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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这种特质,当使用在朗熠自己身上的时候,他当然是觉得十分受用的,可是看她用同样的态度对待别人,他的心情就不怎么美妙了。
这鬼天气大概是快要下雨了,闷热得厉害。
朗熠的心情也像这天气一样,憋闷得很,收拾到那少年身边的时候,忍不住用的力气就稍微太大了些,拖地的时候,拖把还直往人家的脚下戳,那少年似乎也被他凶霸霸的气场给吓到了,整个人缩得小小的,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那筷子动得飞快,吃饭的时候却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
连教养都那么好。
朗熠更不爽了。
其实他最不爽的点是,这个少年,一看就是跟白绒绒是同一类人,家境富足,养尊处优,教养良好,未来可期,这才是白绒绒应该交往的朋友,而不是他朗熠,一个只知道好勇斗狠的小混混。
洗干净拖把收拾好,心情不太明朗的朗熠丢下一句:“走了。”就走了出去。
“下午记得去上学啊!”白绒绒追在他后面喊。
朗熠背对着她挥了挥手,表示自己听见了。
走了几步朗熠就有些后悔了,他不该走那么快的。
白绒绒的爸妈都在后厨,他这一走,店面里不就剩下白绒绒跟那少年两个人了吗?
岂不是给那小子创造了机会?刚才他就见那小子一副很想跟白绒绒搭话的样子。
一心想回头看看吧,又觉得挺丢脸的,强忍住了。
一直纠结到了修车铺的门口。
“熠哥,今天来得这么早。”修车铺的小伙计跟他打招呼。
看着眼前的小伙计,黝黑粗糙的面皮,一身嘻哈风脏兮兮的衣着,留得半长的头发挑染了几缕黄毛,朗熠忽然就释然了。
这才是他的世界。
而白绒绒的世界里,更应该存在的,是那种白白嫩嫩的少年。
所以他有什么资格因为他们说话而不高兴?
因为中午的一个小小插曲,让朗熠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心摇摇欲坠,他下的决心好像都成了一场笑话,十三中倒数第一名,居然妄想能考得上大学。
真是可笑。
这里才应该是他的归宿。
也罢,就当是哄她高兴也好,用一年的时间慢慢地陪着她一起走吧,这样,当真正走到分岔路口的时候,也不至于会留下太多的遗憾。
“勇哥。”朗熠在休息室里找到了修车铺的老板陈朝勇。
“来啦?”陈朝勇朝他点点头。
“勇哥,跟你说个事。”
“说。”
“你也知道,我今年高三了,我想多花点时间在学习上,其他的工就暂时不打了,你这里我想每天下午四点过来,做到八点走,你看怎么样?”
陈朝勇点点头:“我没问题,看你的时间方便,年轻人,愿意多读点书是好事,我也希望你能考上大学,别跟我们一样,一辈子混在这里。”
第30章
朗熠想了想,又继续说:“我上次跟你说的,想要顶手这家店的事……”
陈朝勇摆摆手:“没事,我反正也不着急,慢慢找到合适的人就行了,你的前途要紧。”
陈朝勇早就萌生退意,不想一大把年纪了还继续在这儿混了,这家修车铺也早就有意向想要转手出去。
朗熠知道之后,就找陈朝勇说他想顶手这家店铺,但是当时他还没有存够钱,希望陈朝勇可不可以多给他一点时间。
陈朝勇经营这家修车铺也有十几年了,其实也是有点舍不得的,就说既然这样,那他就再多干几年。
他也不想自己辛辛苦苦打出口碑的店铺被不懂行的人给弄砸了,朗熠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而且在改装车方面特别有天赋,现在好多顾客都是特地冲着他来的。
把这家店交给朗熠,就像是把自己亲生的儿子托付给他一样,放心。
只是现在朗熠既然都已经提出要考大学了,他总不能拦着别人上进的。
“不是,勇哥。”朗熠急忙说,“我其实还是很想要这家店的,只是攒钱的事,可能要缓缓。”
陈朝勇楞了一下,忽然笑着说:“怎么,没信心可以考得上大学,所以要留条后路?”
