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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锦夜死死的抱着她,力道之大,像是要将她嵌进自己的身体里。

    “这些年我除了争权夺势,算计这个,算计那个,什么都没有做。我明知道他去凉州城九死一生,却还是……”

    李锦夜哽咽着说不下去,“二十万镇西军,我但凡派出五万兵马也不至于让他送命,我心里藏着侥幸,盼他不会出事,盼京中的事情能一击即中。我想得很美,只要拿下四九城,我就立刻让孙焦去支援他,哪知……哪知我竟把他算计死了。”

    玉渊的泪纷纷落下来。

    “他与我打小的情份,一个炕上长大,三岁就差点因我而死;后来北狄被灭,全天下的人都只当我死了,只有他……只有他一次一次来寻我,问他理由,他笑着说我连个梦都没托给他,怎么可能死!”

    说到这里,一股难以想象的刺痛席卷全身,李锦夜张了张口,勉强将喉咙口的血腥咽了下去。

    “到了京城,我们二人寸步难行,夹缝里生存。他看似流连花丛,没心没肺,实际上默无声息的替我做了无数的事,背了很多黑锅。他对我说:你将来是天子,需站在阳光之下,我无所谓,那些暗的,脏的,臭的统统交给我,不脏你的手。他甚至为了我,连周家的亲事都能咬牙应下。而我……阿渊,我害死了他!”

    李锦夜失声痛哭,冰冷的眼泪,顺着玉渊的颈脖缓缓流下。

    他原本想着等自己坐了那位置,要重整这旧河山,要封一个最大的官儿给长衫做,让他成为这四九城里头一个不用看任何人脸色过日子的富贵闲散之人。

    到时候,他愿意出仕便出仕,愿意隐居就隐居,就是他想把三爷娶回家,当老婆一样养着,供着,宠着,他都愿意冒天下之大不违,给他这份特例。

    现在想来,竟全是可笑。世事无常,他连个尸首都不曾给他,繁华落尽,只有一曲忠魂落下。

    再也没有人翻着白眼,冲他放肆的大笑了;

    再也没有人深夜提着一壶酒,找来不醉不归了!

    他短短的一生都化在了自己的执念和皇权争斗的路上,他本应该轻歌换酒、无忧无愁地了此一生。

    在男人撕心裂肺,毫无体面的哭声中,玉渊终于消化了苏长衫战死的消息。

    对天下人来说,他与凉州城同生共死的壮举,买他一个虚名留青史,也算死得其所;

    而于自己,于暮之,于三爷来说,他的死,是心口永远永远无法愈合的一道伤口。

    玉渊轻轻闭上眼睛,泪从眼角划落,苏长衫,你怎么那么傻,不是让你先保住命吗?

    突然,怀中的男人猛的将她推开,他手扶住窗框,躬着身,嘴一张,猝不及防地喷出一口血来。

    玉渊吓得脸色大变,失声惊叫道:“李锦夜--”

    ……

    宝乾五十二年,五月初五,端午。

    这本该是曲江一年中,最热闹的一天,然而这一年的曲江冷冷清清,不见一只轻舟飘过,不闻一声少女欢笑。

    安亲王李锦夜以二十万大军压境之势,一举拿下四九城。

    城破后,未杀一人,以无人之境入禁宫。

    当日傍晚,传来凉州城破,镖骑大将军苏长衫战死沙场,尸骨未存。

    匈奴大举南下,一路烧杀抢辱,无恶不作,直逼京城,

    南边,倭寇大举来犯,数百条大船顺着茫茫大海,剑指两广。

    京城,危在旦夕;

    大莘国,危在旦夕!

    消息传来,新储君李锦夜喷出一口心头血,引发旧伤病倒。

    风满楼,雨急下,英雄末路,如同死局。

    都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可也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文武百官,世家贵勋,商旅富户,贫头百姓……无不瑟瑟发抖。

    ……

    风雨中禁宫,死气沉沉。

    每个宫,每个殿前都由禁卫军前后把守,便是皇帝的寝殿,也不例外。

    李公公孤零零的守在塌前,看着床上无知无觉的老皇帝,不由抹了一把老泪,伤心之余,又有几分庆幸自己的主子不用面对这内忧外患的局面。

    身后脚步声响,扭头一看,竟是张太医。

    拂尘一扫,李公公忙迎上去,脸上哪还有半分傲倨之色,“张太医您来了,快请!”

