第一次下乡就喝到假酒,这KTV的皇家礼炮哈哈哈......真有意思。”

    尚翰飞嗤笑了一声,用手拍了拍周时雨肩膀:“周爷,这小县城你也待得下去?太逗了,也就你家那栋别墅能入眼,别的哈哈哈......”

    尚翰飞笑声太魔性,其他人都笑了。

    几位少爷都是京市有名的富三代,他们一出生就在京市,从小含金汤匙长大,还没来过这样的小城镇,包括周时雨。

    周时雨生在京市,长在京市,这是他第一次来到江河城,即周氏家族的老家。

    周时雨轻拍自己的肩膀,那是尚翰飞碰过的地方,淡淡道:“所以,你们千里迢迢赶过来,都是来嘲笑我的?”

    对于周时雨下意识的洁癖动作,尚翰飞也不在意,他早已经习惯。

    几位爷中,周时雨的品味最独特,有人喜欢吃喝玩乐,有人喜欢泡妞劈腿,大家追求的方向大抵一致,就是好玩和刺激。唯独周时雨喜欢养鸟、品茶、练字作画,最是附庸风雅,也不知道这些清心寡欲的爱好,是否和他的心脏病有关,毕竟他玩不了太刺激的。

    “哪里敢嘲笑周爷,啧啧,我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来这里养病?我是没看出来这里哪里好,哦,空气好,我承认。”

    瞥了尚翰飞一眼,周时雨:“这就够了,而且这里没有你。”

    其他人憋笑,尚翰飞扬眉:“不是,周爷,你怎么能这样说话......”

    商业楼外,雨势密密麻麻,雨声磅礴浩大。

    周时雨走出来时,楼檐下躲雨的人,下意识地让出一块地,留给这群少爷美女一块合适的空间。

    气场或许看似无形,实则有迹可循,周时雨和他身后几位爷,气场都太显明,他们自然而然形成一个引力场,江河城的人们不敢靠近,可目光却都被吸引。

    林宛和周时雨站在同一个房檐下,相距十米,中间相隔二十几人。

    直到听到大家的议论声,林宛才看到周时雨,眼里也只有周时雨。

    拨开人群,林宛走向他,漂亮的杏仁眼闪闪发亮。

    等靠近他,她笑道:“嘿,真巧。”

    林宛之前淋雨了,头发塌下来贴近头皮,白色衣服湿透,露出她若隐若现的肉色肩膀。

    她的形象不太好,好在她的笑容很好,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

    当然,除了她自己,没人懂得她的心思。

    周时雨看到林宛,神色一顿,眼睛滑过一抹亮光,微乎其微,不易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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