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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没有傻子,在桶里下毒并不是明智的做法。
“我们这就要走了吗?”霍芳芳忽然问,“胡勇呢?”
众人面面相觑。其实大伙儿早发现队伍里少了个人,但谁也不想提起。
鱼粥都吃过了,水也打上船了,可直到开船前这人都不见踪影。
船老大皱眉:“他没说过几时回来?”
“没有。”荆庆将自己方才遇见的偷袭说了,而后道,“我看十有七八就是胡勇所为。”
庄南甲点头附和:“必定就是他了!上船头一天我不跟他同舱,结果他半夜就站到我们舱房门口盯着我看!”
想象那般场景,霍芳芳下意识抓着自己胳膊:“那怎么办?岛这么大,我们要分头去找吗?”
荆庆脱口而出:“我不去!”
开什么玩笑,他好不容易从林子里逃回来,就是想躲开胡勇的偷袭,现在才不要送自己入虎口。
窦芽和燕三郎不置可否,其他人都坚决摇头。丁云正更是道:“哪有那闲功夫去找个悍匪。”
“岛太大,光凭我们三人根本找不尽。”看出这些人都不打算寻找同伴了,船老大坐回营地,“再等半个时辰吧,然后就出发。”
众人都没有异议,只有燕三郎站了起来:“既如此,我出去走走,船开前即回。”
荆庆奇道:“燕小哥……”
燕三郎冲他摆了摆手,抬步迈进了丛林。
霍芳芳看着他背影消失,这才轻声问庄南甲:“先前你们都在一起么?”
“对啊。”庄南甲答道,“多亏有燕小哥,不然我俩都走不出密林。”
霍芳芳追问:“就没有一刻分离?”
荆庆接口:“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一质问,霍芳芳就有些支吾:”没、我就是问问。”
荆庆冷冷道:“他救了我们性命,依我看,你比他可疑多了。”
被他这么一怼,霍芳芳脸色胀得通红,泪泫欲滴。
庄南甲呆在一边,也不吭声,心里却有些鄙夷。这小子对旁人都奉承得很,只是看这妇人普通,不像有凭恃在身的模样,对她说话才这般硬气。
他轻咳一声:“霍夫人,你为什么去迷藏国?”相处这几日,他能从霍夫人的举止、谈吐甚至是用餐的礼仪看出,她至少也是出身权贵之家。
可是能乘船去往迷藏国的,有几人不是呢?
霍芳芳低声道:“我只是去买样东西,决无害人之意。”
“什么东西?”
霍芳芳踯躅一下才道:“廷中大员被抄斩,外子奉命前去抄家。那是个大官儿,家里奇珍异宝无数。外子一时糊涂……”
说到这里,她长叹一口气,于是大家都明白了。
窦芽与她同舱,早就听她说起,现在默不作声。荆庆忍不住问:“然后呢?”
“几年后有人检举,外子下狱,被他卖掉的赃物基本追回,但失落的物件中有几样为太后重视。”霍夫人擦了擦眼泪,“她亲自见我,给霍家指了条活路。只要追回这几样东西,太后会向我王说情,免去外子杀头的大罪。我家一百多人也不用发配远疆。”
“我四处寻访,又托祖父的关系去打听消息,才知道那些宝物几经辗转,很可能被人带去迷藏海国。”霍芳芳苦笑,“我只是去买能救命的宝贝,并不想妨害各位性命!再说我手无缚鸡之力,也没有害人的本事哪。”
“害人不一定靠武力。”丁云正嗤笑一声,“我们宝夏国出过一桩案子,老臣退养京郊,全家五十多口,却有二十余人一夜之间中毒身亡。查来查去,才发现新来的厨子在饭菜里混进了剧毒。那是个胆小又怕事的胖子,谁也没以为他能下毒。”
他上下打量着霍芳芳道:“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你丈夫被查抄以后家里还有钱么,哪来的迷藏令,又怎有把握能从迷藏国买那件宝贝回去?”
“我借用娘家的力量。”霍芳芳咬了咬唇,“我家在本国是望族,外子总觉得娶了我是高攀,又觉得我家里人都看不起他。他手下的产业那几年都亏本,又不想找我拿钱,这才在奉命抄家时动了歪念。”
庄南甲都忍不住道:“你丈夫可真是个人才。”
窦芽看不过眼,拉下脸道:“都少说几句罢,燕小哥去了哪里?”
