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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到了楼下我才想起,竟然连句再见都没有说,算了……还是由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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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抬起头,在楼下转悠起来。由于已是深夜,楼上灯光并不多,星星点点地散落在大楼的各个窗户上。很快,我就找到了自家的窗户,而令我惊讶的是——那窗户上竟然透出了微弱的灯光!

    我不来三里屯有很多原因,一是不喜欢热闹,无论在三里屯哪家酒吧里独坐,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有站街女问你要不要,有作家跟你谈灵感,有推销的向你介绍商品,偶尔还会有吃粉的问你想不想尝尝。虽然不是每次都能碰上,但偶尔碰上一次就足以把一整夜的好心情搅坏。

    报警器继续响着,可是没有人来管他。

    但今天不同,我非常想到三里屯走一圈,没有目的,就是想去。

    果然,楼上的灯灭了……

    黑暗中,我钻到了位于楼下的自行车棚,在肮脏的墙壁上摸索着,很快就找到了个突起的钉子头,我捏紧它,用力晃动了几下,本身并不牢固的钉子松动了,轻而易举地被我拔了出来。我攥着这枚两寸来长的大钉子,抬头看看那扇依旧亮着灯光的玻璃,轻声说:“小子!今天大爷给你点儿颜色看看!否则你不知道马王爷几只眼!”

    三是由于我本人的世俗品位。虽然我经常光顾酒吧,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夜市的氛围。在酒吧里除了酒和各色小点心,没有什么特别的吃食,而我恰恰钟情于水浒中“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爽。同样热闹,同样买醉,我还是喜欢飘散着菜香的夜市,约上几个朋友边吃边聊,极是惬意。

    看着满地的玻璃碎片,我用肯定的语气对自己说:“好样的!齐子!干得漂亮!就算弄不死他们,气死他们也够本儿!”

    兜里有钱,心里有念头,一切都会变得相当简单,出门走不远就截了一辆出租车,半小时后我就到达了那个繁华世界——三里屯。

    我勉强忍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心中却无比的兴奋,得意地看着那家伙钻进车子,一溜儿风似地开走了。

    『80』10。7三里屯

    但是我不敢就这么赤手空拳地上去确认,万一不是呢?既然他们曾经进去过,谁能保证今天就进不去呢?虽然那里已经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但假如我把他们堵在房间里,谁能担保他们不狗急跳墙、杀人灭口呢?

    心满意足的我迅速钻回自行车棚,找了个相当隐蔽的地方躲避起来,准备欣赏令我开心的一幕。

    提到北京的酒吧,不能不提朝阳区的三里屯。从1989年这里出现第一家酒吧算起,经过10年多的发展,三里屯周边三公里一带已经聚集了北京百分之七十的酒吧。酒吧街毗邻79个国家的领事馆及7家知名驻华机构,是北京城里数一数二的繁华地带,据统计,高峰时车流量能超过8000辆/小时,人流量超过4万人次/小时。

    带着一脸的奸笑,我重新来到了那辆黑色桑塔娜2000旁边,用尽全力在车的前机器盖子上刻下了歪歪扭扭的一行字:“你们要找的东西就在本大爷手里,有本事就来取!”然后又分别在车的两侧和后盖上刻下了:“去死吧你!傻b!王八蛋!”等字样。看着容貌尽毁的车子,我心中充满了小人得志的快感!

    一进小区的大门,我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惊吓!

    『79』10。6去死吧,你!

    是不是临出门前忘了关了?我这人记性相当的差,做事又邋遢,不排除这样的可能。

    作为酒吧的常客,我跟别人有些不同,因为我几乎很少去三里屯。

    打定主意后,我开始了行动。

    走到楼下,已是后半夜了,往常的这个时候我不是在外面疯狂享乐就是在家中独自酣睡,我习惯于将白天和黑夜划分成两个完整的板块,要么就是疯一白天,要么就是涮一晚上。北京是座棱角分明的城市,白天有白天的基调,夜晚有夜晚的情趣,是完全不能混淆在一起的。我之所以至今没有干上朝九晚五的工作,其主要原因是无法忍受黑一半白一半的日子,那感觉仿佛是吃面包抹甜面酱夹大葱,简直不伦不类。

    有人说,来三里屯的每个人都有各自目的,有来找机遇的,有来寻欢作乐的,有发泄情绪的,有炫耀自己的,还有寻找伴侣的……有很多知名人士在成名前都喜欢在这里泡,这里既是天堂又是地狱,更是鱼龙混杂之地。

    二是怕遇到熟人。我生于七十年代末,这个年龄段的人都非常讲究情调和个性,既有“70初”的稳重踏实,又有“80后”的活泼机敏,是非常讨人喜欢的一代人。我的同学、朋友中喜欢泡吧的人比比皆是,难怪有些老朋友调侃道:“在三里屯转三圈,足够开个同学会的!”

    很长时间没这么解气和开心了,楼上被那家伙翻成了什么样子,我根本没心思去看,现在重要的是去找地方庆祝一下自己首战告捷。

    然而这样还不足以让我彻底解气,思考之后,又再次钻入自行车棚,抄起半块砖头冲车的挡风玻璃砸去。“砰!”地一声,玻璃粉碎,白色的玻璃细屑溅得到处都是!与此同时,车子的报警器尖叫起来,划破了寂静的夜空。

    可今天却破例了,我没有心情去享受那些灯红酒绿,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原本我是来看笑话的,或者说想找回自己的尊严,却被芳芳看了笑话,弄得更加没面子!我真的挺傻,早知道爱是无法挽回的,还要去做无意义的努力,一个失去了男人的女人都能够如此潇洒地活着,我却在痛苦的边沿自寻烦恼。

    就这样,我在楼下干坐了半天,想对策。自从刘天立介入整个事件之后,我完全处于被动状态。我查过,垂泪玫瑰留给我的信用卡里共有人民币600万元,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即便没有人知道垂泪玫瑰掌握了他们洗黑钱的证据,单凭这笔钱他们就不会放过我!无形中,我实际上也攥住了他们的把柄。

    不久,传来“滴嗒!”一声,报警器被某个人用遥控器关掉了,可车子的周围却不见人影。

    我深知自己的渺小,更知道冒险出击的悲惨后果,但我无法说服自己停下来,为了垂泪玫瑰,为了黄毛,即便是牺牲了又怎样?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已经荒谬不堪,或许死对我来说还是一种解脱?

    那辆神秘的黑色桑塔娜2000刚好就停在了垂泪玫瑰坠楼那天晚上它停放的位置!这难道是一种暗示吗?难道他们要对我下手了?或许那个满头金发的家伙正猫在某个角落,准备杀我灭口?

    由于一直以来听从刘天立的劝告,我都在采取引蛇出洞的策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可对于他们究竟在计划什么、打算如何处置我,却一无所知。不行!不能再这样傻呵呵地摸着石头过河了,要报仇就必须采取主动!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一个瘦高的黑影晃悠出来,借着月光我可以清晰地分辨出他金黄色的头发。车子悲惨的状态似乎令他非常气愤,隔了这么远,我还是能看到他气得直哆嗦!

    确认没有可疑动静后,我大摇大摆地走出自行车棚,抬头看了看满天的星斗,轻声说:“姐姐,黄毛,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让你们白死的!”

    告别了芳芳,我永远地失去了初恋,只好落水狗一般夹着尾巴溜回家。其实那根本就不能称其为家,垂泪玫瑰死了,我独占了一个死鬼的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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