朗熠满心惭愧:“对不起,勇哥。”撇开他心底那些对白绒绒说不清道不明的微妙情绪不说,他这样做的目的摆明了就是把这家店铺当成是考不上大学的备胎,就算陈朝勇因此而生气甚至是责骂他都是应该的。
不过陈朝勇倒是没有生气,反而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年轻人有志气,肯上进是好事,不过,一个人做出任何选择都要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如果你决定了要考大学,这家店我是不会刻意留给你的,如果能找得到合适的人接手,该转让的时候我还是会转让,你明白吗?”
“我明白了,谢谢勇哥。”人生自古难两全,确实是他太奢求了。
“还没吃饭吧?吃了再走吧!”
“好。”
修车铺的午饭是请做饭阿姨做的,味道不怎么样,好在油水还是很足的,平时朗熠中午都在这儿吃饭,总能混个温饱。
吃饭的时候,小伙计好奇地问他:“熠哥,听说你谈恋爱了?”
朗熠一脚踹了过去:“别胡说,人家是好学生,别败坏了人家的名声。”
“这么说,果然就是有这么个人咯?”
“就是朋友,人家是要考大学的,不能早恋。”
“哦,将来的大学生啊!”小伙子吐了吐舌头,唱起歌来,还篡改歌词,“你就像那天边的云彩,我怎么留也留不下来……”
朗熠听得想揍人。
十三中,高三2班,马上就要到上课时间了。
白绒绒好心劝说何雨璐:“你别坐这儿了,快回你自己的座位上去吧,待会朗熠要来上课的。”
何雨璐哈哈大笑:“怎么可能,我在这儿上学两年多,从来就没在下午见他在学校出现过,你该不会是不想给我吃你的水果,才故意这样说的吧!”
由于朗大佬下午从来不回学校,所以这段时间,他的座位都是被何雨璐鹊巢鸠占的,坐在这儿其实没别的好处,白绒绒和阎继辉两个都是热爱学习的主儿,上课时间从来不说小话不开小差。
但有一点好,那就是可以随时吃到白绒绒总是随身携带的各种超级美味的水果。
她那书包就像是个百宝箱似的,随时随地都能掏出好吃的,何雨璐能吃上一个下午不停口。
而且她们家的水果还有一个好处,怎么吃都吃不胖,吃了这么一段时间下来,何雨璐觉得自己皮肤都变好了呢!
所以每到下午,她是打死也不走的,非要赖定这儿了。
白绒绒叹了一口气,拿了一盒小番茄塞给她:“给你,你拿回去吃吧!”
“才不,我觉得这个位置最好,吃东西不容易被老师发现。”
“咳咳!”头顶上响起两声严厉的咳嗽声。
白绒绒高兴地抬起头:“朗熠你来啦!”
何雨璐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张湿纸巾,站起来躬着背卖力地擦拭着朗熠的桌子:“嘿嘿,朗大佬,我看您桌子这儿有点脏了,给你擦干净,您坐,您坐。”
说完,缩着脖子一溜烟儿跑了,连小番茄都没来得及拿。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朗大佬下午居然也会来上学了。
下午第一节 是班主任老侯的语文课。
老侯夹着备课本,优哉游哉地踱进教室,忽然看见一尊绝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儿的大佛,惊得瞪大了眼睛,拿出手机看了又看,终于确认并不是自己脑子糊涂了分不清上午下午。
更吓人的是,这朗熠他在课堂上居然不睡觉,而且桌面上还摊开了一本课本,一副要认真听课的模样,搞得老侯讲课的声音都忍不住有点儿发抖。
被他这样直勾勾地盯着,压力真的很大的啊!
还有,那什么,他到底能听得懂不?
白绒绒也觉得这是个问题。
一下课,她就迫不及待地问朗熠:“刚才的课,你听懂了吗?”
朗熠目光呆滞地看着她,摇了摇头。
恍如听天书。
老侯的声音语调平缓,毫无起伏,他总是听了几句就忍不住神游天外,好不容易拉回思绪,再听几句,又昏昏欲睡,一节课就光顾着跟走神和困意作斗争了。
到底讲了些什么,他真的一句都没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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