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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碾着草叶的手指往下一沉,[都随便拿去处理了吧]的话在喉咙里打了个转,这下怎么也说不出口。

    踟蹰森望月生前是一个无名小卒,死之后也并不像源义经或者上杉谦信那样名声出众,自认为没有多大的资格受到他人的供奉。我的亲族早早就断开了联系,想来这些东西都是熟悉我的人所献上的。

    鸦天狗小哥贴心为我指出其中区别,他说:“您看这里,菊花和百合都是祭典亡者常用的花,在地狱又不会有生者,所以大家平时都不会特意选择这些东西。平常时节送过来的花都是玫瑰、郁金香或者桔梗呢……”

    我转头去看那满室的鲜花,一时间又觉得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谁会在这时候为我扫墓呢?

    我什么都没有剩下,也没有什么可以剩下的东西。

    坟墓这个词语不是我死后的归宿,这种无聊的祭奠行为真是可以被称作愚昧的执着。

    从赛之河原里出来后,我并没有生出去寻找生前朋友的念头。

    这群家伙每一个都是很好的人,辞别我以后,他们的人生都还会顺顺利利地继续往下走。

    鬼舞辻无惨已经被我打倒,接下来的人生没有借口可以不好好生活。他们应该用尽自己的全力去追求想要的东西,然后顺理成章地幸福美满,长命百岁……或许还会结婚呢!找到自己愿意携手共度一生的人,共同坠入爱河——

    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与相爱的人组建家庭是很美好的事吧?我认识的十七八岁的少年少女逐渐长大,渐渐变得更加坚毅和成熟。他们的友情依旧,膝下之子仍旧可以一起奔跑和玩耍,日复一日重复着长辈们的青春……

    最终死后会升入天国,怎么想也不会和我到同样一个地方。

    于是我就把这些事姑且放着不管,毕竟——‘翻篇的就让它翻篇去吧!’

    六十年依旧过去,看见逝去亡者的幻影也只不过是徒增感慨和悲伤。

    而鸦天狗君还在那里连连道歉,他说:“考虑不周发生了这样的状况!踟蹰森大人,明年这个时候我们会做好万全准备,严阵以待!”

    我从插着百合花的花瓶下抽出那张垫着的手帕,象征性地宽慰了他一句,说这件事并不能责怪他。

    “我也没有想到过会发生这样的事……”凝视着靛青色布上的水竹纹样,我轻轻地说出了一些内心真正的想法,“不过没有关系,以后这样壮观的景象会越来越少的。”

    等到最后一个记得我的人死去,没准我收到的东西连牛若丸身边的武藏坊弁庆都不如呢。

    谢谢你们啦,不过亡者是不需要生者记挂的。

    第52章 四

    我唯一觉得很对不住的事, 就是没有回去和奴良鲤伴喝那一盏妖铭酒。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认识的人里,唯一没有变化的大概就只有奴良鲤伴了吧。

    妖怪的寿命很长,短短几十年对于他这样的家伙根本算不上什么。所以正是因为如此, 我才害怕被骂, 因为没准这家伙还对我放他的鸽子记恨于心、历历在目。

    原本打算等自己做好了心理准备再去此世找他,但是由于拖延症发作, 一直磨磨蹭蹭地没有行动。本来以为见面的时间足够充裕, 可没想到的是, 奴良鲤伴很快也跟着到地狱里了,据说还是因为情债被捅刀而死。

    我:“噗。”

    真是一个倒霉蛋、可怜鬼。

    虽然是个被前期抛弃的鳏夫,但是总是在感情这笔帐上面一派糊涂。

    对于他这样的大妖怪,是没有转世这一个选项的。

    而且也没有几个生前强大的妖怪, 愿意在抛弃记忆转生为孱弱无力的人类。

    这么做无疑是抛弃自己的名字和尊严, 更何况, 哪个厉害的妖怪身上没有一些新仇旧恨呢, 就算是愿意成为平平无奇的人类,恐怕以前的仇家也不会放任自己过上平静的生活。

    并且奴良鲤伴明显对于尘世仍有挂念,所以我并没有去问他有没有转世的打算, 只是等从阎魔厅走出来之后, 我就带着他去合众地狱的花街里喝酒。

    说起来,我真是和花街这个地方有不解之缘。

    曾经混日子的时候我在吉原里醉生梦死, 中间短暂地戒了两年,被鬼舞辻无惨变成鬼以后, 又经常待在堕姬所在的京极屋。

    老板娘三桥困惑于我住在吉原把几乎这里当做自己家的行径,她似乎认为凭借我的脸,无论在哪里都绝对不缺别人的爱慕, 没必要把青春年华放在脂粉堆里大把大把地挥霍。

    到了后来,堕姬在我这里赚到的钱数目大到令这个老板娘不安起来。于是我只好招招手,轻声对她耳语,说:“我就是喜欢给女人花钱的冤大头。”

    于是三桥就一直以同情的眼光看着我,可能是日本人为客人着想的服务行业的责任感在那里,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讲,她心里大概想的是:‘虽然人的癖好是自由的,但是我认为你应该还是去看看医生。’

    她的眼神曾经几乎让注意到这一点的堕姬几度炸毛,最终还是被我拦住,好歹没让堕姬把她杀死。

    等到死后,我既不空虚,也不无聊,所以也就提不起兴致去这种地方喝酒。

    可惜合众地狱的花街是地狱中有名的商业街,每次团建的时候大家都要往这个地方跑,于是我也就顺理成章地和各个公关店的老板还有员工混熟。

    虽然白泽反倒一副羡慕极了的模样,但是我一点也不想要这种理所当然的熟悉。因为警官和夜总会混合在一起,总之无论是哪种意义都糟糕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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