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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家商店做会计,提前退休后,回故乡定居。南方小城,也发达起来,最先想找个清闲之地养老度残生,此处也不再清静。不过,既回来了,就定下心来,毕竟这儿虽然外貌大变,但我知道来龙去脉。就这不太起眼的地方,也可电脑购物。我从来都愿亲自去商店,不是不放心,而是以前染上的毛病,东挑西选,难满意。面对电脑上密密麻麻的数字图片,我集中不了精神,“小梅”两字总跑到屏幕上。这个名字很普通,只要在街中心喊一声,就会有几十个女孩回答。我对那个鞋店女服务员感兴趣,看来是被一种特殊的东西牵扯住了。

    那警察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他忽然转过身,往岸上走去。一声长长的汽笛在这时拉响,飘着细雨的码头上已经空无一人。羊穗,我注视着流淌不息的江水,对她说,你是个魂儿,你为什么就不可以安心地做个魂儿?有魂不是很好么,为什么一定要弄清你怎么变成魂儿的呢?

    很久了,我一直都只能靠酒度过夜晚,酒精有洗去记忆的神妙功能。年纪越大,记忆越少。

    这个门为羊穗留着。当你被这个世界追踪得残缺不堪时,我希望你能躲进我的这间小屋喘一喘气,如果那时我又一次来不及赶回来帮助你。

    身后一声大吼:“你在这儿干什么坏事?”班长怎会这么迅速到面前。劳动时,躲进庙里,罪证当然抓准。

    职业训练不错,但我突然对她的脚感兴趣,比我的稍大一点。“是三十八码?”我问。

    她转过脸来,狠狠地说:“不关你的事,老太婆。”

    她看看我,每天恐怕有不少顾客向她发出这种邀请,我不是第一个,我在她身上寻找什么呢?她摇了摇头,说很荣幸被邀,但不能接受,店里有规矩。

    他站住了,熄了电筒,眼睛看着自己的脚,说:“你在这里做什么?”

    那个鞋店的服务小姐,背了个花布包,在商场外的喷泉石阶上坐着,看来在等人,很焦急。我想过去与她说话,她会不会认为我唐突?这感觉让我踌躇了一下。这时一个男子走向她,突然摘走她手里的包,她站起来,吓呆在那里。

    “我来教你们样板舞《红色娘子军》吧,你们年龄大了点,但也不是不行。”体育老师的声音温和,不像在嘲笑她们。他长得高大英俊,头发有点鬈,在男人中很出众。自然成了这批逍遥娘子军的“指导员”。

    这天在街上,准确地说,是一家鞋子店,一双翻羊皮短靴子勾住了我的视线。我走了进去,舒服地坐下来试鞋。我的尺寸不大,也不小,三十七码半,右脚大点儿。相书上说,右脚大,我父亲会先母亲去世。太可笑,怎么会怪到我脚上?从小就听人这么说,每次我只有狠狠瞪人一眼。最后母亲死在父亲前一天。

    我只有知趣地离开。

    我跨过街,挡住那男子,我的架势使他一愣,包掉在地上。“你认识他吗,小梅?”我说。

    我已到生命的黄昏,遗忘的事太多,小梅,太多的小梅,莫非她终于冒了出来?那年她才十八岁。一个脸色苍白的女孩,在一堵粉刷剥落的墙前,倚窗眺望灰蒙蒙的天空。她有时呆若木鸡,有时却精怪地看着路过的人。那一副魂不守舍的神情,让人吓一跳。

    第11章 辣椒式的口红

    他吓一跳,问:“你怎么知道?”

    “有空吗,我想请你吃个晚饭,”我的声音沙哑,“若你不拒绝给面子的话?要不……那么,晚上六点半,如何?”

