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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那儿干嘛?”喻红叶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把门关上。不冷吗?”

    陆清衡这才些微回过神来,慢慢转身,关好了门。

    治是治不好的,最多缓解。对于楼醉仙的病,陆清衡是这样认为的。

    倒不是真的无法根治,只是用药确实……太贵了。

    要把那么千疮百孔的身体修补得与常人一样,所需的药材之昂贵,绝不是白芨这样的寻常女子能轻易支撑的。所以,最初见白芨肯花不少钱买下那些药,他以为那就是全部了。

    他却没想到……她并没想要缓解楼醉仙的病。

    ——她根本就是冲着“根治”去做的。

    今天,在这锅里“咕咚咕咚”煮沸的药液,每一滴都是想要将她怀里的孩子彻底治愈的贵价良药。

    陆清衡缓缓呼出口气,走到火堆旁,端起了喻红叶从锅中腾出的饭菜,吃了一口。

    喻红叶:?

    喻红叶:“不怕下毒了?”毕竟,饭虽是喻红叶做的,食材的来源却还是白芨。

    陆清衡:“……就你话多。”

    吃过饭后,白芨就困了。

    她每日天还未亮就会起床,在餐馆做事。紧接着吃个饭,就又要去药铺忙一天,还要见缝插针地抄书,人就没个闲下来的时候。

    她过去哪里吃过这种苦头,待又回到庙中时,只觉得浑身困乏。吃过了饭,就更是眼皮沉重。

    她慢慢地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却又将笔墨拿了出来。

    如今可不是能这样舒服度日的时候。她认得药材,知道自己买的药有多贵,也知道秦柔甚至试图将药材低于成本价卖给她——被她识破又拦住了。

    秦柔的药铺并不算大。每日都要赊给她这样昂贵的药材,对秦柔应当也有不小的压力,也不知会不会影响到药铺的运转。

    一来,她本不应该让他人代替自己承担这样的压力。二来,万一秦柔无法支撑,楼醉仙会直接断了药……那时,她可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她一刻都不敢放松。能够再多一点,再多一点点也好,她需要尽快把钱还上。

    想到这里,她整个人倒清醒了不少。她揉了揉太阳穴,点起了从药铺借来的油灯,又提起笔来。

    此时,喻红叶也熬好了药,倒入碗中,随手往楼醉仙旁边一放,人就又凑到了白芨的身边。

    “干什么呢?”喻红叶探头探脑,“你写字还挺好看。”字如其人,清秀温和。

    “抄书,”白芨简短地回答,“换钱。”

    “我们也不缺吃——哦,那药那么贵吗?”喻红叶顿时又有些说不出的不爽。

    很奇怪。就算是他自己非要辛苦赚钱给楼醉仙治病也好,他都不会像此刻一般不爽。

    喻红叶哼哼唧唧地在心里暗骂了无数声,怎么都没能缓解心里的不愉快。不得已,他只好开口,道:“我也来。”

    白芨愣了一下。

    愣神的工夫,手中的笔已经被喻红叶拿了过去。他拉过白芨的字,认真端详了一会儿,又找了个地方,仿照着白芨的笔迹,认真地试了几个字。他越试越像,最终竟真仿得颇有几分相似。

    然后,他才提起笔来,就着白芨的字,整整齐齐地继续写了下去。

    此时,陆清衡也已经吃过了饭,去外头洗过了碗,刚好回来。

    他走过来,看了眼喻红叶正对照誊写的书,又看了看前后字迹的不同,不需要解释,就已经明白前因后果了。

    “可还有别的笔?”陆清衡问道,“雇人抄书,当不会只给一支笔。”免得弄坏了笔,影响了进度。

    话这么说着,他就已经从白芨带回的袋子中找到了新的笔。

    他细看了看白芨的字迹,另拿了纸来,直接开始动笔抄写,竟就将她的字迹模仿得大差不差,几乎看不出什么区别。

    白芨真的没想到他们会这样。

    她想了想,开口,道:“你们两个,还是换个字迹吧。和自己的不一样就可以了,不必和我的一样。

    我一个人不可能抄得来这么多,到时反而令人生疑。你们换成和原本的自己不一样的字迹,到时候,我就和老板说,我还有两个帮手。”

    她本没打算要他们帮忙,也没想要他们帮忙,毕竟……

    “毕竟,你们两个都是不想被人发现的吧。”她若无其事地说出了了不得的事实。

    作者有话说:

