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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掉了头,不知该去哪里,索性在路上晃荡着。

    不知开了多久,路过一处别墅区时,夏百简分明看到一大片的银杏,恍惚过后确认,梦里见过的,林家小区里的银杏树。

    安魂定魄

    一排排确认,一路路排查。

    终于,夏百简的车在一处名为“杏园”的别墅区停了下来。

    打听了保安,确认小区确实有名为林亦初的业主,第4排,第3家。

    夏百简请求保安,自己想进去,保安帮她联络了,可是林家无应答,保安不允,夏百简无奈,只好站在小区门外,一直等。

    从傍晚等到晚上。

    从人来人往等到整个小区都安静下来。

    大约晚上9点多钟的时候,林亦初回来了,开着一辆新款奥迪,七八十万的样子,停地小区门口,保安赶紧开了门,随后林亦初的车往地下车库的方向开去,夏百简赶紧追了上去,无奈,车开得太快,根本听不到她的呼唤,保安又把她拦下来,夏百简着急地解释,“我们认识的。”

    保安还是忠于职守地打了林家电话,不知道电话那头是怎么回事,长久沉默之后,保安把电话放下,按了开启键,夏百简这才被放行进去。

    别墅外观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门前有人多放了两盆花,有人挂着摆件,而林家的门还是极好认的,上面贴着林亦初的小楷福字。

    夏百简伸手要敲门的时候,发现门是开着的,推开,门内传来一阵音乐声。

    莫扎特的小夜曲,舒缓,悠扬。

    夏百简不知道林亦初何时还喜欢上了音乐,进到屋内,灯光通透,林亦初端着两杯咖啡,冲她点头。

    “正好。”好象知道她要来的一样,咖啡泡得刚刚好。

    屋内陈设,跟10年前完全不同,老款装修换成了新款欧式,白色的沙发,白描金的茶几,楼下面积很大,有四个房间的样子,跟梦里完全一样。

    只是林亦初,变了样子。

    30岁,成熟,冷静,眼神里还有一丝睿智,笔挺的灰色西装衬得肤色更白,两边铲青中间高耸的发型,让身材显得越发笔直,气质儒雅,看得出来,事业型的成功男一玫。

    夏百简看着已经30岁模样的林亦初,一脸好奇,“你……这些年过得好吗?”

    林亦初点头,“没有你风光,只能算安逸。”

    没有你风光。这么说,他一直关注着自己,一直了解自己?夏百简惊讶地想到,难道这些年,林亦初并没有离开自己身边?

    上前,太多问号,她想追问。

    可是,将咖啡从对方手里接过来的那刻,林亦初的右手手背上,很大一个疤痕,像烫伤,也像烧伤,半个手背,皮都异样,里面的血管清晰可见。

    “这……是怎么了?”夏百简追问,“你受伤了?”

    林亦初递了咖啡,收回手去,并不回答。

    夏百简的个性,总是喜欢刨根问底,况且自己心里还有那么多问题,更不肯放过,抓住林亦初的手,“10年了,到底发生了多少事,为何我一无所知?”

    林亦初轻轻地,将手背用衣袖遮掩住,淡淡地问,“没吃饭吧?家里正好有青虾。”

    起身,就往厨房走去。

    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厨房烟火,林家小聚,连饭菜的香味都像10年前一样,可夏百简知道,此时是他们的10年之后。

    然,不管她如何追问,林亦初始终不答,好象跟谁达成了默契一样,什么也不说。

    夏百简急了,吼道,“喂,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要让我每天傻子一样……”

    林亦初把青虾煮好了,端到桌上,回头又去了厨房,依然不答。

    夏百简正着急时,发现龛桌上的白色瓷罐,跟梦里梦到的完全一样,不由在心里暗暗惊呼,原来,梦里的,都是真的。

    见林亦初不理自己,夏百简伸手去抚白色瓷罐,将它捧在手心里,本能地想唤林石光出来,可惜的是,现在才晚上9点多,他不会这么早出来。

    夏百简捧着瓷罐,走到厨房威胁林亦初,“你再不回答,我就把它摔了。”

    林亦初回头,见她拿着瓷罐,赶紧劝她,“把小叔送回去,他不喜欢颠簸。”

    夏百简故意把手抬起来,举高,跟他逗,“偏不!”或许是举得太快,到达上方时,不小心跟厨房柜子相碰撞,碰到了她的手,硌得疼,没拿得住,白色罐子突然落了地。

    新房装修,全部是欧式金边瓷砖,瓷罐子落地,只有一个结局,碎成一地。

    “哎哟。”仿佛有人叫了一声,瓷罐落地之后,里面的灰黑色的粉末洒出来,夏百简记得,那是小叔生前衣物的灰烬。

    两人都惊呆了。

    情急之下,夏百简弯腰想把瓷罐收拾起来,却不小心,感觉手被扎了一下,疼得钻心,随后有血迹流出,而林亦初显然也顾不得她,一边收获洒出来的粉末,一边寻了新的罐子,重新装入。

