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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还活生生地坐在这里:年轻的心脏有力地跳动,温热的血液在血管中奔腾,富有光泽的皮肤组织完美地隔绝外界。他仍拥有敏锐的感官:光线落在视网膜,彩色的图像被神经接受;鼓膜震动,窗外细微的雨声被捕住;他轻轻吸鼻子,不出所料地闻到了他喜爱的墨水的味道。怎么,这鲜活的实体、堪称奇迹的一切,终有一天会被消灭、被所有人遗忘吗?
会的,一个理智的声音令人厌烦地说,而且那用不了多久。他知道的,不是吗?一条咒语,一道绿光,生命被带走;几道匆忙的遗忘咒,一切回归正常的轨道,第二日街上人流照样川流不息。
他曾亲眼目睹,为何到了自己身上反而艰难起来?不,那总归是不一样的……
手不知不觉间抓住了衣料,冰凉的恐惧一点点渗进雷古勒斯的肌肤,迫使他想留下一点什么。不是为了青史留名或遗臭万年,这只是一个很朴素、很私人的愿望。他用不着向全世界证明自己,也用不着让所有人记住自己。那些与他素不相识的人说什么、做什么,又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的世界很小,小到只有几个人。能被其中的一个记住,他就相当于得到了全世界。他能告诉小天狼星,因为他已经被认定为一个叛徒;但不能告诉他的父母。啊哈,这可真是令人难过。也许这能说明一些问题。
“尽管我知道不太可能,可我还是要说,我希望你能回家看看。我想妈妈这几天会很伤心。”
雷古勒斯例行公事般地写上了一句,那是他应该做的事情。他盯着自己写下的“妈妈”,试图找到一些说服自己改变决定的情感波动,但是他的心空洞而平静。那里除了继续让他当一具行尸走肉的血液外什么也没有。
弱小的人将心看得太重要,实际上它只机械地负责跳动,并不能承载那么深厚的感情。沃尔布加用十八年的时间将雷古勒斯变成一台为她争取家族荣耀的机器,她成功了。
布莱克家族即将失去它的男性继承人,雷古勒斯一点也不为此感到难过,即使要送命的人就是他。既然开始便注定着结束,既然现在的一切注定在将来的某刻被遗忘,那他只不过是将此提前了一点,又为何要心怀愧疚?
不管怎么说,一个洞一个死总比两个洞要强。要是他也“沦落”到被除名的地步,沃尔布加恐怕才是真的要发疯。她大概会在临死前把自己贴到墙上,让布莱克老宅终日不得安宁。好极了,要不然这里准得变成死气沉沉的坟墓,埋葬着一群自视甚高者的昔日荣光。
雷古勒斯为自己的选择找了个新的借口:为了维护家族的荣誉,为了保持家族的“永远纯洁”。多么体面漂亮,沃尔布加一定会为她教出这么好的儿子感到骄傲——如她所愿,他到死都在为她的家族考虑。
当然啦,小天狼星肯定不会到访。凤凰社的人虽然很蠢,但还没蠢到在黑巫师老巢露面的程度。雷古勒斯只是想这么写,他可不想去考虑收信人的感受。他为什么要顺着他的意去写一堆令他舒服的话?
真是见鬼了,小天狼星可从没对他手下留情过。
“想把这封信扔了?我知道你是不会回去的,这样更好。因为你回去也只能适得其反。我越来越觉得,你生为布莱克就是一个错误。”
错误,彻头彻尾的错误。如果有可能的话,雷古勒斯想在娘胎里就把小天狼星给弄死。他们不是双胞胎真的太令人遗憾了,因为雷古勒斯知道哪里对小天狼星来说才是更好的去处。
他应该滚到波特家去做波特家的二儿子(事实上,他也确实这么做了)。只凭他们从一个妈的肚子里爬出来就断定他们是要团结友爱的亲兄弟太草率了,真的。他敢打赌,小天狼星做梦都想把他这个血缘上的弟弟给扔掉,最好是摁到水里淹死。因为碰巧,他也想那么做。
“事到如今,我想说,我得说——小天狼星,你真是个——”
雷古勒斯盯着这半截句子看了一会,克制着心中想写上“混蛋”“叛徒”“逆子”的冲动。那些优美的词汇全都来自他们学识渊博的母亲,沃尔布加夫人。作为反击,小天狼星都说过什么来着?雷古勒斯不愿回想,因为作为一名布莱克他应该为此感到耻辱,应该。但酒精削弱了他对思想的控制力,他的本能渴望着一次羞辱……一场冒险。
小天狼星都是怎么说的来着?他尽力回想着他的丑恶嘴脸。
