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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念昔扬了扬下巴,示意他接着说下去。

    “那家店是李海南路上的黄金店面,老板已经在那里经营了多年。今晚事发突然,两名食客在店里吃串串的时候,忽然在汤底里捞出了一颗眼球。”

    “生的?”

    张志远愣了愣,赶忙回答:“是,生的。”

    那就对得上了。

    金念昔想着,这里发现的眼球也是如此,显然是被人恶意抛弃的——真不知道这人是多恨这死者,将他碎尸万段还不够,居然还要四处抛尸,甚至丢到这肮脏的小便池里来!

    “那颗眼球的主人找到了吗?”

    “暂时还没有。”张志远摇摇头,“而且现在其他的尸块也都没出现,凶手极有可能是从今晚才开始陆续抛尸的。”

    金念昔点点头,可转而又摇了摇头:“不一定,也有可能是今晚才被人发现。”

    张志远知道她的意思,也就没有反驳了。

    金念昔沉吟了一会,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转而问他:“最近你们那有什么案子吗?”

    张志远愣了愣,赶忙回答:“这两天刚完结了一个入室偷窃的案子,那小偷潜入主人卧室偷东西不成,反而将主人打伤了……”

    “还有其他吗?”金念昔打断他的话语。

    张志远沉吟了一会,这才开口:“哦,就在这入室偷窃的案子之前,有人主动报案,说是在海边发现了一具无头男尸。”

    “无头男尸?”金念昔的眉毛微微皱起,“详细说说。”

    “那是在我市观海区的海边,有个早起晨练的中年人,意外在海边礁石附近看到了一堆奇怪的东西。他本来还好奇是什么的,结果走近一看,是个无头男尸。”

    津海市的行政区划比较复杂。

    自西北流入的嵬河和自北流入的津江,在津海中心汇合成津嵬江,就此奔流入海。两条河流整体成一个“Y”字型,将津海市切割成数个行政区划。比如,处于嵬河和津江之间的,就是“津州区”;嵬河西面则是“嵬山区”,而津江东面则是“潮宜区”。

    津嵬江西岸,作为津海市的老城区,自东向西依次分布着“海通区”、“里安区”和“华西区”,这三区南面则分布着“南阳区”和“菱湖区”。津嵬江东岸,作为这两年政府重点扶持的地域,则被面积较广的“滨海新区”占领着,该区北接“潮宜区”,南连“观海区”。

    而张志远所说的“观海区”,正是津海市东南面,人迹较为罕至的地方。那里有着较长的海岸线,分布着不少的海港,当然也有几个小小的渔村。

    “查出死者身份了吗?”

    张志远点点头:“男尸是一个叫何大光的渔民,他家就住在附近渔村,平日里早出晚归,靠捕鱼为生。那天他本来是要出海捕鱼的,谁知就一去不归了。家里人还以为他是被什么耽搁住了,也没报警,结果等警方找上门的时候,他们才知道何大光已经死了。”

    “这家人也是心大!”

    张志远没搭腔,只是继续说道:“我们问了一圈他家里人和附近居民,这才知道这何大光向来老实,平日里是个沉默寡言的汉子,甚至还有点呆愣愣的,绝不可能有什么仇家,更不可能就被人这么砍了脑袋随意抛尸。”

    “我可不信这种莫名其妙的死亡,一切自然都有其因由。”金念昔转而又问张志远,“后来呢?有结果了吗?”

    “没有,这案子现在还搁置着。”张志远摇摇头,转而又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忍不住看向金念昔,“您是怀疑……”

    “嗯,两者兴许有关系也未可知。”说到这,金念昔主动站起身来,“张队,劳烦你后面把这无头男尸的案子资料发给我一份。”

    眼见金念昔站起来,张志远也赶忙站了起来,闻言点了点头。

    “等这边现场排查完了,你就把你的人带回去吧!对了,那眼球你们也带回去,我们特案组用不到。”金念昔朝外走了两步,又想起了什么,停下脚步,转头吩咐张志远,“对了,让那酒吧大叔把钥匙留下,后面现场我还要再调查。”

    虽然心中疑惑,可张志远还是乖顺地点了点头。

    眼见张志远十分地配合,金念昔不禁朝他微微一笑:“感谢张队的配合。”

    眉眼弯弯,平易近人,不带任何的攻击性。

    这一幕,正好被刚做好笔录的言吴撞见了。言吴索性就近靠在一旁的吧台上,看着那头的两人,不禁玩味了起来。

    他倒是要去查查,这SCIU特案组到底是什么,居然让堂堂的刑侦队队长,怕成这样!

    第3章 双瞳串(3)

    很快,在天亮之前,言吴和张志远等人彻底撤走了,酒吧就只剩下了金念昔一人。

    转头随意地打量了几眼酒吧里妖魔鬼怪的装修,金念昔这才随性地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然后伸手从胸前衣服里掏出一个挂着的项链吊坠来。

    那是个模样古怪的吊坠,形状像是个黑色的小瓷瓶,可借着光瞧去,那质地似瓷非瓷、似金非金,很是特殊。

    金念昔将项链摘下,放在了一旁的吧台上。

    “奚姐,都清了场了,出来干活了!”

