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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虚揽了下她腰,带着她往前走,“去你家吃吧!”

    于是就这么把人带回了她家。

    虽说不真实,但她心中的那点雀跃和激动却是压都压不住的。试问谁会不想和喜欢的人坐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面呢?

    季悄吟深吸一口气,又慢慢地呼出,平复一下心情,开始切西红柿。

    ——

    厨房和客厅都是连通的,宋雁书坐在沙发上一眼就能看到季悄吟忙碌的身影。

    她正在切菜,菜刀握在手里,动作看上去还挺熟练。

    本来还烦闷不宁的心情自踏进这间屋子开始,便神奇地烟消云散了。

    他觉得这种感觉特别奇妙。像是头一遭踏入一片陌生的领域,新奇感扑面而来。过去他从未去过任何女性家,哪怕是他前面几任女朋友,他们有过情侣间该有的甜蜜,可他从始至终都未曾去过她们家留宿。即使她们总是以各种方式热情地“邀请”他去。

    像如今这样近距离注视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洗手做汤羹,这种体验更是前所未有。

    但不容置疑的是他并不排斥这种体验,他反而觉得特别有新鲜感。

    宋雁书没看电视,而是在屋子里随意转了转。

    房子户型很小,走不了几步就到头了。屋子里的家具和陈设也是一眼便尽收眼底。

    置身其中,若有似无的柏木香充盈鼻息,让他感到分外熟悉。

    不知是巧合,还是主人的刻意为之。

    季悄吟的动作很快,两碗拌面光速出锅。她用西红柿炒了土豆丝做浇头,还煎了荷包蛋。

    宋雁书发现土豆丝跟一般在饭店见到的不同,季悄吟是用西红柿炒的,红彤彤的一片,上面还撒了几粒葱花,点点葱绿点缀其中。

    他莞尔一笑,觉得有些新奇,“很少有人用西红柿炒土豆丝的。”

    季悄吟:“这是跟我妈妈学的,她喜欢这样烧。”

    他有些好奇,“怎么不用醋炒?”

    “我喜欢西红柿自然的酸,不喜欢醋酸。”说完,她蓦地意识到不妥,“宋总,您不会介意吧?”

    宋雁书摇摇头,“不会。”

    对他来说吃什么都不重要。他只是寻个由头来见她。

    房子空间有限,没有设置专门的餐厅。季悄吟在冰箱旁摆了张简易小餐桌。

    桌上铺了一张粉色的细格桌布,放眼望去颜色分外清新。

    两人分坐两端。

    宋雁书捏着筷子,还未下筷,最先看到了餐桌中央的那几枝灰蓝色郁金香。

    它们被主人插.在透明的玻璃花瓶里,里面盛了小半瓶水,一半根茎浸没在水中,在这间屋子里悄然无声绽放,花香若有似无,勾人呼吸。

    先是檐外听雨,再是他的总统套房,如今在她家。

    他和郁金香似乎结下了某种不解之缘。

    宛丘并购案失败的那个雨夜,宋雁书第一次在酒店客房见到那些特别的灰蓝色郁金香——季悄吟这个姑娘把她喜欢的花自作主张地搬进了他的房间。

    爱屋及乌,他一个对任何花卉无感的人,竟并未排斥那些郁金香。反而觉得喜欢。

    过后的很多日子,屋子里的郁金香都没断过。

    只要他歇在酒店,季悄吟就会差人在客房备下新鲜的郁金香。

    每每加班到半夜,宋雁书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客房。看到屋子里那几株寂静绽放的灰蓝色郁金香,困意和疲惫尽消,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

    有了这点花香,屋子里总算有点人气了。

    透过这些花,他几乎都能够看到季悄吟温和恬静的眉眼,以及那亲切可人的笑容。

    或许她就是特别的,比任何人都要特别。

    男人安静地注视着眼前的这些灰蓝色小花,眼角眉梢流露出来的是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温柔。

    宋雁书温声问:“季经理去过荷兰吗?”

