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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巡》的最后一幕,人们照常在小猪长成肥猪之后把它捉去吃掉,而对此毫不知情的吸血鬼远行归来,面对空荡荡的猪圈,无声地嘶吼着,却流不出泪水。

    此时舞台上奥斯汀面向观众,没有半句台词,那种绝望、那种疯狂、那种无所依凭的深渊般的坠落感,都被他用眼神和表情毫无保留地传达出来。

    他徒劳地做出怀抱着小猪的姿势,无声指控:你们怎么可以吃掉它呢……我还没吃呢!

    气氛压抑的剧场里,甄萌听到旁边的女孩子低着头发出一声啜泣声。接着,从四面八方响起了第二声,第三声,无数声。最后汇成悲伤的河流,而台上的吸血鬼就是最终的大海,承载着所有流向他的情绪与哀伤。

    甄萌:……猪做错了什么。

    信仰之光话剧团以及他们的台柱奥斯汀一炮而红。

    《夜巡》以惊人的速度成了现象级的话剧作品。巡演刚过了第一场,第二天醒来到处都是在谈论这部话剧的人。

    报纸头条、杂志头条、网络头条、各种热搜,无论哪里都能看到奥斯汀的大头照。好事的媒体称他为百年话剧界第一人,大加赞扬他的演技和深度。

    当然也有别家粉丝不服,一撕起来,热度更高。

    奥斯汀的少女少年粉们飞快地组织了粉丝后援会,取名叫“嗷嗷叫”,谁也不知道这神奇的脑回路哪里来,大概“奥”跟“嗷”比较像。

    吸血鬼:我真的不姓奥。

    反正他的粉也不管他姓不姓奥,只管赞他盛世美颜恒久远,信仰之光永流传。

    更神奇的是,就连一向对各类事物都看不顺眼的“小众艺术评论家”们,也对奥斯汀的演技以及《夜巡》的艺术深度表示了肯定。

    他们撰文表示:《夜巡》以它充满荒诞感的情节、后现代的表演风格以及浅入深出的表达形式,展现了一曲废土式的人类末日挽歌。

    奥斯汀突破了寻常话剧与观众之间那疏离的撕裂感,以近乎羞耻而真诚的方式,将深切而沉重的思想内涵传达出去,是一位明白了艺术之终极所在的真正演员。

    这还是第一次,“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站在同一战壕,展现了什么叫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等下,不能开车,不能开车。

    甄萌默默都关掉电视机。

    不就是个吸血鬼养猪的故事么,这些人脑子有什么问题?

    他和奥斯汀刚刚从国外回来。

    原本信仰之光话剧团的计划是在十一区先演三场,没想到《夜巡》太火爆了,剧团下榻的地方都被媒体和粉丝掀翻,团长被热情的人们追得满街跑——要他交出奥斯汀。

    他们只好跑回国再作打算。

    而甄萌本着不蹭白不蹭的原则,带着他的大蒜上了剧团的包机。

    但这次狂潮是全球性的,国内也没好到哪里去。弄得甄萌都想抓个“嗷嗷叫”的成员回来看看,他们脑子里面到底装的什么东西。

    不过,奥斯汀火是奥斯汀的事,可怜的甄萌同志,依旧要面对他的第二个一星差评。

    甄好吃餐厅里。

    杀手公司的大老板默默地望着甄萌。甄萌面不改色,言简意赅地解释:“任务完成。”

    大老板不说话。大老板看着他。大老板忽然深深地叹了口气。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萌萌。”他无限痛心地摇着头:“你以前是我们公司最棒的杀手,雇主都恨不得跟你结婚。”

    ——老板,你对杀手的职能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老板不管,谁让他是老板呢,职位高,任性。“你是不是谈恋爱了,萌萌?”

    甄萌微微扯起嘴角,表达自己无声的嘲讽:跟吸血鬼谈恋爱吗?那可真刺激。他们是要养猪的。

    接下来,唐僧附体的老板唠叨了整整半个小时“谈恋爱不应该影响工作”、“生活中的情绪不要带到上班时间来”、以及“幸好你是个基佬不需要报销孕产费用”。

    甄萌觉得,能开杀手公司的人,果然想得很远。

    但他不是基佬。嗯,暂时,应该不是。

    ☆、第二十章、他是要成为小鲜肉的男人

    甄萌回家的时候,远远地就注意到小区门口人头攒动,像是有人往那里扔了七位数的百元大钞,搞得人群一窝蜂地堆过去捡。

    走得近些就能发现其中许多人抗着摄像机、举着打光板、话筒相机一样不落,还争先恐后地把别人往后面赶,而自己则努力挺起胸脯往前挤,同时不忘顺顺头发丝儿,免得自己在镜头前不够光鲜。

    传说中的媒体人。

    不太对劲。他们这里又不是什么高档小区,绝没有住着明星鲜肉。社会新闻还有可能来,这些明显娱乐媒体人跑来这里干什么,吃饱了撑着?

