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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衙门里登记完出来,时间还挺早。张太阳想着这昌汉说是两河中最大的城市,她也没来过,好不容易来了,不讲蛋蛋,起码得给亭长方阿姨带点特产回去吧。想着呢,张太阳问了路人,得了个外地人来都要去买的牌子,牵着碗就去了。

    但到了这样一条街,柳影眼下手里也有了些钱,就找了个成衣铺先给自己置办了套新衣服。衣服弄好,挺帅的灰蓝色福字纹缺袍,里头露出很白的中衣领子,外头罩一身露出貉子毛的宝蓝色棉夹袄,赔上宝蓝色的发带和一根汉白玉玉簪,他长相俊美,轮廓深,眉间一道很显英气的红色立纹,其实是很帅的。

    柳影是太小了,他不发狂的情况下,缝缝里不放红光,看着真的刀疤一样。仙哥嘛,哎,位置不对,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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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

    丁琪锦给的信,地点是汉河街。

    “啊?怎么着?”张太阳问。

    还在那犹豫呢,这家里的老公就会做挂面,还是好有名的空心挂面,我还在外面买挂面不大好吧。

    柜台里的姑娘笑啦,笑好开心,道:“那可太好了,咱家这下可好了。”

    柳影说完冷笑,站在云里看身下的祝融山火门,笑到鼻涕都要出来了,等着高溟拿了东西出来,两人对着下面的仙门众生一顿仙药轰炸。炸完就走,小青云开足最大马力,中午没到,便赶到了昌汉。

    算是昌汉最繁华的街之一吧,靠着流过昌汉的一条内河,据说是九年前的地方官不错,给沿河修了麻石的大路,河上还架了五座新桥。一时间河岸边开了好些商铺,即便是冷天,天气好的日子,沿河路上也是游人若织,携家带口的,结伴出游的公子小姐,人多到有时都看不清路。

    怎么能不高兴呢?

    忍不住有些得意,高溟也好久没这样没顾忌地在街市上走了,走了会,路上有那种结伴出来采买的仙门弟子,路过看到他眉间仙印都吓一跳,指着边走边说,全是惊异神色。

    “嗨。他有什么固定穿法啊?”高溟说,说完他却皱眉一个疑惑的表情,觉得自己好像说得不大对的样子。

    三个人都是仙印纯色,长脸上,小小的一点,面积上来算他还是最大的,但前头三人在一块时大家见了他们就这样了,只是议论他的仙印,羡慕膜拜,另外两个……

    犹豫着呢,忽然铺子里小二噔噔噔地跑进去一趟后,噔噔噔地从后面出来个个头小小,皮肤很白眯眯眼圆圆的脸,看着很和气的姑娘,见了张太阳,整个人都伸出来看一轮,她再回柜台,热情问张太阳:“小姐,你带的这条狗是条缉魔犬啊?”

    约在这样一条街上一家手艺糖画点,边上的柳树下。约定的时间是下午两点。不知道怎么选了这么个时间,这么个地点。

    她一个人带了碗去做登记。柳影和高溟其实是掐着时间到的,落了地就直接去丁琪锦帮忙安排好的地方等着见线人。

    第九十一章:哟,仙哥。

    真是个好老公,也是好人……

    “怎么搞?”柳影问完见高溟提裤子要撒尿,差点没一脚把他开出去,厉声呵斥说:“我老婆和碗还在这里呢!”

    他吼完,一边抱着碗看小说的张太阳心里好甜,老公虽然依旧不跟她同房吧,但心里有她是肯定的,平日里没跟高溟一块也不干坏事,成天在家除了看书,收集黑暗资料丰富他的暗黑小本本,就是给街坊邻居做挂面。

    话没说完,柳影摆头,反倒是加速度地往那棵约定的柳树去了,边走边说:“乖乖刚踢我了,要拉屎。哎,它还是挺懂事的,我很少见到驴要拉屎了还能憋着不拉,跟主人提前预警的。”

    本来不登记也是没事的,路上柳影那么搞,她真的怕,这人真是有病,好不容易洗白了,好日子不过走路上还坑人一把,回头说不定什么时候又要给抓去坐牢。他一个人去坐牢便罢了,连累了她也进去了,一家人都坐过牢,回头圆坨还要不要上学了?

    穿过几条街,到了非常有名的蔡竹记,她站在铺子门口看,还没决定是单买芝麻酱和坛子豆角,还是连同蔡竹记的碱水面一起买才好。

    “我想到了!”张太阳还在独自甜蜜,她老公突然跳起来说:“空投一千颗真汉子!”

    他这么觉得,柳影也觉得不对,讲:“我怎么觉得他很打眼的,非常有个人特色的啊。”

    青春时的快乐,五十年后的婚后,头一次又重拾了回来。高溟高兴啊,看到丁琪锦约定的地方要到了,拉着柳影的手讲:“时间还没到,要不我们先到处逛逛嘛,多走几个来回……”让我多展示几圈再说。

    到了昌汉,找地方落了地。张太阳第一件事去衙门里做登记,告知地方衙门自己来了,不是公务,过来旅游,带了一只缉魔犬什么的。

    “仙印的关系吧。”高溟说,说完,他虽然今天衣服不大对,但他仙印小小一颗,银色的云纹在额上,人又漂亮,走路上好多人看,还指指点点的。

    高溟高兴啊。

    可柳影还是有些不满意。一来,宝蓝色是云梦惊的用色,他其实是不想碰,实在是今年的流行太奇怪了,成衣铺子里,不是粉就是灰,要么像高溟,要么穿一身粉,柳影绝对不能接受妖王柳神英是粉色的。

    想到过去,柳影不禁又想起不该想的人,刚好身边的高溟从海亚回来冷,也买了新衣服,没买到配合他固定配色的,弄了件挡风的斗篷是纯白色,露出来的毛还是纯白的,他也有些不自在的样子,便说:“我想了想,咱们俩过去还是挺配的,穿衣打扮也都有自己的品味,倒是仙哥一直爱穿什么样的衣服我给忘了,你还记得吗?”

    再来,他过去穿衣是有自己的定色的,跟高溟一样,其实他的配色也是固定的,金冠,黑袍,鲜红的领子和腰带,又帅又金贵,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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