    张虚怀面无表情的走上前,先诊脉,后施针,一通针施下来,对着床上的人连连冷笑。

    “到底是你福气好啊,眼睛一闭,做着盛世的美梦,一屁股的屎还得由李锦夜为你擦!世上所有人都说你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明君,要我说,你就是个地地道道地昏君。”

    李公公听了,心下一震,却半句话也不敢多说。

    张虚怀骂完了这一句,像是把这辈子窝在心头的恶气都出尽了,弯腰将被子替老皇帝盖上。

    转身欲走的时候,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扭头,脸上晦暗一片,半晌,才幽幽地叹了口气道:“皇上啊,真要论起来,苏长衫死在你手里。”

    第六百五十六章出征

    与禁宫里的死气沉沉相比,安亲王府则灯火通明,只不过点的白灯,挂的是白幡。

    苏长衫姓苏,王府不好设灵堂,摆了个火盆。黄泉路上不论你是英雄,还是普通人,都要花钱打点小鬼。

    火盆前,谢奕为静静的坐在那儿,一双眼睛点漆似的,越发衬得脸色惨白。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神色,就像与世隔绝一样;也无人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许什么都没想,或许他在想那些无数难忘的,逝去的回忆。

    正堂中央,李锦夜端坐在太师椅里,脸色也没有好看到哪里去。

    他的下首处坐着镇北大将军孙焦,兵部尚书郑明安,户部尚书周启恒还有禁军统领齐进。

    俨然一个临时的朝堂。

    郑明安恍恍不安的起身,道:“回……王爷,镇西军那边仍没有消息过来,程将军生死不知;匈奴的大军已入益州,离川府之国仅一步之遥,过了成都,直取荆州,豫州;豫州一破,再无阻挡,便可直奔皇城。”

    李锦夜看着屋外暗淡天色,沉默半晌,才控制住声音神色,压着嗓子道:“郑尚书可有良计退敌?”

    郑明安心一跳,脸涨得猪肝色,眼角的余光向孙焦看过去。

    孙焦冷笑一声,“看我干什么,你才是兵部尚书,匈奴都打上门了,你心里半点成算都没有吗?怪不得大莘要亡,原就是养了你们这帮酒囊饭袋!”

    堂堂尚书被骂得屁都不敢放一个,只诺诺的点着头。

    李锦夜朝孙焦冷冷看一眼,孙焦忙敛起身抱拳,掷地有声道:“王爷,末将愿出征,你只需给我十万精兵,我定把那匈奴人杀得片甲不留。”

    李锦夜端详着他的脸色,嘴角勾出一抹欣慰的神色,目光再次转向郑明成,“两广总督施典章已经到了哪里?”

    “回,回王爷,施大人已在赶回两广的路上,只需……”

    “他赶回去有什么用,用什么去和倭寇对抗,你郑大人是给他们船呢,还是给他们洋枪?”

    郑明成一噎,羞愧的低下头。

    李锦夜目光一转,深深向周启恒看过去,霎那间,他脸上那种云淡风轻的表情,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凝重,是肃然,是杀意!

    周启恒双腿一软,扑通跪倒在地,额头冷汗涔涔而下:“王爷?”

    “周大人!”

    李锦夜的声音不带一丝温度,“我不管你用什么法子,三天之内必要给我筹出一百万两银子,送至施典章的手中,否则……你就把你自己的脑袋送过去!”

    周启恒死死咬着后槽牙,“臣,遵命!”

    李锦夜缓缓起身,目光落在火盆前的男人身上,许久,他收回视线,一字一句道:“孙焦!”

    “末将在!”

    “替本王看着这四九城,这城里若出一星半点事情,你提头来见!”

    孙焦心中大骇,“王爷,那匈奴呢,谁领兵去打匈奴?”

    “我,李锦夜!”

    话落,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孙焦甚至感觉到心脏抽搐似的停了一下。

    “王爷,你疯了吗?不趁着这个时候登基,为什么非要……王爷,千金之躯,不坐危堂,你可万万不能……”

    “孙焦!”

    李锦夜忽然伸出的手,指了指外头黑漆漆的天,目光复又落在那道瘦削的青色上,眉目忽然一弯,露出几分沉甸甸的温柔。

    “我在想,凉州城破的那一刻,长衫他一定很盼着我去吧,我已经让他等了太久,总不能让他无休无止的再等下去。”

    话落,火盆前的谢奕为眯住了眼睛,因睫毛浓密,眼线好像被墨迹描过了一样。

    他将最后一张纸扔进火盆,起身,慢慢走到李锦夜面前,“王爷,我一介书生,手不能提篮,肩不能挑担,唯有脑子里多读了几本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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