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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因为疼痛变得模糊,唯有一个念头明晰:既然活着逃出来了,那么就得到上海去。

    他要找姜素莹

    如此经历无数坎坷,终于在新的城市落下脚来。廖海平吃上磺胺,总算能够有余力打理事务,清点起财务。

    辛辛苦苦了这么多年,大宗财物随着烈火付之一炬。手下也死了大半,就连厂子都留在天津,带也带不走。甚至廖二爷这个名号,往后怕是也不能提了。

    好在为了应急,他手上是惯常有一笔款子的。银行里也有些余额,可以供他支取,用化名买下一间公寓。

    遭遇如此大的不幸,旁人都要替他捶胸顿足。但廖海平却心平气和,甚至隐隐觉得,这未尝不是一场解脱。

    唯一挂念的,就是下落不得而知的姜素莹。

    当然想要找到她并不算困难,但如今真的在了一个城市里,情况却变得棘手起来——在哪里见面,如何见面,见面又该怎么办,一系列问题搅成一团,就连果断如廖海平,都有些举棋不定。

    二爷一向有他的考量,春红自然也有自己的。

    此时宁静的公寓里,骤然响起一句:“二爷,我斗胆问一句。您为什么不让我告诉太太,您也在上海呢?”

    是春红忍不住开口。

    她是真的不明白,好不容易捡条命回来、也能和姜姑娘团聚了,二爷干嘛要避而不见?

    这太不像他的做派了。

    廖海平回过神,有那么一小会儿没有做声。之后他道:“还没到时候。”

    既然主子说没到时候,那就是没到。

    春红就算再心急,也只能瘪了下嘴:“那我明天还是先跟住太太,随时等二爷吩咐。”

    简单的计划敲定完成,老孙操着破锣嗓子,从厨房里冒头骂起春红:“差不多就行了,就你话多。豆腐我热好了,你快端去!”

    春红躬身走了。

    人还没进厨房,已经被老孙拉着嚼起舌头:“你今日真见着太太了?她还说什么别的没有?”

    看来这位是非得听到点虐恋情深的典故才成。

    “还能说什么啊,太太都以为二爷没了!”

    两个人嘀嘀咕咕的讲起悄悄话,给静谧的屋子平添几分热闹气息。

    室内温热,外面寒冷。玻璃上蒙了一层雾,叫人看不清方向。

    廖海平把右胳膊在桌上摆平,试着蜷起手来。一次,两次,三次。每回到一半时,指头就收不起来了。

    到底是拖得太久,哪怕皮肉长了大半,依旧落下些残疾。别说筷子和笔了,以后能不能握枪都得另说。

    眼前又现出被击穿时的场景——血肉飞出去,十指连心,一动就打骨头缝里疼。叫人恨不得换一种活法,干脆把手剁掉算了。

    但廖海平肉|体上承受着苦痛,心里却觉得畅快。因为高桥只来得及伤了他的手,而他一枪打断了对方的肠子。

    猎猎火场中,四叔看见高桥死在地上,顿时吓得裤子哩哩啦啦都尿透了,哀求的起劲。

    恐怕贪生怕死才是本能。但有的人天生少了些触感,须得真的死过一遭,才能觉出些不同。

    廖海平也许算是后者。

    太阳落山,公寓的电灯被“啪”的拉起来,远比油灯亮的多。廖海平眯起眼睛,很快就适应了这亮度。

    新世界有新世界的好处,就如同活着有活着的好处。变故来的太快,叫人眼花缭乱,却也逼着人思考,往外面走。

    热好的豆腐端上了桌,老孙分得一小碗,按老规矩猫在墙角吃了,被烫的龇牙咧嘴。

    廖海平却没有忙着下箸,一方面是左手不大便利。而另一方面,是他不打算再心急了。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

    翌日。

    姜素莹抬手看了一眼手表,下午三点刚过。

    眼瞅要到和春红约定好的时间,她把教学用的课本收好,装进布包,向讲台下的学生们说:“今天就到这里吧,放课。”

    女学生们瞧出她急着要走,于是没大没小的打起趣来:“密斯姜今天恁的这么着急,是不是有爱人来接您呀?”

