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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偷拆开看不太好,现在是棠酥亲人拆开的,她作为要过来的有功之臣看一眼应该也可以。

    随厌拿纸的手一顿,低头瞥了眼她努力踮脚想看,见他发现又一脸“我只是随便瞅瞅,你要是不想让我看,这么小气的话,我不看也不是不可以”的傲娇样子,唇角不自觉弯了弯,把纸拿低些。

    信纸是粉色的,很厚很好看,但彻底展开在他们面前的一瞬间,贝梨突然受惊叫了出来。

    时间已经到十一点,万家灯火熄灭,陷入沉睡之中,路上的车稀稀疏疏偶过一辆,暗黑的夜色让阻碍前进的红灯越发显得刺目耀眼。

    红光越过客厅打开的窗户,在信纸上落下暗红刺目的字印。

    随厌也被纸上的血书吓了一跳,但是听见贝梨的声音,条件反射扔了纸去捂她的眼睛。

    说来贝梨之前也收到过血书。

    那还是上小学五年级时,学校不知怎么,突然风靡起用血写情书,说是用血写的,诚意更重,更显得真心实意,告白成功的几率也大,成了好几对。

    那时候,学校小卖部的创可贴都买脱销,校医处的棉签酒精碘伏更是供不应求。

    贝梨长得漂亮,家里有钱打扮的也好,加上人性格开朗,说话又软又好听,虽然有些喜欢使小性子,但优点完全能遮盖掉这些不算瑕疵的瑕疵,特别是对不熟悉的外人来说。

    基本上每周都能收到几封情书,一到节日更多。

    那时候情窦初开,贝梨收到情书总喜欢在随厌面前打开,对着他念出来。

    刚开始是因为他成绩比自己好,在家里比自己受人喜欢的嫉妒,后来就是喜欢看他听到后吃醋却又强迫自己憋着不说的样子。

    学校血书流风起,最先受到波及的就是他们这些每周情书不断的。

    情书多是男生写,也是男生知道的最早,随厌怕她真看到了精神会受到影响,那段时间见一封她的情书收一封。都是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随厌藏的再多,都挡不住源源不断,通过各种方法递到她手里的情书。

    那天随厌正在一个个拆开审核销毁,贝梨突然像往常一样跑到他屋里,从背后掏出一封素简淡雅的信封说要念给他听,让他学学以后要怎么给喜欢的女孩子写情书。

    随厌似是没想到在他重重阻隔下,还能有情书到她手里,反应慢了一拍,贝梨已经拆开了。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巧,他拆了那么多封都没见一个,就到贝梨手里面一封,也就那一封最淡雅最不像的是血书。

    贝梨打开后看到暗红歪扭的手迹,先是愣了下,不知道什么墨水是这个颜色,而且打开后,隐隐有一股铁锈味道。

    而后才反应过来这好像是用人血写的。

    上面那八个大字“贝梨,我喜欢你——许肃”成了她后来一段时间夜夜噩梦的来源。

    贝梨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再看情书。

    离那件事过去这么多年,早已经忘得干净,此刻深锁的记忆像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丝一点都被放出的干干净净。

    贝梨下午听杀千萌说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甚至连联想都联想不起来,这时候只觉得整个呼吸都被捏住,那种当年看见血书后喘不过来气的感觉,又出现了。

    一封血书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写信的人,每天都寻机会找她,让她看手上割开流血的伤口,阴戾又深情地说:“贝梨,你看,我流的每滴血,用血写的每个字,都是爱你的见证。”

    随厌感受着手下颤抖不停的身体,深深的无力和后悔从四肢百骸涌向拧紧的心口。

    当年没能及时从她手里夺走那张纸,今天还故意往下落,让她看见。

    停了好一会儿都没见她好一点,甚至有加重的趋势,随厌直接把她横抱起来,送回卧室。

    贝梨知道是自己的好奇心害的事,算是她咎由自取,什么也没抱怨,到床上就钻进薄毯里缩着。

    随厌站在床边,看大床上窝成小小一团的身子,声音难得没了刺挠,“灯开着,我在外面,有什么事喊我。”