    我不感到意外,虽然我说得突然,连自己也未弄清楚动机。我付的是现金,她高兴地拿着收据回来,应该说,她算不上美人,但她容貌中有某种东西,十分耀眼亮丽。因为她拒绝得婉转,我就另走一步:“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知道。”我一字一句地说出自己的判断,“你们都是男人,你们都有可能。”

    她不回答。

    那是六八年,全国上蹦下跳都是红袖章,每天拉队伍树山头,看谁最革命,看谁最忠心。没参加组织的,也得跟着跑龙套。她的毛笔字得柳体真传,柔美可爱,就给“本派”抄写大字报。同寝室的班长,虽然也算同派,可平日横竖瞧她,都不舒服,现在成了班长的活证。怎么办?她没有动。

    她含着笑,不是我刚进门那种职业性的笑。“叫我小梅吧。”我回到自己一房一厅的家。对一个无儿无女的人来说,电脑真是个好伴。打开电脑,看看有没有久已忘怀的朋友来信。只有一封:那种连锁信,一人发重复的一百封,再让收信人发一百封,写了必有好运,否则定会遭灾,九族鸡狗,无一幸免。前电子时代的讨嫌事,电子时代就频率更高。

    “差不多。”她说。可她站起来,比我高些,一米六五,长头发盘在脑顶,盘得不够紧,垂头弄我的鞋,发丝就挂到额前。

    “我在望风景。”她的声音细柔,“红色江山,来,一起看。”

    不过在我面前半跪下的这位小姐,当然不这么说,不会冒犯顾客。她脱掉我的鞋,试新的靴子。她对我很周到,先让我穿着袜子试,又脱去袜子试,说我穿上靴子,真气派。

    “你这人怎么烦透了,他明明是抢我。”

    我把手里的项链,慢慢放入江中,它一闪亮便消失了。窗边的天空露出淡青色时,我准备离开这城市,我提起打点好的行装,在关门的那一瞬间,泪水涌出了我的眼眶。我锁上门,把钥匙从钥匙链上取下,然后,像多年以前一样,我把它压在羊穗知道的那块砖头下面。

    忽然她在我身后说:“我认得出你,休想再来纠缠我。”我回过头,她愤怒得扭歪的脸,甚至都忘了捡包。奇怪,我仍然喜欢她。六十年代末,红旗下的人,没有谁不热爱党和领袖。班长比她个子高一点,以前不和她同寝室。现在停课闹革命,宿舍自然按“派”分开,逍遥派也只得分。有个年轻老师,以前教体育,也是他们这派逍遥大军的一员。他常被动员,要他参加“文攻武卫”。他拒绝了,却老到女生堆里来,名义上是弄个宣传小分队,他会拉手风琴。

    班长绕到她身边,像主人抓奴仆,重复了一句:“你在这儿干什么坏事?”

    “那你在等男朋友?”我问。

    我好像第一次被人叫老太婆,窘得脸都红了,那男人乘机溜走。她一点也不知道我是谁,当然喽,一天瞧一千张脸,哪记得我,不怪她。

    “你认识他吗,小梅?”

    班长怔住了,但马上就回味过来,看着她冷笑。她握着扁担,没再说话。我觉得无法和电脑交谈下去,虽然上面游戏杂志报纸也时有合我趣味的,但我还是关了电脑。我到街上一家餐馆吃了一顿不错的晚饭。历来,我就喜欢热闹的地方,服装店、茶馆、杂货铺都小小巧巧,装饰得漂亮、别致。我从小就有看橱窗的习惯,现在,更是如此,看不到三家店,烦恼顿减,心朗气顺。我曾经幻想当个教育家,没料到一生竟如此没出息。

    我一直逼到他的面前,说:“你姓魏,‘千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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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中专师范学校里,逍遥派很多,女生比男生更多,练毛笔字,抄伟大领袖诗词,绣绣天安门和五星红旗插满全地球,手风琴脚踏风琴奏革命歌曲。这天全校劳动,到江边挑沙。这条路最近,上一大坡,就是尼姑庙,她习惯在此歇一下脚。突然,她发现她的班长跟在身后。她把箩筐藏在树丛后,拿了扁担,进了破烂的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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