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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他神色轻快眉宇舒展,众人都跟着松了口气。

    太后笑问道:“可是有什么喜事了?不如说出来哀家也高兴高兴。”

    隆源帝拍着大腿道:“洪文那小子正经挺能干,才去了几个月呢,还真叫他折腾出点东西来。”

    他把新式冻疮膏的事情说了,“说是试了一回,效果比现有的略差些,但造价只需原来的两三成,且剩的下脚料也不必浪费……只是味儿不大好闻。”

    他说的已经够隐晦,因为折子里洪文用了相当大的篇幅形容新式冻疮膏的味道和状态:

    “腥如鱼、臭似虾,近前使人流泪……灰白中夹杂着一点绿色,触手如脓……恐不易掩藏大军行踪……”

    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太难闻太恶心了,只要抹了这玩意儿,不用狗,人在一里开外都能闻得到!如果往后还想打埋伏战的话,必须继续改良。

    但总体看来确实达到了物美价廉的基本预期,所以先写个折子报喜。

    另外,希望陛下看在微臣如此卖力的份儿上,顺便向嘉真长公主问好……

    但隆源帝现在心情太好,所以再看到最后那句话时,竟也不像以前那样反感了。

    写就写吧,朕权当没看见!不气不气。

    太后听了直念佛,“若这个法子可行,下头的百姓可就有福啦!”

    寻常百姓过日子都要精打细算,鲜少舍得烧热水洗刷,所以多生冻疮。而市面上的冻疮膏大多造价不菲,他们更不舍得买……

    众人正欢喜时,就听嘉真长公主悠悠道:“明君自该赏罚分明,既如此,皇兄要赏他什么?”

    话音刚落,就见太后拍着她的手笑道:“就赏他做个驸马可好?”

    嘉真长公主面上飞红,低头窝在她怀里,也不做声。

    众人俱都笑出声,五皇子眨巴着眼睛问:“什么是驸马?”

    三皇子随口道:“就是小姑父。”

    五皇子很满意,“小姑父!”

    皇后抿嘴儿直乐,碰了碰隆源帝,“如此,也算般配了。”

    隆源帝:“呵呵。”

    作者有话要说:  嘉真长公主“那皇兄要赏他什么?”

    太后:“赏,赏个大的!”

    隆源帝:……呵呵,快乐都是别人的,雨我无瓜!

    第七十章

    哪怕死鸡磕破了头, 还是没能救到老毛子。

    老毛子被带来军营的第三天就死了,绝食。

    他真的做到了宁死也不接受大禄人的治疗,任凭死鸡再怎么哭求,还是紧咬牙关。

    本就油尽灯枯的身体迅速衰败下来, 等到第三天早上死鸡照例想去劝他吃早饭时, 一摸,身子都凉透了。

    洪文他们以为死鸡会哭得很惨, 可他竟意外冷静, 沉默着替老毛子收拾好遗体, 连同那身破烂衣裳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骨灰和碎骨头渣子都撒到河里,眨眼就被翻滚的河水吞没,裹挟着流向不知名的远方。

    据说河流的尽头连接着大禄和沙俄。

    王西姆小声对洪文说:“他说老毛子做梦都想回家,只是回不去了……这条河会流经他的故乡, 这么着死后还能再看一眼。”

    洪文问为什么回不去, 王西姆说那块早就是战场,都被踏平多少遍了, 冬天落的雪都是红色的。

    被浸透土壤的积血染红的。

    康雄听说后来看了眼, 站在河边沉默良久,“倒也是条汉子。”

    那老毛子生前就在骂骂咧咧,最终果然以死明志。是块硬骨头。

    王西姆有些诧异,“将军不恨他?”

    老毛子死之前骂得最凶的就是这位主帅, 言辞之腌臜、激烈难以想象, 让人听了就想撸袖子揍人的程度。

    康雄笑了下,表情很复杂,“我忠于我的国家,他忠诚于他的沙皇,各为其主罢了。”

    如果没有战争, 或许大家都是住在这一带的朋友,上山打猎时没准儿也能搭把手……

    可惜没有如果。

    王西姆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康雄看了看对着河面怔怔出神的死鸡,问了个跟刚才王西姆差不多的问题,“恨我不?”