    我们阿芨的状态就是我的状态啊……白天评需求写需求改问题甩锅怼人协调任务注意人力带新人,晚上计算着八小时睡眠写文,然而写得太慢永远睡不够八小时。

    因为最近一晚睡心脏就难受,所以先睡觉等起床再写,结果梦里惦记着还有任务没完成,早上硬生生自己就醒了。

    中午往桌上一趴直接昏睡过去,完全没想到会睡那么久。还好我司一直很自由,没人在意我两点半还在睡觉233

    有时候真的会思考自己为什么要吃这苦头……感觉就……还是梦想吧。虽然认清了“写文真的很难达到正常工作的收入”的事实,但还是觉得自己愿意花费时间就能到达头部金字塔,只是一次都没有坚持过。我人敏感脆弱容易抑郁,怎么都难以控制。不拿这份敏感写点东西赚点钱来岂不是很亏。

    总之考虑到退路,考虑到梦想,甚至是考虑到“我其实很喜欢这篇文”,考虑到自己十年来都没有不断更地完结过一篇文,就还是想再努力一下。

    至少希望我能出个狗尾花以外的代表作。毕竟狗尾花真就是十九岁随便写写的,想到哪儿是哪儿的,我人生中最冷的一篇文。成为代表作唯一的原因就是它也是我人生中唯一一篇完结长篇233黑切白当然也很冷啦,但起码我有用心过,它让长大的我很自得。

    btw 我其实也不是很爱在作话说这些,因为会影响你们评价文章本身。所以麻烦忽略这一条,评论正文就可以啦!

    第105章 识字 [VIP]

    那时候, 陆清衡只是想找一个暂时的落脚之地。

    他的父亲极在意自己的名声,事情做得极为小心谨慎,略卖人距离故乡竟相隔数千里。

    托这个福, 为寻找略卖人, 他一路来到如此遥远的永宁, 在复仇的道路上还顺便逃掉了可能的追捕。

    他的姓氏在故乡如雷贯耳,他家的事在故土宛若惊雷。那般纷纷扰扰沸沸扬扬, 落到此地,竟也不过是一个遥远的传说。

    临走前, 他用还沾着血的手,将所有的证据一一挂在了门前。托他的福, 他父亲小心维护了半生的名誉扫地,千夫所指。

    他的名誉自此消失于世,连同着他的性命一起。

    他不知道官府会不会认定他是犯人,毕竟他还只是一个九岁的孩童。

    ——虽然他确实正是犯人。

    只是,无论官府是怎样构想的,他都不会再回去了。

    他换了名字, 改随母姓。世家不满十岁的嫡生独子梁公子随着他父亲的死而忽然消失, 自此不会再出现。也不知他家是否会由庶兄继承。

    倒也不坏。兄长是个宽厚的人,定能顾好该顾的事。

    而他想做的, 唯有抛弃令他厌恶的姓氏,换掉身份,重新活着。

    家中一草一木皆是父亲的资产。除去父亲的性命,他不屑从家中带走任何东西, 生活便甚是拮据。他顾忌故土的情形, 一时无法放开手脚做事, 便只能先隐姓埋名。他亦不屑如寻常流浪孩童一般乞讨偷抢, 便寻了地方打起了零工。

    而在此之前,他甚至并无住处。他在永宁转了好一圈儿,挑中了一座陈旧却又完好的,小小的城隍庙。

    那时,他还不知这里日后会给他带来什么。他只是一无所知地推门而入,迎面便见庙中一个火堆。

    火堆旁坐了个孩子,衣衫陈旧,似与寻常流浪儿无异,身上却十分干净。那孩子抬头看了他一眼,面目甚是俊秀,眉目之间颇有几分恣意。

    他开口道:“诶,这里有人了,寻别处吧。”

    陆清衡看了眼外头的天色,道:“天也晚了,只让我待上一夜,可好。”

    “不行。”那孩子毫不犹豫地拒绝,显然对他人的状况并不感兴趣,“别处吧。”

    没办法……

    “我与你约定,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陆清衡自顾自地踏入庙中,关上了门,看着那孩子,“我不想为人所知,想必,你也不想吧?”

    这话,与其说是商议,不如说隐隐带着威胁。

    陆清衡心思缜密,比同龄的孩子早熟许多。对方不是单纯的流浪儿,他一眼就看得出。

    这话虽是威胁,却也把自己交了出去,告诉对方,他也不是天生流浪,他也不想被人发现。

    对方听了他的话,眉毛一挑,神色顿时冷了下来。

    “你威胁爷?”他凉凉道,哪有什么屈从于威胁的意思。

    惹急了他,他可不会在意他们二人是否都会暴露。

    这个人,不吃这套。

    陆清衡便放软了语气,道:“……我,真的没有别处可去了。我与你一般并不惯于流浪,有不想被人发现的理由。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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