    没得到回应,随厌又站了一会儿才关上卧室门出去。

    那张带血的樱粉色信纸还在鹅黄色地板上飘着,红粉黄三色,明明是暖盈盈的色调,此刻凑在一起却让人骨血发寒。

    随厌又想到贝梨说“俩人还挺情投意合的”,能做出这么危险事情的孩子,随厌有点不敢想,不知道以后他还能干出什么事。

    他蹲下身,把信纸拿起来。

    A4纸大小,血迹很粗,字并不多,仅仅在中间有16个字“棠酥,我喜欢你,做我老婆好不好——申明哲”,格式都和当年贝梨收到的一模一样。

    随厌捏着纸角的手握成拳,窸窸窣窣的声音逐渐加大,信纸最后在他手里被捏成一团。室内安静如斯,他粗重的呼吸声格外明显。

    随厌只觉得整个心肺都在燃烧炸裂,若不是因为现在是晚上,他恐怕会直接寻到学校,把那小孩吊起来,让他也尝尝恐吓后怕的滋味。

    贝梨趴在床上一直没睡,事情过去十多年,她也成了大人,总归比当年的承受能力强。

    她在想那个叫申明哲的小孩。

    她记得,申明哲在拿巧克力还给小女朋友时,用的是左手,右手食指好像贴的有创可贴。

    她当时以为是因为削铅笔或者拿小刀划着玩不小心划到了,如今想来,应该是因为写情书。

    脸上肉嘟嘟挺可爱干净的男孩子,怎么能做出来这种可怕的事情。

    这时候温度已经凉下来,贝梨抵不住浓浓困意,下床关上窗户,沉沉睡了过去。

    次日天色大亮,晨光和煦,贝梨醒来是早上八点半,生物钟调过来,她舒服地伸个大大的懒窝。

    洗漱完打开门出去,随厌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正躺在沙发上,微弯的刘海斜落在额角,眼睛阖着,睫毛时而颤动,睡得很不安稳,鼻梁一侧被白光打着,显得更为瘦挺,身量过长,一只脚还在地上放着。

    时隔多年,贝梨又叹了一次他过于英隽的脸,去门口把亮着的灯关了。

    随厌浅眠,被她来回走动的声音吵醒,从沙发上坐起来,揉着睡疼的额角,呼吸几下,有些鼻塞。

    因为早产加难产,他的身体向来不太好,后来在贝家那段时间养好了点,这几年又快让他败光了。

    在沙发上睡一夜,随厌觉得他有点轻微感冒。

    “你醒了?”贝梨拿上手机钥匙开门,“我出去买早餐,你走的时候把门给我带上。”

    “嗯。”随厌鼻音微浓,不走心地应了一声。

    贝梨这次下去的时间还比较早,楼下的早餐店客人比较多,她等了一会儿才拿到手。

    豆浆边走边喝,到楼上的时候只剩一半,贝梨打开门,意外地看到随厌还没走。

    第6章

    贝梨低头看了看手上的小笼包和喝了半杯的豆浆,纠结着要不要分给他点,但是她买的不多,就六个小笼包,要是给的话,两个会不会太少?

    她出门的时候随厌回自己房间烧了水,现在正捧着润嗓子的棠梨花茶喝着,见她进来,只不在意地看一眼她手上拿的东西,就撇开视线看她的脸,“棠酥的那封情书,你怎么拿到的?”

    贝梨没保留,把杀千萌给她讲的和在甜品店看到的一并告诉他。

    随厌听得直皱眉,却也知道了贝梨昨晚说的“情投意合”是什么情况。

    棠酥那小家伙鬼灵精的,他也不确定是不是有了喜欢的人。

    喜欢了其他人也罢,若是真喜欢了这个写血书的申明哲——

    随厌握着水杯的手收紧。

    贝梨瞧着样子,有些怕他会打孩子,说实话,棠酥虽然是棠盛儿子的孩子,贝梨还挺喜欢她欢乐的性格。

    随厌起身要走,贝梨把他送到门口,犹豫了下,还是说:“你一会儿是不是要去学校找他们?”

    随厌开门的动作停下,转身看她。

    贝梨劝着:“都挺小的,可能什么都不懂,到时候好好说,别动手,小孩子不经吓。”

    随厌看着她紧张兮兮的样子,忽地笑了下,“你哪只眼睛觉得我会打人?”

    他确实没明确表现出来,只是沉默不说话,但这种暴风雨来之前的宁静,才是最怕人的。

    她小声咕哝:“经验。”

    两个字一出,他们俩都明显怔忪了下。

    之前在贝家的时候,随厌别看年纪小,管贝梨的事情特别多,基本上包揽了所有他看不过去的东西。

    头发太花哨,衣服太暴露,字写的难看,成绩不行,和男生玩的太多、太过火……

    总要说她一说。

    尤其后来贝母发现随厌太乖,完全是个三好孩子,两个人又同班,就让他平时看着点,管着点贝梨,随厌更像是有了令箭,说话的时候底气都足了。

    但是贝梨从小反骨就粗,一点也不听他的话,甚至完全对着干。

    随厌打过她好几次。

    贝梨记忆比较深的是小学六年级毕业,他们班聚餐,有男生叫了酒,贝梨看他们喝的有意思特开心,也想喝点尝尝鲜。

    随厌不让,贝梨原本想尝尝味道的想法突然加重,最后喝了一整瓶,就算难喝得要死,也一定要喝下去给他看看,看他的眼神特倔强不服气。

    猛干一瓶酒的后果就是贝梨醉得一塌糊涂,抱着班里一个男生非要喊是她养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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