    如果不是他执意命人把老毛子带来,至少还能再苟延残喘一个月。

    死鸡抄着袖子蹲在河边,两眼发直,黑乎乎的棉袄让他看上去像一坨发霉的大蘑菇,过了许久才摇摇头。

    他简直不知道该恨谁。

    好像最应该恨的是他自己。

    如果不是起了坏心思,也就不会被捉;如果不被捉,也就不会连累爷爷……

    可爷爷又为什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自己又为什么会再次变得举目无亲?

    十二岁的他怎么都想不明白。

    康雄在他旁边坐下,伸手掐了掐他细得突出骨头的脖颈,“以后就跟着我吧。”

    他粗糙的掌心微微发烫,烫得死鸡狠狠打了个哆嗦,然后也不知怎的,眼眶迅速湿润,哗啦啦开始掉泪。

    憋了一整天的眼泪如滂沱大雨,伴着撕心裂肺的哭声滚落。

    死鸡哭得眼都肿了,康雄等他哭完才道:“你得学汉话。”

    死鸡打着嗝点头。

    死鸡以前就经常来军营贩卖柴火、猎物,很多人都认识他,如今正式蜕变为在册杂役,很快就融入到集体生活中去。

    几天下来,人就白胖了,脸上也多了点对未来的期许,偶尔还会跟着大家傻乎乎的笑。

    不过汉话一直学得不好,他舌头好像天生比大禄人多几道弯,一开口就蛇一样抖动、弹跳,逗得众人哈哈大笑,他自己急出一身汗。

    相较四季分明的中原,这片极北的黑土地实在太过慵懒,立夏之后才磨磨蹭蹭进入春天,空气中多了点暖意,沉默了一冬的大山迅速复苏,仿佛一夜之间披上绿衣。

    洪文不止一次被一天一变样的野草们震惊。

    他开始频繁跟大家进山,然后迅速被里面丛生的药草、蘑菇等野物迷花了眼。

    太多了,如此富饶,简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他好像有点明白这片土地为何“懒惰”:它就像一个祖宗八代都是土财主的纨绔,自家过分富有的实情实在令人提不起进取之心……

    不光人活泛,山林中的野味也活跃起来,时不时从高高的草丛中蹦出一只兔子、飞出两只野鸡,遮天蔽日的树冠里也不知藏着多少知名的、不知名的鸟儿,都叽叽喳喳叫着。

    密林深处有数不尽的生机,宛如与世隔绝的另类世界,无数花草在无人的角落沉默而欢快地抽芽、绽放、凋零,悄然完成生命的轮回。

    虽无人观赏,但它们亦乐得自在。

    本来美丽这种东西,就不是为了取悦别人。

    因下过一场雨,林中蘑菇呼哧呼哧冒个不停,康雄每天都组织人进山训练,回来时顺道采蘑菇解决生计,就很一举两得。

    因蘑菇太多,伙房最近就非常热衷于为大家烹制本地特色菜:野鸡炖蘑菇,恨不得十天里二十顿饭都是这个,早起还能用蘑菇鸡汤泡饼子吃。

    平心而论,这道菜有荤有素确实好吃,蘑菇是时鲜,野鸡崽子炖得稀烂,香醇浓厚一锅汤下肚,除了鲜还是鲜,浑身上下三万六千个毛孔都跟着叫舒坦。

    可就算是天鹅肉也不能天天吃啊!

    康雄偷偷来找洪文,说自己嘴里疼,晚上也燥热得睡不着觉。

    洪文给他把脉,脉象滑数,又见他面色赤红嘴唇发干,大致有了主意,“张嘴我看看。”

    结果一看就乐了,红通通的舌头上一片黄腻腻的舌苔,连带着牙龈上长了好几个大火疮。

    “吃上火了!”他笑道,“我给你开个凉膈散,吃两幅就行了。这两天可以用苦菜蘸酱吃,偶尔泡点金银花或是婆婆丁,清热败火。”

    康雄咳嗽几声,捂着嗓子说疼,“是不是整天吃鸡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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