“老妖婆。”雷古勒斯吐出这个词,一阵眩晕击中了他。对初次触犯禁忌的雷古勒斯而言,对长者不敬带来的刺激远比酒精要强烈。被迫藏起的爪子探出,撕破了属于“雷古勒斯·布莱克”的虚假外衣。他为此欢欣鼓舞,从没用过的单薄翅膀奋力拍打着自由新鲜的空气……但他忘了,他已经被驯化太久,在挣脱束缚的同时也将失去自我。
雷古勒斯·布莱克是谁?他是谁?他的脑袋被这个问题卡住半秒,接着找到标准答案——
他是奥赖恩与沃尔布加·布莱克夫妇的儿子,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生,前找球手,现食死徒。他曾经发誓要永远忠于黑魔王,但走到半路发现这对他是死路一条;他发现了魂器的秘密,但懦弱地打算带着这个秘密提早迈入坟墓。
对了,他还有一个比他大十六个月的哥哥,小天狼星·布莱克。那个该死的家伙即使是挂在天上也比他要亮,雷古勒斯曾经痛恨这一点。
雷古勒斯不用脑子也能想到,格兰芬多明亮的天之骄子小天狼星·布莱克先生会对有一名纯血的斯莱特林加食死徒弟弟感到多么难堪。小天狼星偶尔看向他的轻蔑眼神说明了一切,他该死地在意着它。
“是的,他讨厌我,”雷古勒斯扔下羽毛笔,觉得这封信变得令人生厌起来,“他恨我,因为我是一名食死徒。”他静静坐在桌旁,感受着体内无数压抑许久的怨愤与嫉恨互相撕咬,身体为此战栗着……那应该是个圆形的角斗场,野兽们嘶吼着冲出牢笼,观众的助威声铺天盖地涌来。他们渴望鲜血、惨叫、死亡,场内的残酷不过是场外道貌岸然人性的延伸。来啊,我们需要一名胜者,我们需要一名胜者来左右他的思想!
愤怒扑倒懦弱,怨恨咬死温情的回忆,不甘朝弱小的善良亮出利齿……好的都太过软弱,只有邪恶才能站到最后!
不,不是这样的。雷古勒斯粗暴地抓住自己的头发,希望能让那些荒唐的想法倾倒而出。头皮的疼痛催醒了一点理智——正确、冰冷、痛苦的理智。他厌恶它、需要它、畏惧它。他知道,他不过是在饮鸩止渴……
全场寂静,所有人屏住呼吸。名为“理智”的勇士制服了所有野兽,将尖利的匕首抵在他的脖子上,逼迫他刨出埋在心底的真相。
“其实,讨厌我的不是他。”他被迫承认。鲜血渗出,四周的野兽虎视眈眈地瞪着他,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咬断他的脖子。理智救了他一命,却也将以另一种形式夺走他引以为傲的一切……
“讨厌我的人是我自己……我害怕,被拒绝。”雷古勒斯在心中艰难地说出这句话。
他知道,这就是那个令人绝望的真相,这就是他在逃避的。
他害怕被拒绝,逃避着哪怕只有万分之一可能的伤害。他龟缩不前,同时厌恶着这样懦弱的自己,所以他渴望一个了断。
真相往往令人不快。雷古勒斯习惯逃避,小天狼星擅长拉着他身边所有的人勇敢面对。他们可真是天生一对。
雷古勒斯睁开眼睛。幻象消失,冰冷的秋雨敲打着窗玻璃,冲洗生死相搏残留的狂热气息。除此之外,世界安静到迷茫。多么奇怪,躯壳内外的世界如此割裂,皮肤真伟大。
他抹了一把脸,不知道那是汗还是泪。在经过一番殊死搏斗后,他的心获得了一种疲惫的平静。他缓缓吐出一口气,背靠在椅子上,伸手去够那只被丢到一边的羽毛笔。
笔尖慢慢划过纸面,字母凑成单词,单词连成一句完整的话。人类将此称为文字。如此简单,令人惊叹……他禁不住怀疑,它们真的能表达出他全部的意思吗?它们真的甘为他忠实的奴仆、为他驱使吗?
雷古勒斯呆呆地注视着自己的作品,慢慢琢磨过味来。他觉得他可能疯了。
“我讨厌你。可我又为你感到骄傲。”
他为什么会为那个离家出走的混蛋感到骄傲?火气不由自主地冒了上来,它已经那么做过成百上千次——为房间里被撕掉的剪报、为沃尔布加被子里突然出现的死青蛙、为他的不告而别。还有,他对他不只是“讨厌”,而是“恨”。他恨不得拿他当练习不可饶恕咒的教具,然后拽着他一起沉入湖底,最好在临死前再对着他那张欠揍的脸踹一脚——不,两脚。
但那行字似乎带着某种魔力,这种魔力使它免遭涂改的命运。雷古勒斯在心里大声咒骂着,握笔的那只手机警地提前探知到不满的情绪,迅速作出反应,盖住了那行未干的墨迹。没事,可以用咒语调整的,一个声音立刻安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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