    吊坠忽然开始冒出丝丝缕缕的灰气,最终在吧台的半空中凝结出一个虚幻的身影——是个体态玲珑、模样标致的女人。

    这是特案组的成员之一,代号“捕风”。由于其独特的感知力和嗅觉,专门负责现场气息的鉴定与追踪。金念昔对她的过往所知甚少,只知道她姓奚,又因为她足有好几百岁的年纪了,所以惯常叫她“奚姐”。

    虽然是名“百年老鬼”,可奚姐身材却保持得十分完美,前凸后翘,匀称修长,和金念昔这种略显干瘪的身材是完全不一样的。而她的一举一动,也没有丝毫的陈腐味道,反而进退有度、仪态万千。再加上她右眼下方的一小点泪痣,更显得她整个人顾盼生姿、媚态丛生。

    奚姐腰肢一扭,轻飘飘地飘到了金念昔身边,然后抬手轻掩红唇,十分优雅地打了个哈欠。

    “烦人!”奚姐话语骄矜,像是在撒娇。

    “这酒吧里气味混杂,趁着气息还没散尽,赶紧动手吧!”金念昔则完全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臭小鬼!本事没涨多少,倒是学会了‘如山’的那一套!”

    奚姐不满地皱起眉头——不过她骂得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她的年纪摆在这呢!

    金念昔不置可否,奚姐眼见她不搭腔,只得轻叹一声,如雾般的身体就此向男厕所飘去。

    一进厕所,奚姐就赶忙伸手捏住了鼻子,万分嫌弃地开口:“一股子尿骚味,臭死了!”

    金念昔站在她背后,闻言翻了个白眼。

    可纵然如此,奚姐还是在厕所里兜了一圈,然后在最里面的那扇小窗前站定。

    “有发现?”金念昔赶忙上前。

    奚姐朝那窗户上努努嘴:“这么重的鱼腥味,你闻不出来?”

    金念昔被怼,并不气恼,反而谄媚一笑:“就是因为我闻不出来,所以才要劳动奚姐呀!奚姐牛批,奚姐威武!”

    “少跟我打哈哈!”奚姐无所谓地摆摆手,显然习惯了她这套话术,“应该是什么鱼精搞的鬼。”

    金念昔闻言点点头,也挤到窗边来瞧了瞧。

    这小窗显然是厕所里用来通风散味道的,此时正朝外半开着,奚姐方才说的鱼腥味,金念昔倒是怎么也没闻到。

    “可是,鱼精素来温顺,怎么会干出碎尸这么残暴的事来?”

    “不对!”奚姐忽然厉声出口,“怎么还有股这么重的狐臭味?”

    说着,奚姐已经飘到了窗外,过了会,只听到窗外传来她的声音:“你来瞧,这也有尸块!”

    金念昔和奚姐不同,只是个□□凡胎,可不能像她那样直接飘出去,只得自己绕了个远路,从酒吧里跑出去,这才绕到了窗外的位置。

    窗外是一片花坛,金念昔赶到的时候,奚姐已经在地上蹲了一会了。

    “那!”

    金念昔随着奚姐的所指方向看去,只见草坪的矮小灌木丛下,正堆着一堆碎肉,连带着还有几根骨头。

    金念昔走到近前,看了看,发现不远处居然还有一堆。

    金念昔心下好奇,索性就沿着碎肉堆的分布,走走停停,最后居然意外地将整个酒吧外围兜了一圈。

    “这妖怪真不知道是有什么怪癖!把肉搞得这么碎不说,居然还一堆堆地把这里围了一圈!真特么有病!”金念昔忍不住吐槽。

    奚姐对于这些是不擅长的,她只负责追踪,其他一概不管,便也索性沉默着没有开口。

    可纵然是有意抛尸,为什么要把尸块特地分布在这酒吧附近呢?这其中是不是另有什么其他意图?

    就在金念昔暗自思索之时,不远处似乎有什么身影一闪而过。

    金念昔眼角只是带到一眼,可也瞬间反应了过来——怕是那妖怪还没跑远,过来瞧瞧他们的动静!

    真是胆大妄为!金念昔暗骂一声,瞬间就已迈开腿,朝着那黑影追去。

    “哎!”奚姐没来得及反应,就只能眼睁睁看着金念昔的身影消失在蒙蒙亮的天光里。她这鬼魂体质可扛不住这天光,眼见金念昔一时半会回不来,只能就势飘回了酒吧,独自钻回了吊坠里。

    倒是此时的金念昔,面沉如水,双眼紧盯着前方那个左右忽闪的身影——据她看来,这身形倒像是只鬼头鬼脑的狐狸。

    既然敢现身,那就别跑啊!金念昔心中暗恨。

    眼瞧着那狐狸身子一扭,拐进了旁边的一条小巷,极有可能就此丢失它的踪影,金念昔不禁暗骂一声,赶忙加快速度。

    谁知,她刚一拐进小巷,居然就迎面结结实实地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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