    一切终于安静下来。

    夏百简除了手有点疼之外,并无大碍,她以为,林石光已经回到了新罐子里,所以坚持一边吃饭,一边等待12点的出现。

    林亦初劝她,“嫁人了,就不要回去的太晚。再说,小叔他最近奇怪得很,有时一天出现好几回,有时好几天都唤不出来。”

    夏百简吃着水煮虾,还是以前的味道,熟悉,亲切,一副不着急的样子。

    林亦初又劝,“现在的你,是乔家太太,还是市里有名的女企业家,名声贵重,吃完了赶紧走吧。”

    “喂,你好啰嗦,刚来就赶着我走,什么意思?我们难道不是朋友了?”夏百简的记忆依然在10年前,“你可说过,会一直爱护我,守着我的,林亦初,难道你全忘了吗?”

    林亦初沉默着,脸上的表情一直都是冷静的,甚至静默的,看不出一丝改变。

    夏百简急了,“你不欢迎?好,那我走。”

    回头看林亦初没有拦自己的意思,又威胁道,“林亦初,我要走了,就再也不来找你,你可想清楚。”

    林亦初终于说话了,“百简,拿到你想拿的东西以后,还是离开乔家吧。”

    东西?什么东西?夏百简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回身,想问,可林亦初又是一副无可奉告的样子,转过身,不看她,一副请自便的样子。

    夏百简当真就生气了。自己千辛万苦寻他,他却这般拒绝。

    出了林家门,一路小跑地出小区,上车,发动,就在手握方向盘的瞬间,手突然疼得厉害。

    右手掌里,仿佛嵌入石子儿一样,尖锐地疼,摊开手掌,发现大拇指下方鼓起一个红色肉包,以为是刚才被瓷罐碎片扎了手,却找不出什么东西,就是莫名地疼。

    这种疼,让夏百简似曾相识,想了一下,心里突然多了一层惊喜,忍着疼,赶紧驱车离开,车开了一路,她还说了一路的话,“我知道是你,跟我回家,我有好多事要问你……”

    念叨一路,无人应答,可夏百简就莫名兴奋,11半多的时候,回了家,虽是夜深,可公婆还没睡,都在客厅哄着蜜儿玩,这个孩子和普通孩子有些不一样,喜欢白天睡,晚上闹,能一直闹到凌晨,自从她进门,公婆就多了一件照顾孩子的事,自然对别的事,也就没那么上心了。

    见夏百简回来,婆婆也只是淡淡一句,“回来啦。”之后又哄孩子去了。

    夏百简知道,这种情况下,乔布川肯定也是没有回家来的,不然婆婆会说“男人都回家了,一个女人还在外面疯。”

    点了头,算打了招呼,回了自己睡的客房,左右查看一圈,又跑到婚房。

    婚房被林阿姨打扫得很是干净,床铺得齐整,没人睡过的痕迹,显然乔布川没有回家。

    顾不得跟他计较,夏百简找出了自己的首饰盒,盒子是红色瓷瓶,心型粉盒,不大,精致,当时是用来装珍珠粉的,后来用光了,不舍得扔,就留下了。

    拿了粉盒,迅速跑回客房,关了灯,夏百简对着暗空说道,“小叔,出来吧,我给你找了新家……”

    无人应答。

    夏百简不服,一分一秒地等待,疼痛感越来越重的时候,她将手伸进粉盒里,终于,墙上挂钟滴答到12点的时候,疼痛感突然消失,粉盒里响了“吧嗒”一声,清脆,悦耳,随后房里响起林石光的声音。

    “死丫头,你是不是不想让我轮回投胎了?”

    夏百简兴奋,大叫,“真的是你!”

    林石光提醒她,“我可不想搬家,你赶紧把我送回林家,我想我侄儿。”

    夏百简不答应,“将你带出来,是天意,老天都让你帮我。再说,林亦初?哼,他都不理我,以后我也不理他。”

    林石光的声音带着不满,“小姑娘,做人讲点道理好不好?我侄儿为你差点付出生命,你却这样说他?唉,没良心!”

    林亦初为自己付出生命?夏百简惊呼,又是怎样的故事,自己竟一无所知?

    爆炸之伤

    人最怕的是什么?

    是有些事,不知道的时候,你尚快乐着,一无所知的快乐。而有些事,知道以后,便痛不欲生,不如不知。

    林石光被夏百简带回来,倒也是一番无奈,因为她不送他,他便回不到林家。

    凡事讲因果,带夏百简来到10年之后,是他一手促成,那么有些责任,也该是他来承担的。

    “小姑娘,不,夏总,有些事,是时候跟你说清楚了。”林石光终于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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