这一句是转对荆庆说的。后者挠了挠头:“我们真不知道。”
“该不会真去找胡勇了吧?”
第617章 第一个
荆庆奇道:“不至于罢,非亲非故地。”少年郎也不像个烂好人啊。
……
几人计议中,燕三郎已经走进密林深处,一边问千岁:“哪个方向?”
他站在林中空地上,往左上山路,往右是溪流。
“左边。”
燕三郎闻言转身,但千岁紧接着又道:“不不,不对,右边!”
“……”燕三郎站定不动,“我以为你嗅觉灵敏。”
“你当我是狗吗?”千岁没好气嘟哝一句,“向右,错不了!”
燕三郎这才转向右边,大步前进:“不是。”
“什么不是?”这厮最近说话越来越难懂了,她和他的脑回路不在一个维度上吗?
我当你是猫。这句话,燕三郎当然不会说出口,只是切换了一下话题:“胡勇受了点儿伤,也中了点儿毒,但不至于走不回营地。”
他怎么会让偷袭者轻轻松松全身而退?金钱镖上喂了毒,虽然不是见血封喉,但有强烈的致幻作用,足够胡勇嗨一壶的。
燕三郎并不急着当场追去,主要还是因为离开海岛的办法只有搭船这么一个。胡勇逃得再远,总归也是要回去营地的。
可他并没有再出现,燕三郎又还有一点时间,就来看个究竟。
胡勇受伤流血,千岁就有办法追踪他的下落。
燕三郎在她指引下拐了几个弯,逐渐又往溪边去了。
这是溪流的另一段,离方才遇袭之处很近,至多不超过三里。
前面大片草丛倒伏,还有三棵小树被拦腰斩断。燕三郎掠了过去,发现地上躺着一人,脖子上破开一个大洞,鲜血早就流光。
胡勇。
这个旁人都无比惧怕的悍匪,居然悄无声息地死在了一座荒岛的密林里。
还有两头灰狼围着尸体大嚼特嚼,见到燕三郎突然出现,都咧嘴露出犬齿以示威胁。
少年再走近,就有一头灰狼直扑上来,被他一拳打在鼻子上,“嗷”地一声倒飞出丈许,好久爬不起身。
另一头狼害怕了,夹着尾巴钻入了林子里。
燕三郎这才走近尸首,蹲下来在尸体皮肤上轻按几下:“死亡时间不超过半个时辰。”
他过完年才十五岁,看过的死人却已经比普通人几辈子加在一起都多,有眼力也有心得。
林地上还躺着一副钢爪,纯精钢打造,三个爪尖染着鲜血。燕三郎看到它,就明白胡勇的不规则伤口是怎么来的了。
他抓起钢爪,凑近细细嗅了两下:“这上头的血,是胡勇的吧?”
千岁不情不愿地嗯了一声,谁让她的鼻子比狗还灵,这小子总问些讨厌的问题!
随后,燕三郎在溪边观察到一连串人类脚印,有些歪扭。
溪地湿软,很容易留下脚印,而燕三郎轻易就能看出,这些脚印都是胡勇留下的。“他受伤后致幻药物就发作了,令他走路都不连贯。”
千岁不满道:“当时你要是不理那两个窝囊废,直追下来就好了!”
燕三郎不答,返身去掀开胡勇的衣物检查。
“身上没有其他伤痕,是被一击致命。”燕三郎凝视伤口,皱了皱眉,“就算药物发作,他也是陷入幻觉,并非昏迷,为何始终没有挣扎?”
胡勇手上戴一枚金戒,经燕三郎鉴定,不是储物戒。除此之外,他算得是身无长物了。
千岁很不甘心:“明明我们得了先手,这是被谁拣了大漏!”不消说,胡勇的财物都被凶手拣走了。“可惜离天黑还早,否则我可以把胡勇的魂魄唤来问个清楚。”现在也才过午后,她老人家出不来哩,船又要走了。
燕三郎在周围又勘查片刻,这才起身往回走。
他的时间掐得极准,这么往返营地恰好在船老大限定的半个时辰内。丁云正主仆已经回船上待着了,其他乘客还在营地里烤火,见他返回,都站了起来。
燕三郎健步过去,沉声道:“胡勇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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