    季悄吟摇摇头,“没有,我长这么大最远也就去过泰国。”

    “库肯霍夫公园每年都有郁金香花展,特别漂亮壮观,有机会可以去看看,保证让你终身难忘。”

    季悄吟捏筷子的那只手不由一顿,轻轻抬头,迎上男人温和的目光,“宋总,你是觉得我喜欢郁金香吗?”

    男人眉棱骨微跳两下,反问:“难道不是吗?”

    “不是。”她笑着摇头,一本正经解释:“我只是喜欢插.在花瓶里的这几枝灰蓝色郁金香,当它们换个环境,换种颜色,我就不一定喜欢了。我的喜欢是有局限,也是有选择性的。”

    宋雁书笑了笑,“很挑剔。”

    “是啊,我确实是个非常挑剔的人。”不然也不至于二十七岁了还是母胎solo。

    宋雁书原本已经做好回去猛灌矿泉水的准备了。却想不到今晚的面不止不咸,还格外好吃。西红柿炒的土豆丝酸得恰到好处,让人很是回味。

    原来那碗长寿面只是她厨艺的一次意外。

    晚餐时间非常愉快。两人都是健谈的人,各种话题都能聊。季悄吟跟宋雁书提起了自己过去的工作和生活,而他则告诉了他的留学生涯。

    宋雁书在青陵一中读完高中。高中毕业前往荷兰留学三年,读的还是阿姆斯特丹大学最好的传播学专业。

    学成归国后进入海盛,从基层做起,从头学起。花了六年时间一步一步强大起来,将高层大清洗,站稳了脚跟。能力和魄力自然不是常人可比。

    比起他,季悄吟的履历完全不值得一提。

    虽然养父养母已经倾尽全力培养她了,但比起宋雁书这种富二代,她从起跑线上就已经输了。

    她以前很少去深究公平问题。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人生而平等”无非只是一句空话。但这一刻她还是忍不住去纠结一番。

    姜叙和姜殊这对兄妹在姜家长大,他们自小衣食无忧,获得了最优质的教育资源,从幼儿园到大学读的都是最好的学校。而她全是靠自己拼出来的。哪怕现在她也跻身都市白领行列,每个月拿着一份还算优渥的工资。可是骨子里缺失的东西却是怎么都弥补不回来的。

    倘若她也在姜家长大,她和宋雁书的差距或许就能缩短一些了。这也是过去这些年她始终不敢迈出这一步的原因。

    而这些全是老太太和她的生父造成的,说不埋怨自然是假的。可埋怨过后她又无能为力。事已至此,无力回天。

    “季经理?”

    “怎么了宋总?”季悄吟被宋雁书拽回了思绪。

    宋雁书笑道:“你好像有点走神了。”

    季悄吟面露歉意,“不好意思,想起了一些以前的事情。”

    两人吃得差不多了,季悄吟收拾了碗筷。

    宋雁书随后便听到了澜澜水声。

    就是这点水声,衬得屋子里越发沉静。

    落针可闻,呼吸可闻。

    鼻尖萦绕一点木香,花瓶里的郁金香无声无息绽放,暖橙的光线千束万束,一切看上去都非常美好。

    宋雁书整个人陷在沙发里,有些慵懒倦怠,他不太愿意动,只想这么瘫着。

    抬起手臂看了一眼腕表,不知不觉就十点半了。

    夜色静静流淌,属于深夜的原始的气息开始一点一点复苏。

    已经不早了,他该走了。一个男人确实不该在单身女性家里逗留太久。他应该讲究分寸的。

    可是这一刻他好像不太愿意离开。

    这间屋子似乎有股神奇的力量让他迈不开腿,周遭的一切不仅能够沉淀人心,更让他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沉溺。

    是的沉溺,他对这间屋子产生了依赖,不自觉便沉溺其中。

    或许不是对屋子依赖,他是对某个人依赖。

    她的脸,她的呼吸,她的声音,像是致幻的迷药让他轻易就产生了依赖。

    季悄吟终于关了水龙头。

    水声戛然而止,室内再次落入一种诡秘的沉寂。

    紧接着宋雁书便听到了女人熟悉的脚步声。

    软底拖鞋,一步一步踏过木地板,清晰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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