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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萝姑娘,许久没见你,你瘦了!”

    沈萝一出现在自阳村, 就受到了村民的热烈欢迎。与她第一次来自阳村时看到的情景相比, 他们脸上的笑容更大, 更为真切。

    听衙役们说, 修完路后他们继续盖房子,房子是建在城外的一片地方,有了这笔收入,大家的钱袋子满了一些。

    她一一笑着回应, 首先去了紫菜厂看看。

    还没走近, 她便听到了一阵笑声,探头进去:“大家都挺有精神啊!”

    “阿萝姑娘!”

    石大娘惊喜冲过来, “你回来了!咱们的紫菜卖得还好吗?”

    沈萝骄傲地点点头,“当然好,我们的紫菜可是最好的,只要稍稍加工,便能俘获大家的心。”

    据陈娘子从京城的来信, 海苔面包和蛋糕卷在京城也很受欢迎, 而紫菜包饭和紫菜面条在万香楼同样卖得很好。

    “那粟粟在扬城还好吗?”石大娘紧张道, “她没惹祸吧?”

    粟粟是石大娘的女儿, 之前跟着沈萝去了扬城。

    沈萝宽慰道:“很好, 粟粟姐上手得很快,等到她在那边稳定了,大娘你去扬城看看她。”

    “我费这个劲儿干嘛,要花钱哪。”石大娘嘴硬道。

    沈萝亲昵挽住她的胳膊:“你现在赚钱了呀。”

    说到赚钱,石大娘笑得见牙不见眼, 在紫菜厂工作的大娘都有月银,在家里说话更有底气了。当然,她们这地方的娘子以前就不是好欺负的,特别是隔壁县的采珠女,那可是一个家的主力。

    紫菜厂有石大娘看着,运转正常。另外一个逐渐显露了领导才能的人,竟是之前质疑沈萝,并且主动第一个来签工作契约的钟娘子。

    怕沈萝对钟娘子印象不好,石娘子说了不少她的好话。

    沈萝笑道:“石大娘,我知道,紫菜厂里有这等人才,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她一向赏罚分明,随即提拔钟娘子做小组长,专门负责冲洗捡杂这个环节。紫菜里有杂质,会影响紫菜的口感。钟娘子较真,正好适合质检。

    “现在,摆在甜意阁售卖的每一份紫菜,都有鹿临县生产的印戳。你们的工作是否细致,会直接大家对我们县的印象。”

    娘子们听得十分认真,脸上严肃非常,显然是把话听了进去。

    沈萝想把鹿临县打造成一个品牌。在她离开扬城前,一些经常去甜意阁的娘子已经能说出鹿临县的名字了,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鹿临县印戳上的鹿太好看了。

    但起码,她们记住了!这就是进步。

    说完了正事,沈萝一挥手。

    “今天是村子里拔马铃薯和掰玉米的日子。早上放假,咱们也去凑凑热闹!”

    伴随着沈青儒一声“开拔了”,鹿临县马铃薯和玉米正式面世。

    大烨朝第一次种植此物,朝廷专门派了记录官来,只为了记下真实的数据。

    负责种植的村民们很紧张,村长很紧张,沈青儒很紧张,沈萝在这种氛围下,不由也紧张起来。

    虽然她对马铃薯和玉米不陌生,知道它们都是高产作物,但也怕万一。

    “没事的。”李修俨在一旁小声安慰。

    他现在比沈萝高出两个头。在沈萝去扬城这段时间,这家伙的身高像是雨后春笋一样噌噌往上涨。

    现在沈萝和他说话都要仰着头。

    “嗯,希望丰收。”她目不转睛盯着田里。

    “哈哈哈!好多啊!”

    “我这儿一串串的!”

    “沈大人,村长,快来我这儿看!”

    田间不停传来高声欢呼的声音,一声高过一声。村长,沈青儒还有朝廷的人都跑不过来。

    沈萝也凑过去看了。比起后世的马铃薯,现在马铃薯的大小还不稳定,但这么一长串,看着就喜人。

    沈萝喜笑颜开,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感慨:今天有好吃的了!