    说完自己先害臊了,于是相互打闹起来,嘻嘻哈哈,满脸通红。

    姜素莹听了,停了脚步,回身温声道:“我没有爱人,只是一个女性朋友。不过你们倒是提醒我了——记得把八十六页背好,明天我要随堂小考。”

    “密斯姜,饶了我们吧——”

    “刚刚是谁胡说八道的,还不快去给密斯姜赔罪!”

    身后响起一片天真的长吁短叹,叫姜素莹忍不住扬起嘴角,往外走的脚步都轻快起来,不多时就到了校门口。

    西郊大学原是教堂改的,门口立着一樽圣母像。雕刻师大抵没留过洋,因此圣母脸圆肚胀,很有点弥勒佛的模样。

    而此时那座不伦不类的雕塑下面,正立着个焦灼等待的人影。

    “太……姜姑娘!”春红一激动,差点说秃噜嘴了。

    ——廖海平是不让她当着姜素莹的面,叫“太太”这个称呼的。春红总感觉那一子弹把二爷打得魔怔了,不知道这又是什么讲究。

    姜素莹笑意盈盈的开口,打断她的胡思乱想:“我和学校说过了,你随时都能来试工。”

    “那我是不是可以每日都能见到您了?”

    “当然。”

    “太好了!”

    ……

    姜素莹先前倒是没觉出来,春红是一位实干家。

    自打这位进了饭堂,每天中午只要姜素莹一出现,她便张罗着要多打一勺肉,生怕姜素莹饿瘦了。就连放学后,春红也要摘了围裙和她一起往家走,美其名曰:“我现在孤零零的,就剩姜姑娘一个亲人了,您可不能抛下我。”

    瞧瞧这话说的,多推心置腹。

    眼瞅年关将至,学校里的功课算不上很繁琐。姜素莹便也乐得分享一些精力给春红,甚至邀请她在不忙的时候,来教室里旁听——这学期姜素莹开了一门阅读鉴赏课,内容生动有趣,是十分适合她的。

    春红连忙摆手:“上课的都是大学生,我字都不识一个,哪里听得懂。”

    “你不是爱听故事么?前天才讲的《谈瀛小录》,就是你先前听过的。”

    “啊,我还记得呢。是一个叫格朗台的人,跑去全是马的国家,然后闹出大乱子了。”

    “那人叫格列佛,去的是慧骃国。”姜素莹笑着纠正,“不过你说的没错,就是那个故——”

    话到一半时,她突然停住了。

    因为这个话题似乎又让她回到了天津那间密不透风的院落。

    屋里燃着凄惶的油灯,而她一页页翻阅书籍,恨不得逃进幻想的世界中。

    当时的心绪无比是逼仄的,如今站在日光下、呼吸起自由的空气,回过头再看看,一切都像是假的。

    兴许“时过境迁”四个字,说的就是这么一档子事情。

    春红看不懂姜素莹的心境,单是随口道:“我这记性真是不行,听完就忘记了。”

    姜素莹回神,说的和气:“你要是认字,就不会忘得这样快。哪怕是忘了,重读一遍就能温习了。”

    她顿了顿,突然又想起什么:“春红,你想识字么?”

    ……

    日子水似的往前淌,廖海平也没闲着。

    他按时服了几周药,伤口愈合的快了很多。于是在自觉精力恢复的第一刻,便抛下老孙和春红,开始在租界区悄悄走动——有了天津的命案在身,须得低调行事,不能带太多人手,引人耳目。

    廖海平是想看看有没有继续做生意的可能。

    而机会的大门对于有准备的人来说,总是敞开的。

    有新认识的商人介绍他走船,方便不压货。只不过眼下谨慎要紧,既然要翻身,得做的干净又漂亮才成。

    所以回家的路上,廖海平都在思量。

    而他揣着满满的心思进门的时候,听到的却是激烈的争论声。

    “两撇一横念作’大’。人背着担子,就是大。而少了这一横呢,就念作’人’。”春红正和老孙掰扯。

    “胡说,什么背着担子的,哪有这个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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