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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道具屋,四下打量一下四周的玩家,一眼就看见一个穿金戴玉的胖子正在收购新手的神物,我慢慢的绕到胖子后面,手起剑落剌入他的心脏,死胖子慢慢的倒在地上,而我收起他身上的十几件神物扬长而去,人群中的女人们疯狂的涌向我,向我索神物,有的还暗示可以用身体交换……。

    (1)

    “呵呵”眼前的警花得意的笑道:“好吧!看在你是初范的份上,这次我就不抓你了,下次别在范了”

    “哈哈哈……哈哈哈……”

    以我的现在身手不适合偷袭,想了半天我还没想以我来游戏到底是要干什么?以前是图个热闹,打怪、爆装备、PK,这些我都玩过了,最后浪费了无数的金钱也就没什么感觉了?而这个游戏里这些都没有,却吸引着三十多亿玩家的视线,它的魅力到底是什么呢?

    “先生,一共一千三百八十元,谢谢!”

    我已经找到了杀手的感觉,心如止水,面如寒霜,对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一个杀手的素质我已经全都俱备了,哼!我要杀尽可杀之人,排在第一号的就是那个臭女人。

    我打了一眼旁边的服务员,心中暗骂,让我多陶醉一下,你能死呀!

    我感觉自己脸上的肌肉在绷紧,目光变得深邃起来,腰也挺直了,我起身来到邻桌,拿起来同学放在桌子上的墨镜戴在眼睛上,然后面无表情的向外面走去。

    看见我还有话要说,杨若赶紧起身对我道:“我看见一个PLMM,再见了”

    杀手?现实中当杀手会有死亡的危险,但是游戏中却可以复活,这种职业太适合我了,既然可以玩游戏,又可以实现我的理想。

    到了——我马上双手握剑,然后举起剑,剑尖对准女人背后剌了过去,突然眼前一花,我的肚子一痛,双手下意识的松开,捂着肚子倒飞出去。

    看看刚刚还满满一桌的人,如今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唉,交友不慎呀!一边吃着午餐,一边想着游戏,慢慢的一个新和想法在我心中产生,既然跟真实的差不多,那我当一个杀手好了,呵呵,现实中我可是极度渴望那个杀手组织看中我,然后加以训练,然后,我再完成组织交给任务的同时,再把我看不上眼的政客,奸商,黑社会老大们都统统的干掉。就是没有杀手组织来找我,看来我这匹千里马还有待伯乐来欣赏

    一身全黑的西服套装,一双贼亮的皮鞋,一副大大的黑镜,一把精光闪闪的长剑,看看镜中的自己,我都打了一寒颤,酷毕了,帅呆了。

    唉!提前支取了一个月的工资,两个月内我将一分零花钱也没有了,惨!

    我忍着痛道:“在现实世界里,我曾与有着正义代表、善良化身警花姐姐打过一次交道,她当时用的也是这招”

    唯所欲为!

    武器:没攻击大小的区别。只有质地的不同,一把冰刀照样能杀死人,我以我玩游戏时总是为抢一把高攻武器打得头破血流,而且还不一定到手,其实那是游戏公司吸引玩家更长时间上线的一种方法,现在没有这个差别了,我支持。

    我跟在女人身后,慢慢的拉近彼此间的距离,三步,二步,只要再有一步我就可以一剑杀了她,然后——搜身,我听说女人现在为安全常常把重要物品放到乳罩里,呵呵,不知道身体的构造在游戏人的真实度是多少?

    看着女警离开,我心中暗叹,怎么我的命里与警察不合,难道注定我们以后是对头——我是贼,她是官。

    “我吃完了,杨若你来告诉他吧”班长无奈的起身离去。

    算了,还是看见落单的就干掉,身上有什么我就拿什么。男人?不行,我第一次下手不能以硬碰硬,女人才是最好的对象,胆小,怕事,身上爱带钱卖零食,除了尖叫时,分贝数比男人高出几个级别外,实在没有任何杀伤力。

    “有病,在食堂里戴墨镜,耍酷呀”

    一个——一个清丽的面容出现在我的眼前:“哼!又是一个专门抢装备的垃圾”说完一拳把我的鼻子打热血真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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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呀,警察姐姐,我是刚被抢后,才想抢回来的,给一次机会吧!”

    “咦——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是警察”

    反反复复,复复反反,反复反复,复反复反的把《乱神纪》官方公布的信息看了无数次,直到我可以从头到尾,从尾到头都能一字不差的背下来后,我才一现次进游戏。

    《乱神纪》宣传画上最醒目的四个字,甚至比乱神纪三个字还要醒目,可是怎么达到唯所欲为的境界呢?

    ——戴墨镜完全是形象需要呀!

    鞋也没有防御,更没有耐入度,这点我也支持,上山的时候就应该穿胶鞋,装酷的进修穿皮鞋,那像以前的游戏,一双极品鞋穿到死,也不怕把脚捂出味来。

    我伸出一只手一摸,我倒,鼻子明显与脸在同一平面上。

    杨若笑着对我道:“超能力者中有些技能需些念咒的,背课文还得反复背个几十遍呢?何况是背咒语什么的”

    血鸟伊始 第一部 帅帅 第二章 如此如引

    “哎呀——”突然我的脚下被什么东西一绊,前身与地面来了个全方位接触

    出了道具屋,眼光在人群中扫来扫去,奇怪,我怎么看不来那个人身上有神物,那个身上没神物呢?真佩服那些骗子——他们的是怎么分辩出来的。

    一千三百八十元?国家低保线的两倍多,游戏公司还真赚钱呀!《乱神纪》游戏里的一切东西都得自已买,因为真实度太高,所以野外的怪物是鸟毛也不爆的,现实中除了珍珠蚌里有珍珠外,其它动物的肚子里就只有大粪,那种掉出金币的事——也只有白痴才想得出来,那是动物呀!又不金币制造机。

    瞄了半天,终于看见一个挎包的单身女人,这里可没有什么空间袋之类的东西,更没有死掉时身上的东西只掉一两的事情,死了,你身上的东西就归别人支配了,我们班长的号被我摔死那次,还好是在野外,复活后赶紧跑去捡回来的,就这样还是有一条头巾被一只野狗叼跑了,弄得班长在游戏中一见野狗必杀之,然后煮锅狗肉汤来下下火。

    汗!如果让我的英语老师看见我为了玩游戏如此用功的背东西,他会不会跳海自杀,临死前还得大声说一句:教育体制改到什么时候才能有实质性的进展呀!

    盔甲:没有防御力的差别,只有款式不同,我记得我玩的一个单机游戏中,一件布衣居然有防御的能力,靠!在现实中那种衣服用手都能拉坏,还要什么防御。这点我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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