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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头甩手离去,围观的人也散了。

    面对恶霸不卑不亢,正义凛然,这是皓书的第二个优点。这样的人,我打心底是敬佩的,寻思着可以交个朋友,是单纯的友谊哦,我给自己约法三章,高中是不可以早恋的,当然即使交男友,皓书也不在考虑范围之内,我是一个颜控嘛。

    和他成为朋友的一个标志是捉弄他。夏天教室里的空气可以用污浊来形容,一个班里40多号人排排坐,非常拥挤,加上有的男生爱打篮球,打完球跑回教室上课,把鞋一脱,汗腥味、臭脚味和40多号人的呼吸混合在一起,再加上30度高温做催化剂,什么味道可以想见!有个女生林林爱干净,实在受不了,就在上自习时爬到桌子下面,眼睛看着琳琅满目的腿和脚,看看味道是哪里发出来的,还不时撅起鼻子闻一闻,希望鼻子发挥警犬的作用。她在桌子下面调查良久,也没有什么进展。我低声对林林说:“林林,别找了,这儿。”用手从皓书背后指向他,同时用另一个手捂住鼻子,做出极其难闻、无法忍受之状。林林立刻会意,爬起来,站直,从背后拍拍皓书,义正言辞地说:“皓书同学,麻烦你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脚。”皓书一脸茫然,还不知怎么回事,全班同学哄堂大笑,随后皓书会意之后,相当局促。

    和他成为朋友的另一个标志是我经常和田子说起他,在食堂吃饭时,我和田子坐一起,我经常聊起他。聊他喜欢哲学,聊他会叠卷子,聊他的糗事。田子听得津津有味,田子也觉得这个男生挺有意思。又该排座位了。我们那时排座位是按成绩排的。首先,全班同学都出去,站在教室门外,老师按成绩由高到低,叫名字。叫到名字的可以进教室挑座位。我们三个的成绩排名依次是:我,皓书,田子。我挑了原来的位置,我以为这是一种默契,皓书也会选原来的位置吧,是的,我内心还想和皓书做同桌,但不会去明说。我坐下后,叫到皓书了,他原来的位子明明空着,他竟然没有选,而是坐了一个离我远远的位置。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轮到田子选的时候,她走进来,站在门口,玩味的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远处的皓书,嘴角轻轻上扬,似乎在揶揄:这俩人身边都有空位,竟然没有坐在一起,再深入分析一下,馨仪的成绩高,所以是馨仪先选的座位,那么就是皓书选择了不和馨仪做同桌。这个思考过程在几秒中完成,田子想到这后,轻松走到皓书旁边坐了下来。坐下后她还朝我这边仔细瞧着,看戏般地看我啥反应。这死丫头!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气冲冲地对田子说:“晚自习后让你的新同桌到操场,我有话问他。”

    “好。”田子答应的很爽快,另外又加了一个问题:“我可以去吗?”

    “可以。”田子知道我俩仅仅是玩伴儿,我之所以生气只是因为自尊心受到了些许伤害,要讨个说法。她很乐意围观这场戏,我也不拒绝多一个围观者。

    晚自习后,学校操场。我气呼呼地坐在长椅上,等皓书。田子坐在我旁边,悠闲地晃着两条腿。皓书走进了操场,但还没看到我们。“邵皓书。”我喊了一声。

    皓书闻声朝这个方向走来。看到我们俩:“你叫我有什么事?”语气有点不知所措。

    “我问你,今天你为什么不选原来的位置?”

    “你不是说我脚臭嘛,我怕熏着你。”

    哈哈哈哈,我和田子笑的前俯后仰,好吧,这个理由我接受。

    我们围着操场跑了两圈,各自回去。

    后来,我们三个成了好朋友。

    第11章

    高二要分文理班。当时有一句话很流行:“学遍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理科生面对文科生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大部分男生都会选理科,文科班几乎都是女生,偶尔出现几个男生,大家都会觉得是学理科学不会,退而求其次来学文科的。皓书在选文科还是理科时遇到了极大的困难。皓书妈妈坚决要让皓书选理科,她觉得学文科没出息。皓书爸爸在天秤的两端游走,他知道自己儿子喜欢文学,爱看书,但是架不住世俗的力量,他也觉得学文科出路小。皓书表达了,主张了,争取了,失败了——最后还是选了理科。

    于是高二、高三的生活皓书过的很压抑,成绩中等,算不上好,也不算太差。眼见着自己的哲学梦越来越渺茫,皓书深邃的眼光中多了几分忧愁。每次考完试,我们三个坐在操场,排排坐,陪着他忧愁。月朗星稀,操场上跑步的人渐渐少了,主席台高高的台阶上,皓书端坐着,眺望这无垠的夜空,似乎在找刺破这黑暗的方法。我们陪着皓书坐着发愁,也没有办法。世人以为皓书学理科没天赋,我们知道他心中苦闷没全力以赴。

    这样的状态持续到高考时候。我们也开始为他着急起来,毕竟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生死攸关。面对我们的轮番说教,皓书总是沉默,不为所动。我们也不知道他听进去一点没。高考结束,成绩出来了,田子超常发挥,比我考的好,且报的罗安大学护理专业也相当,顺利录取了。我发挥失常,未被录取。皓书的成绩太意外了,简直让人惊掉下巴——考了382分,这比他平时的成绩差了将近200分,这个成绩意味着没有大学可上,可选择范围仅限于山东蓝翔技校之类的。

    公布成绩后,需要返校填表等,我们都回校了。终于在学校这个环境中不用学习了,大家成群结队地去网吧通宵,有的去喝酒,有的……我就不知道了,大家犹如困兽出笼。我们三个晚上去吃大盘鸡。这里面最开心的应该是田子,但是她照顾我俩的感受,没有表现出来,我和皓书都是要去复读的,但是又是有些许的差别的,皓书的成绩连复读免收学费的标准都达不到。那晚,皓书表现的很正常,很轻松,食欲也不错,大盘鸡一大半鸡肉都吃进他肚子里去了。

    “你怎么还胃口这么好?”我忍不住问他。

    “那我该怎么样?万里长征才开始第一步,先填饱肚子。”皓书停下正在啃的鸡腿,匆匆说完又啃上了。

    他今天怎么这么能吃?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好的胃口,吃得多假如能再长长个也是好的,别总是停留在165CM的水平,加上这考蓝翔技校的分数,以后找对象都困难。我心里嘀咕着,喊来服务员,又给他加了一份面。

    吃饱之后,我们压马路消消食儿。

    “我准备改学文科。”皓书深思熟虑后,吐出几个字。没想到过了两年了,他对文科还有一股执念。

    “什么那么这个分数,是你故意考的?”我们依然很惊讶,虽然知道他水平不止如此,但谁敢拿高考开玩笑,而且即使复读,也是要看你的高考成绩的——分数高的话会有一些费用优惠。

    “我理综后面的大题都没做。数学的大题也有两道题没做。”他清晰地说着,像个阅卷人,亦像个局外人。

    我听的张大嘴巴,心惊肉跳。田子站定,扭过她标志性的寸头,静静地看着皓书,等待下文。

    言外之意,语文、英语,他没有故意,所以分数正常。语文135,英语120。

    皓书的嘴角流露出耐克一般的微笑,没否认也没肯定。不过看他这略具雏形的心怀城府、高深莫测的样子,是默认无疑了。

    “你爸妈能答应吗?”当初选文理科时,他和他爸妈之间的拉锯战,我们是耳闻能详的。

    “所以万里长征刚开始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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