    已经领教过大老板魔音灌脑的杀手微微皱眉,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于是没有向前,而是转身进了小吃店。

    “三碗鸭血粉丝。”

    那位整天因为自家小店生意不好徘徊在倒闭边缘而愁眉苦脸的店主今天难得露出的是喜气洋洋的神色,轻飘飘地摊着手跟他说:“萌萌,今天生意好,食材用光了,就给你留了一碗。”

    嘚瑟。

    一碗就一碗。

    他若有所思地往外面看了眼,这么说,这群人早就来了,连晚饭都是守在这儿吃的?不,有可能连午饭都是在这儿吃的。

    不知道为什么,甄萌有了种不详的预感。

    而杀手的预感,通常是很灵验的。

    就在他把新送来的大蒜酱与粉丝混在一起用力搅拌时,小吃店的厨房内忽然飞速闪出道黑影,“唰”地扑到甄萌面前,拽住他的手腕,用简直虚脱的、软软的声音说:“萌萌,快走。”

    杀手望着扑倒在他脚下的吸血鬼,淡定地把一筷子粉丝送进嘴里,咀嚼九下,咽下去,才开始想,这上演的是哪一出?

    莫非这傻呆血族太过投入话剧表演以至于分不清现实跟舞台的界限,疯了?

    也不怪他这么想。奥斯汀此刻的模样非常狼狈,身上一块泥一块灰,好像刚去野地里打过滚;头发也乱七八糟、纠缠打结,顶上三根毛可怜兮兮地翘着,随风晃;更别提他那张俊脸了,活像刚被殴打过,睫毛都掉了几根。

    挺可惜的。话说,吸血鬼的睫毛要是掉了,还能再长出来么?他们应该已经没有新陈代谢这种玩意儿了吧。

    他这种形象站在跟前,甄萌都有些讶然,疑惑地问:“你去偷谁家的鸭了?”血统再稀薄也是血族,总不至于偷只鸭就被薅成这样。

    奥斯汀疯狂摇头,声音委屈得都要溢出来了:“是星探!一堆星探,非要我去当什么明星、偶像、小鲜肉!到处围追堵截我!”

    这点上甄萌其实跟星探们英雄所见略同。

    他一早就跟奥斯汀说过,他要是去混大众娱乐圈,根本不至于变成一只连房租都付不起的穷鬼。

    明星、偶像,手到擒来。小鲜肉可能不太行,他估摸着这只吸血鬼的年龄少说也有百来岁。不过他的“嗷嗷叫”粉丝团又看不出来,就算说他二十岁谁不信?

    谁不信打谁。

    就是这么暴力。

    奈何奥斯汀对艺术充满追求,胆子又小,特别害怕非人身份曝光,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甄萌瞄了他一眼:“你怎么被找到的?”

    他现在已经知道刚才看见的那群“丧尸”都是冲谁来的了,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按说他生活那么节能低调,奥斯汀也没有什么特别张扬的爱好,怎么短短那么点时间连住哪儿都被人挖出来了。

    奥斯汀躲在桌子下面,也百思不得其解:“我也不知道,我就好好地走在大街上。”

    “等等。”甄萌打断他,用一种关爱傻子的眼神盯着吸血鬼:“你就这么光明正大地走在大街上,帽子也不戴,口罩也不拿,没做半点伪装?”

    奥斯汀张了张嘴,却冒出一句:“萌萌,你说了好长一个句子欸。”真是太难得了。

    ……这是重点吗?长得好看就可以没有脑子吗?

    甄萌萌同志想把整碗鸭血粉丝汤扣在吸血鬼的脑袋上。

    所以,不是狗仔星探太厉害,而是奥斯汀太无能。丝毫没有身为一个风靡万千少女的演员的意识。

    话剧演员也是演员,没毛病。

    “那,我快走干嘛。”冷酷的杀手小哥抽回了被抱在奥斯汀怀里的那条腿。又不是他被星探追,又不是他被媒体围绕,又被是他被粉丝骚扰。

    就算吸血鬼哭唧唧,跟他有什么关系。

    然而奥斯汀认真地补刀:“因为我们在同居啊。”

    ——去他个小狗子。

    甄萌觉得自己的智商可能被奥斯汀带低了,居然没想到这一层。

    “房客。”他“咔吧”捏断了手中的一次性筷子强调,不是同居关系,只是房东与租客的关系。

    结果没等奥斯汀纠正过来,只听不远处有人狂喊:“我看见奥斯汀啦,他在这里!”立时,尘土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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