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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虚虚实实的恍然间,林斯浸在混沌之中,脑子回溯起往日种种,似乎在受着命运的感召。

    ——“你就这么喜欢我?”

    ——“让我死八百次,也还是喜欢。”

    ——“死八百零一次呢?”

    ——“死无数次,都会这么喜欢。”

    可怕的死亡不会将恋人分别,漫长的时间循环也不会,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们重新在一起,只要,“我足够爱你。”

    林斯猛地一跃起,飞奔冲出了家门。

    他从未跑得像现在这样快过,疯了般,朝圣般,向着那条阴暗的巷道冲去,耳边有迅疾的风声在咆哮,令他越跑越清醒。

    他心中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仲年……纪仲年,纪仲年!”

    或许,他会永生永世都无法战胜时间,只能陷在像旋涡一样的死循环里,千遍万遍地经历阴阳相隔,永远逃不出来。

    即使,在每一次时间循环里,他都是痛苦与幸福并存。

    但是,他还是想要再次遇见深爱的人,还是会用力全力改变死亡,为那一句“白头偕老”而奋不顾身。

    黑暗中,有个人踉踉跄跄,与林斯相向而行。

    两个人的脚步飞快地靠近,等到林斯赶到那条暗巷之时,另一个人也在跌跌撞撞地往这里跑。

    纪仲年满身血污,死死按住自己身上的伤口,狼狈地躲避身后的危险,在不得已之下,他闯进了这片人烟稀少的贫民窟。

    他拐入一处昏暗的转角处,在乏力晕倒过去的前一秒,某个早已等待在这里的人,瞬间从黑暗中奔了过来。

    光线极度不充足,空气恍若瞬间凝固。

    纪仲年一滞,几乎要与眼前这个似曾相识的身影迎头撞上,对方却伸出双臂,一把将快要摔倒的他紧紧拥住。

    ——他们再次,站在了时间循环的开头。

    如同两个置身于戏剧之中的角色,一个人的爱已持续了三辈子,而另一个人的爱才刚刚开始。

    “林斯,救我……”纪仲年冲口而出。

    抱住他的人一顿。

    命运是将他们紧紧绑在一起的线,这条不是易断的丝线,而是砍不断烧不断的铁线。

    无限次数的死亡被这条线连着,铺开在数不清的流年之中,可能未来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林斯依旧会不断不断地处在循环之中。

    但他已不惧。

    因为每次重生后与纪仲年的再度相遇,都能给他带来磅礴的惊喜和希望。

    他会去珍惜每次有限的爱情,守护自己喜欢到骨子里的爱人,哪怕到最后,残缺的剧本已熟读于心,锥心之痛已成习惯……

    ——爱你,不是怕彼此受到伤害,所以选择一步步退缩,而是勇敢,孤注一掷地向你奔去,为爱尽瘁。

    即使明知死亡会将我们分离,仍一次又一次无畏地爱你。

    “仲年,我来救你了。”

    作者有话说:

    PS:可以注意一下的点是,结尾那个循环里,纪仲年说的第一句话不是“救我”,而是“林斯,救我。”

    下章完结

    第73章 完结章:番外:仲年(5)

    在没有林斯的世界里,纪仲年的日子过了一年又一年,就像不停地翻过一页又一页的时间记录本。

    要真仔细去看,会发现其实每一页,都是空白无色的、边角腐朽的。

    正所谓能量守恒定律——

    林斯死前自己被折磨,死后就换了个人,痛苦转移到了纪仲年身上,变成了纪仲年受折磨。

    这几年,纪仲年的精神状态依旧很不稳定,但是他早就选择断开了药物治疗,因为精神医师给他吃那些去幻药物,导致他渐渐看不见林斯了。

    所以他不再尝试把自己抽离出来,而是沉浸在里面。偶尔的幻觉是维系他活下去的生命剂。

    精神医师苦心劝他:“早些恢复治疗吧,你这样下去会死的。”

    “不打紧。”纪仲年只道。对于他来说,活着和死去好像也没有什么区别。

    那时纪霄对他说过,杀了林斯,就等于把他的半条命都拿走。

    ——这话其实说得不对。杀了林斯,就已经等于把他的整条命都拿走了。

    无论如何,纪仲年努力活到了现在,算上个零头,已能超出一个年轮。

    今年,是林斯走后的第十二个年头。

    这年冬天的雪很大,像林斯死的那年那样,雪压枝头,到处是白茫茫一片。

    十二年了,死别的痛苦漫长地折磨了纪仲年十二年,而如今他刚好满四十岁。

    每当别人问起时,他就敷衍地答,说“时间终会冲淡一切”。毕竟世人都知一个道理:纵然是死别的伤痛,也能被时间磨平。

    但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没有人知道。

    这些年,生活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直到董叔也走了,纪仲年就更是一个人了。

    他将纪氏集团交给了专业的代理团队运作,大部分产业都发展得蒸蒸日上,为了扶直西城贫民窟而建的项目也陆续落成。

    但是这些,他都已经不怎么在乎了。前半生所追逐的名和利,大抵都成了过眼云烟,想留的不也还是留不住。

    至于纪家的大宅子,也早已经空置,但主卧还每周都会有人负责清扫,林斯的东西原封不动地放着。

    这个空房间,看似处处都有人在生活的痕迹,其实,很久没人住过,是整栋屋子唯一保持原样的地方。

    庭院里的那藤白色禾雀花还在长,长得枝繁叶茂。有次刮狂风,这花差点死掉,纪仲年硬是花了一大笔钱把它给救回来了。

    现如今,外面给搭了玻璃温室,有个小园丁阿温在照顾着,将这花养得很好很好。

    时间蹉跎,花老了,人也老了。

    纪仲年某天起床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鬓角多了一根白发。他动手拨了拨旁边的黑发,将这根突兀的白丝给遮住了。

    继而定睛看了看镜子,他觉得自己的眼睛好像又蒙多了一层灰尘。

    “林斯,我四十了。你,也该三十七了。”

    下午时,纪仲年来到旧宅,到庭院里喝茶听歌,像极了一个看淡世间事的老头,明明不过才四十岁。

    耳机是很多年前的那一副,左边刻着“ZN”,右边刻着“LS”,外壳已经很旧了,里面也有点电流的滋滋声。

    纪仲年一按,就徐徐播放起林斯生前最爱的那首歌——

    “人间百年,只陪半途。所爱至此不复返,往后光阴寂寥,好景不常在。”

    这些年,他常常觉得不想活。

    活着确实没什么意思,主要是没了寄托,没了所爱的和被爱的,就会感到很枯燥很乏味。

    思念很难熬,所以纪仲年的生活很难熬。

    他本来考虑过到国外去做安乐死,没有痛苦地结束这一生,但是每当想到,林斯曾对他说过“你会后悔的”,他就不想放过自己。

    哪能轻易地绕过自己呢。

    林斯明明提醒过他,明明苦心劝过他,不要将陶蝶母子送去国外,不要执着于对纪霄的报复......如果好好听林斯的话,或许一切都不会这样发展。

    所以纪仲年一直觉得是自己活该,这是报应,本该报在他身上的……反倒去了林斯身上。他该承担的本就该比林斯多更多。

    这样活该的他即使死,也要选择和林斯一样那么痛的方法。

    在这天——林斯的第十二个忌日,纪仲年用刀割了自己很多下,就像林斯当年被纪霄割过的那样。

    他想去见林斯。

    他们这么艰难才在一起,走过那么多曲折的路,才不能让一场死亡把他们分开。

    一刀一刀下去,纪仲年实在痛得难以忍耐,才明白原来林斯的当年也是这么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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