    最后,马铃薯和玉米的每亩产量惊呆众人,朝廷的人不敢耽搁,当即和沈青儒商量,明天就去县城里试点种植的人家看看。

    鹿临县的马铃薯和玉米现在已经归朝廷所有了。但作为第一个种植的县城,朝廷肯定会宽容一点,留下一批作种。光是想到这个,她离开时脚步都是情轻快的。

    她也有工作,那就是整理这两样作物的做法,告诉大家怎么吃。

    这也很重要,毕竟种出来的粮食好吃,才更有动力嘛。

    拿来一箩筐马铃薯,这些都在在拔的途中不小心弄破皮的,而且个子比较小。

    直接蒸三四个,让大家尝尝本来的味道,然后拿十个,削皮切块,和香菇、走地鸡一起炖煮。

    剩下的比较大,她打算做成旋风土豆串。

    这样做出来的成品,看起来比较酷炫。但做起来并不难,拿木签子串好一个土豆,拿刀沿着边,一圈圈地旋转着切,不能断。等切完了,再拉开,就成了后世街边的网红小吃旋风土豆串的模样。

    土豆串要炸两次,第一次是为了熟,第二次复炸,是为了让土豆串更加酥脆。

    金黄的土豆串再撒上调料粉,还没尝,就闻到了一股焦酥咸香。

    突然,厨房边上多出了一张脸。

    “我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李修俨动动鼻子,以前小吃街上空飘散的就是这样的香味。

    眼睛落到金色传说——旋风土豆串上,他大步跨进来:“我给你尝尝味儿。”

    他拿起一串,“幸好隔壁都是家人,要是在京城做,小宝肯定馋哭了。”

    想到那个为了吃无所不用其极的小豆丁,沈萝不由也跟着想象那个场景。

    “等马铃薯在成为常见主食后,小宝想吃多少串我给他做多少串。”

    “那他肯定高兴得蹦起来。”

    说话间,李修俨咔嚓咬下一口,如他想象中那般酥脆。沈萝的刀功又长进了,土豆切得很薄,吃起来像是薯片一样,就连调料也完美复刻,咸香微麻带辣。

    不知不觉,他就吃完了一整串,连手指上沾着的调料也没放过。

    沈萝没闲着,继续做另一样吃食。

    玉米做起来也不复杂,相对于土豆,玉米的长势看起来更好,看这长长的小须须,一缕一缕的,剥开新鲜的叶子,就能闻到一股清香。

    那就做水煮玉米,再做一个金沙玉米粒吧。

    剥开玉米粒时,手指都沾上了那种好闻的沁香,一点也不刺激,像是随着微风一块吹来的,老舒服了。

    她忍不住往嘴里丢了一颗,清甜可口,是她记忆中的滋味。

    裹上淀粉,油炸,把一颗玉米扔进去,油锅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玉米像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沉下锅底后立马浮起来,这说明现在的油温正合适。

    毫不犹豫将剩下的玉米粒全都放进去,轻轻搅动。

    玉米从黄变成了金黄。颜色很漂亮,要是这一整盘都是金子,那她可得笑醒。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沈萝利索地做下一步。

    蒸熟的咸蛋黄碾碎,放进下了适当油的锅,不断搅拌,便成了咸蛋黄流沙,用铲子舀起来时,是粘稠的半流质状态,飘香的金色瀑布不过如此。

    再倒入油炸玉米,不断翻炒,直至锅里的咸蛋黄流沙全都裹在了炸玉米粒上,锅里再无流质,锅底光可见影。

    一碟咸香可口的金沙玉米,成了!

    沈家的院子今天很热闹,沈家人,朝廷的人,还有三位村长,大家齐齐坐堂,闻着厨房传来的香味,五脏庙连连叫嚣,恨不得立马吃上。

    几个村长精神矍铄,此时的眼神比年轻人还要锐利,恨不得有透视眼,隔空看到厨房里的菜。

    朝廷的人第一次到沈家做客,这会儿梗恨不得身上长出翅膀,把厨房里的菜全都搬出来。

    在大家千盼万盼之下,沈萝终于上菜了!

    每上一道菜,大家腹中就更饥饿一分,好不容易上全,终于可以动筷子了。

    咸蛋黄玉米最惹眼,一片黄灿灿的,庄稼人最喜欢看到这个颜色,丰收喜庆得很。

    勺子舀上,放到碗里,沙沙的咸蛋黄特别有质感,一抿,咸香的味道停留在舌尖上,再咬,玉米被炸得酥脆咸香,吃起来特别带劲儿。

    几位村长尝到第一口,眼睛瞪得老大,接下来连话都顾不得说,只有呼噜呼噜的扒饭声,咀嚼声以及碗筷的碰撞声。

    其他菜也很受欢迎。水煮玉米清甜可口,土豆烧鸡,连同汁水一起浇在饭上,李修俨已经吃了两大碗。

    一顿饭,美味又顶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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